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刑法学:刑法哲学(第六版)_AZW3_MOBI_EPUB_陈兴良
内容节选
第三节 一般预防的实现 一般预防的实现,是一个较之个别预防的实现更为复杂的问题。关于一般预防的目的通过何种途径实现的问题,在苏俄刑法学界存在不同观点。B.H.库德里亚夫采夫等人认为,制止不安分守己分子实施犯罪乃是刑事法律和整个刑事立法的目的。B.C.特拉赫捷洛夫则相反,认为一般预防只是判处刑罚和服刑这一事实本身,而不能把颁布刑事法律的作用也加入进去。还有些学者则认为,刑事立法一般预防的目的,既可通过颁布法律,也可通过对所实施的犯罪适用刑罚来达到。 我认为,一般预防的实现和个别预防的实现一样,有赖于整个刑事法律活动的开展,并且贯穿于刑事法律活动的全过程。因此,刑事立法、定罪量刑和刑罚执行对于一般预防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当然,对于一般预防来说,刑事立法本身的作用比较大。因为颁布某一刑事法律,宣告某些行为为犯罪并处以一定的刑罚处罚,这就是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的一种警告。当然,对于已然的犯罪人绳之以法,是以更为直观的现实来说明以身试法者的下场,因而其警戒意义也更为直接与具体。一般预防以防止一般人犯罪为目标,其效果的好坏只有通过初犯率来衡量。某一特定社区内的初犯率,是指该社区内初犯数量和一般预防对象数量之间的百分比。这里的初犯数量是指第一次受刑罚处罚的犯罪(用a′表示),一般预防对象数量是指从本社区内总人口(用Ⅰ表示)中减去该社区内的个别预防量(用b′表示)和不具备犯罪主体资格的人(用c′表示,包括未满14周岁的人和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初犯率(用N′表示)可用公式表示如下:N′=[a′/(Ⅰ-b′-c′)] × 10 000。 因此,实现一般预防,就是要尽可能地降低初犯率。 一、一般预防的实现与刑罚必然 所谓刑罚必然,是指只要发生了犯罪必然受到刑罚处罚,任何人都难以逃脱法网。刑罚必然对于一般预防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知法欲犯者往往具有较为强烈的侥幸心理。在犯罪心理学中,侥幸心理是一种趋利避害的冒险的投机心理。行为人在认识上,即使认为不一定成功,也决心要付诸实施。在犯罪以前,侥幸心理表现得十分明显。许多案犯在犯罪心理形成和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一方面惧怕失败,另一方面又自我安慰。犯罪的侥幸心理会随着作案成功而增强。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侥幸心理是支配犯罪人的一种最重要的心理。而破除侥幸心理的重要途径,就是刑罚必然,建立起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必然的因果关系。对此,贝卡里亚与费尔巴......
- 信息
- 总序
- 出版说明
- 第五版前言
- 第四版前言
- 第三版前言
- 第二版前言
- 重印前言
- 初版前言
- 导论
- 第一节 刑法哲学的价值内容
- 第二节 刑法哲学的范畴体系
- 第一编 犯罪本体论
- 第一章 主观恶性
- 第一节 主观恶性的嬗变
- 第二节 心理事实
- 第三节 规范评价
- 第四节 主观恶性的阻却
- 第二章 客观危害
- 第一节 客观危害的嬗变
- 第二节 行为事实
- 第三节 价值评判
- 第四节 客观危害的阻却
- 第三章 再犯可能
- 第一节 再犯可能的概念
- 第二节 再犯可能的表征
- 第三节 再犯可能的预测
- 第四章 初犯可能
- 第一节 初犯可能的概念
- 第二节 初犯可能的表征
- 第三节 初犯可能的预测
- 第五章 犯罪本质二元论
- 第一节 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
- 第二节 再犯可能与初犯可能
- 第三节 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犯罪本质二元论
- 第六章 故意犯罪
-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嬗变
- 第二节 故意犯罪的概念
- 第三节 故意犯罪的法定分类
- 第四节 故意犯罪的学理分类
- 第七章 过失犯罪
- 第一节 过失犯罪的嬗变
- 第二节 过失犯罪的概念
- 第三节 过失犯罪的法定分类
- 第四节 过失犯罪的学理分类
- 第五节 无过失责任
- 第八章 作为犯罪
- 第一节 作为犯罪的嬗变
- 第二节 作为犯罪的概念
- 第三节 作为犯罪的形式
- 第四节 作为犯罪的类型
- 第九章 不作为犯罪
- 第一节 不作为犯罪的嬗变
- 第二节 不作为犯罪的概念
- 第三节 不作为犯罪的构成
- 第四节 不作为犯罪的类型
- 第十章 犯罪的附随情状
- 第一节 犯罪的动机和目的
- 第二节 犯罪的时间和地点
- 第二编 刑罚本体论
- 第十一章 道义报应
- 第一节 道义报应的概念
- 第二节 刑罚的伦理根据
- 第三节 道义报应的实现
- 第十二章 法律报应
- 第一节 法律报应的概念
- 第二节 刑罚的法律根据
- 第三节 法律报应的实现
- 第十三章 个别预防
- 第一节 个别预防的概念
- 第二节 个别预防的功能
- 第三节 个别预防的实现
- 第四节 个别预防的评价
- 第十四章 一般预防
- 第一节 一般预防的概念
- 第二节 一般预防的功能
- 第三节 一般预防的实现
- 第四节 一般预防的评价
- 第十五章 刑罚目的二元论
- 第一节 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
- 第二节 个别预防与一般预防
- 第三节 报应与预防:刑罚目的二元论
- 第十六章 生命刑
- 第一节 生命刑的演进
- 第二节 生命刑存废之争
- 第三节 各国生命刑的比较
- 第四节 中国生命刑的限制
- 第五节 生命刑的修订及其评价
- 第十七章 自由刑
- 第一节 自由刑的演进
- 第二节 自由刑优劣之争
- 第三节 各国自由刑的比较
- 第四节 中国自由刑的改革
- 第五节 自由刑的修订及其评价
- 第十八章 财产刑
- 第一节 财产刑的演进
- 第二节 财产刑存废之争
- 第三节 各国财产刑的比较
- 第四节 中国财产刑的改造
- 第五节 财产刑的修订及其评价
- 第十九章 资格刑
- 第一节 资格刑的演进
- 第二节 资格刑存废之争
- 第三节 各国资格刑的比较
- 第四节 中国资格刑的完善
- 第五节 资格刑的修订及其评价
- 第二十章 保安刑
- 第一节 保安处分的演进
- 第二节 一元论与二元论之争
- 第三节 各国保安处分的比较
- 第四节 中国保安刑的建构
- 第五节 保安处分的修订及其评价
- 第三编 罪刑关系论
- 第二十一章 罪刑关系二元论
- 第一节 已然之罪与报应之刑
- 第二节 未然之罪与预防之刑
- 第三节 双重罪刑关系的辩证统一
- 第四节 罪刑关系基本原理的意义
- 第二十二章 罪刑关系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
- 第二节 罪刑均衡原则
- 第二十三章 罪刑关系的法定化
- 第一节 刑事立法的概念
- 第二节 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 第三节 刑事立法的方式
- 第四节 刑事立法的技术
- 第五节 刑事立法的效力
- 第二十四章 罪刑关系的质的个别化
- 第一节 定罪的概念
- 第二节 定罪的原则
- 第三节 一般犯罪的认定
- 第四节 特殊犯罪的认定
- 第五节 刑事疑罪的处理
- 第二十五章 罪刑关系的量的个别化
-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
- 第二节 量刑的原则
- 第三节 各种刑罚的裁量
- 第四节 量刑的情节
- 第五节 量刑的方法
- 第六节 量刑的制度
- 第二十六章 罪刑关系的现实化
- 第一节 行刑的概念
- 第二节 行刑的原则
- 第三节 各种刑罚的执行
- 第四节 行刑的制度
- 第二十七章 罪刑关系的理论化
- 第一节 概 述
- 第二节 行为中心论
- 第三节 行为人中心论
- 第四节 社会危害性中心论(上)
- 第五节 社会危害性中心论(下)
- 第六节 罪刑关系中心论
- 结束语
- 附录 参引书目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