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刑法学:刑法的人性基础(第四版)_AZW3_MOBI_EPUB_陈兴良

内容节选

第一节 意志与存在 意志与存在的关系,就是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这里需要解决的是意志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的问题,也就是谁决定谁的问题。 一、本体论考察 黑格尔指出:“思维与存在的对立是哲学的起点,这个起点构成哲学的全部意义。” 在黑格尔看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近代一切哲学的中心问题。在此基础上,恩格斯以明确的形式提出了哲学的基本问题,他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也就是精神和物质的关系。这里的精神显然包括人的意志。哲学基本问题的最高表现就是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哪一个是本原的?世界是思维或精神创造的还是从来就是自然存在的?世界的本质和基础是思维或精神还是物质?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关于存在和关于存在的本质的学说,在哲学史上属于所谓本体论的问题,它是一切哲学体系得以建立和展开的基础和根本出发点。恩格斯指出:“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来说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承认某种创世说的人(而创世说在哲学家那里,例如黑格尔那里,往往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繁杂和荒唐得多),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 这是在哲学上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与根据。西方现代哲学力图否定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本原这个哲学最高问题,认为这是一个没有意义的、虚假的形而上学问题,主张只要抛弃这个问题,就可以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实际上,思维和存在是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哲学家们仍在以不同的方式回答这个问题。 从本体论出发考察意志自由问题,我们面临的是对意志与存在关系的以下两种回答: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志,因而主张意志决定论;唯心主义认为,意志决定存在,因而主张意志自由论。 在早期古希腊哲学中,存在着德谟克利特的唯物主义与柏拉图的唯心主义之争。德谟克利特主张原子论,认为自然万物都是由最小的、不可分的物质粒子,即原子构成的。原子和原子运动的场所——虚空是构成万物的本原。原子的数量无限,它们没有质的区别,只有大小形状不同、存在的位置不同和排列的次序不同。正是这些差异决定了事物的多样性。在德谟克利特那里,原子的运动是不言而喻的。原子的运动使原子结合和分离,使万物不断处于形成和消灭之中。德谟克利特认为原子是世界的本原,感觉和思......

  1. 信息
  2. 总序
  3. 第四版出版说明
  4. 第三版出版说明
  5. 再版前言
  6. 前言
  7. 第一章 导论
  8. 第一节 人性的分析框架
  9. 第二节 人性的分析方法
  10. 第二章 刑事古典学派的人性基础
  11. 第一节 人性假设
  12. 第二节 人文背景
  13. 第三章 刑事实证学派的人性基础
  14. 第一节 人性假设
  15. 第二节 人文背景
  16. 第四章 意志自由:学说史
  17. 第一节 古代哲学中的意志自由论
  18. 第二节 中世纪哲学中的意志自由论
  19. 第三节 近代哲学中的意志自由论
  20. 第四节 现代哲学中的意志自由论
  21. 第五章 意志自由:存在论
  22. 第一节 意志与存在
  23. 第二节 自由与必然
  24. 第六章 意志自由:价值论
  25. 第一节 意志与价值
  26. 第二节 自由与责任
  27. 第七章 犯罪的人性基础
  28. 第一节 犯罪存在论
  29. 第二节 犯罪价值论
  30. 第八章 刑罚的人性基础
  31. 第一节 刑罚存在论
  32. 第二节 刑罚价值论
  33. 第九章 立法的人性基础
  34. 第一节 立法理念
  35. 第二节 立法模式(上)——成文法
  36. 第三节 立法模式(下)——判例法
  37. 第十章 司法的人性基础
  38. 第一节 司法主体
  39. 第二节 司法活动(上)——法律解释
  40. 第三节 司法活动(下)——自由裁量
  41. 主要参考书目
  42. 索引
  43.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