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百问_AZW3_MOBI_EPUB_牛丽
内容节选
总则 1.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有哪些种类? 劳动争议也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劳动争议具有以下特点: (1)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内容不涉及劳动合同和其他执行劳动法规方面的问题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下列纠纷也不属于劳动争议:①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③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④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⑤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⑥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3)劳动争议必须是发生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过程中。 根据引起争议的原因不同,可以将劳动争议划分为以下几种:①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②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争议;③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此外,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是否为多数和争议内容是否具有共性来划分,劳动争议还可以分为集体劳动争议和个人劳动争议,等等。 2.劳动争议与民事纠纷有哪些不同? 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而产生的纠纷。民事纠纷是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而产生的纠纷。劳动争议与民事纠纷的区别体现为: (1)当事人不同。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且他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隶属关系,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听从用人单位合法的指挥和管理;而民事纠纷的当事人不具备这种特定性,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他们之间相互独立,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任何的从属关系。 (2)内容不同。劳动争议的内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具体包括支付工资、遵守劳动时间、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给付保险福利待遇、履行劳动合同、予以培训等,这些内容都与劳动过程有直接的、密切的关系;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具体体现为物权、债权、人身权等,如当事人因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纠纷,因债权而产生的纠纷、名誉权而产生的纠纷等,这些内容多是当事人生活领域内和经济活动领域内的权利和义务。 (3)产生的基础不同。劳动争议的产生是建立在当事人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民事纠纷的产生是建立在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上。 (4)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不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律规范;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依据是民事法律规范。 (5)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必经程序,而仲裁则是必经程序,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与劳动纠纷不同的是,民事纠纷的解决没有规定仲裁的方式,当事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我国劳动法律中最核心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根据劳动法第3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劳动的权利。主要是指有权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劳动;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或约定要求为其安排劳动岗位,并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有权选择职业;有权拒绝各种形式的强迫劳动;有权不被非法和任意解雇、辞退;有权待业登记等。 (2)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主要是指有权依据自己提供的劳动量和按劳分配原则,取得应有的劳动报酬;有权通过劳动获得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支付保障和实际工资保障;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劳动报酬;女职工有权要求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等。 (3)休息的权利。主要是指有权在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法定节日、年休假日等免予履行劳动义务;有权在休假和休养期间享有规定的各种待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工时安排劳动任务;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不得违法组织加班加点等。 (4)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主要是指有权获得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有权取得劳动保护用品;有权定期健康检查;有权接受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违章作业要求;女工和未成年工有权获得特殊保护等。 (5)接受职业培训权。主要是指有权参加各种职业培训;有权在职业培训中获得规定的学习时间;有权使用培训经费;有权获得特殊训练;有权获得职业培训证书、资格证书等。 (6)享受社会保险和劳动福利的权利。主要是指有权要求......
- 信息
- 《公民实用法律百问丛书》编委会
- 前言
- 总则
- 1.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有哪些种类?
- 2.劳动争议与民事纠纷有哪些不同?
- 3.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 4.劳动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 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 6.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的处理?
- 7.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何时起建立?
- 8.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有哪些不同?
- 9.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 10.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 11.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 12.劳动争议发生后的举证责任如何承担?
- 13.劳动者是否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 14.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如何组成的?
- 15.劳动者可以对哪些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
- 调解
- 16.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哪些组织可以调解劳动争议?
- 17.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如何组成?
- 18.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19.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的形式有哪些?
- 20.劳动争议调解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2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程序如何?
- 22.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
- 23.哪些劳动争议调解协议无效或可撤销?
- 24.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应当如何处理?
- 25.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 26.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 27.申请支付令的程序如何?
- 28.申请支付令的如何交纳受理费?
- 29.哪些情况下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申请支付令受理费?
- 仲裁
- 30.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特点?
- 31.劳动者可以对哪些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 32.劳动争议仲裁应遵循哪些原则?
- 3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怎样设立的?
- 34.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由谁制定?
- 3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怎样组成的?
- 3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 3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性质如何?
- 38.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设立仲裁员名册?
- 39.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 4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 4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 42.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
- 43.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
- 44.谁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
- 45.如何确认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 46.因劳务派遣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是谁?
- 47.劳务派遣单位和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 48.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 49.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 50.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 51.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 52.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适用于哪些工作岗位?
- 53.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自设劳务派遣单位?
- 54.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
- 55.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 56.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 57.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如何进行仲裁活动?
- 58.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公开进行?
- 59.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应当在什么时间内提出?
- 60.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在什么情况下中断?
- 6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 62.仲裁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是否还享有仲裁申请权?
- 63.劳动报酬争议仲裁适用怎样的特别时效规定?
- 64.劳动争议仲裁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
- 65.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应当以怎样的形式提出?
- 66.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 6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如何处理?
- 68.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如何审查?
- 69.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决定的5日期限是否包含节假日?
- 7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什么时间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和仲裁答辩书?
- 71.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 72.劳动争议仲裁被申请人不提交仲裁答辩书是否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 73.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组织形式是什么?
- 74.劳动争议仲裁庭如何组成?
- 7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告知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情况?
- 76.劳动争议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 77.劳动争议仲裁员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 78.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 79.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同意中途退庭的应当如何处理?
- 80.劳动争议仲裁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同意中途退庭的应当如何处理?
- 81.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的鉴定机构?
- 82.哪些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83.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是否有权进行质证?
- 84.仲裁庭质证按照怎样的顺序进行?
- 85.证人是否应当出席仲裁庭作证?
- 86.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如何进行辩论?
- 87.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哪些种类?
- 88.哪些事实无需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89.哪些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庭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90.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是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 91.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裁决可以选择哪些程序?
- 92.劳动争议仲裁庭的开庭笔录应当记明哪些内容?
- 93.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否可以自行和解?
- 94.劳动争议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是否应当先行调解?
- 95.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程序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 96.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何?
- 97.劳动争议仲裁庭是否可以先行裁决?
- 98.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可以对哪些案件申请先予执行?
- 99.申请先予执行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 100.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应当如何作出?
- 101.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 102.哪些劳动争议仲裁为一裁终局?
- 103.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4.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105.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6.劳动争议仲裁是否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 107.什么是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有哪些特点?
- 108.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109.当事人可以就哪些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10.当事人起诉后原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 111.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如何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112.当事人可否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诉讼的被告?
- 113.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规定有哪些?
- 114.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程序如何?
- 115.人民法院对常见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如何处理?
- 116.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如何处理?
- 117.当事人应向何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 118.哪些仲裁裁定书、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
- 119.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和中断?
- 附则
- 120.事业单位聘任制工作人员是否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 121.劳动争议仲裁是否收费?
- 122.劳动争议仲裁法何时起开始实施?
-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