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第9辑)_AZW3_MOBI_EPUB_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内容节选
六、技术合同案件审判 33.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欺诈行为认定的基本原则 【裁判要旨】 对于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受托方欺诈行为的认定,应当尊重技术开发活动本身的特点和规律,区分技术开发的不同阶段,以合同签订之时的已知事实和受托方当时可以合理预知的情况,作为判断其是否告知了虚假情况或隐瞒了真实情况的标准。 【关键词】 技术合同 欺诈 技术开发 合理预知 【案号】 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三终字第8号 【基本案情】 在上诉人钦州锐丰钒钛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钦州锐丰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大学)技术合同纠纷案 [1] (以下简称“钒钛磁铁砂矿”技术合同纠纷案)中,北航大学与北京金坤宏宇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金坤宏宇公司)共同研发了“钒钛磁铁砂矿综合利用技术”,该技术已经过半工业试验,相关技术成果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鉴定合格,并出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简称《鉴定证书》)。《鉴定证书》记载了涉案钒钛磁铁砂矿综合利用技术的简要技术说明、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推广应用前景与措施、主要技术文件目录及来源、鉴定意见等内容。其中“鉴定意见”一节载明“……该试验对工艺技术条件进行了优化,流程简单、技术先进,为工业试验提供了技术依据。预计将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工艺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建议尽快进行工业化试验和建设处理钒钛磁铁矿的工业示范基地。”此外,《鉴定证书》第1页“2.1钒钛磁铁砂矿综合利用的工艺流程”一节记载“……电炉深度还原熔分—高钒铁水、高钛渣……”。钦州锐丰公司的母公司香港锐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香港锐丰公司)与北航大学就钒钛铁分离技术工业化示范项目的合作问题多次洽谈,并多次到北航大学进行技术考察。涉案合同磋商阶段,北航大学向香港锐丰公司提交了《鉴定证书》、《钒钛铁分离技术工业化示范项目申请报告》(简称《示范项目申请报告》)。《示范项目申请报告》是该技术规模化工业试验阶段的项目规划,报告第21页记载,在工业试验阶段的“熔分过程仅进行钛渣与钒铁分离”,所得钛渣经过“进一步提取和加工”才能得到高钛渣。2010年8月10日,钦州锐丰公司作为委托方、北航大学作为受托方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及相关附件(简称涉案合同),约定双方共同研究开发钒钛铁分离技术工业化示范项目。涉案合同签订后,钦州锐丰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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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说明
- 目录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6)
- 序言
- 一、专利案件审判
- 二、商标案件审判
- 三、著作权案件审判
- 四、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
- 五、垄断案件审判
- 六、技术合同案件审判
- 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
- 八、关于知识产权诉讼程序与证据
- 结语
- 审判案例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典型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选登
- 一、专利案件审判
- 二、商标案件审判
- 三、著作权案件审判
- 四、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
- 五、垄断案件审判
- 六、技术合同案件审判
- 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
- 八、关于知识产权诉讼程序与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