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实务指南_AZW3_MOBI_EPUB_李云
内容节选
第十一条 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均无效时如何结算 【条文内容 】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 ,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 ,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最高院意见 】 最高院的《理解与适用》在本条“条文主旨”中明确,本条是关于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时,以哪份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依据的规定。 《理解与适用》在本条“要点提示”中从合同成立、合同效力、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及保持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司法解释理念的一致性出发,仍坚持在工程价款结算问题上参照合同约定原则,并确立实际履行合同优先,实际履行合同难以确定时,最后签订合同优先的原则。 “条文理解”部分从“如何理解本条中‘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如何理解本条中‘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等两个方面详细阐释了本条。 在“审判实务”部分,《理解与适用》则明确指出,司法实务中至少还需要厘清“如何理解本条中的‘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及“如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如何结算工程价款”等两个问题。 【条文点读 】 从起草人的角度看,《理解与适用》明确表明本条的基本起草理念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2条基本保持一致,而在实务操作者的眼里,本条既是处理合同无效但质量合格的工程价款支付问题,也是处理工程价款在面临几份合同均无效情况下的结算依据问题。本条同时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21条、《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9条、第10条密切相关,这五条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基本体系,尽管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的不仅是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还有“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 本条实质上重点解决一个问题,即施工合同均无效如何结算?尽管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众多,但因中标无效进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占了相当一部分,原因在于通过招标发包工程项目时相对更容易出现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数份施工合同的情况。换句话说,这里的“均无效”在很多情况是包括“中标合同”也无效在内的。包括“中标合同”在内的数份合同均无效如何结算,正是实践中亟须妥善处理的问题。 这个问题又分两个层面,当数份合同均无效时,如果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不难确定,那么一方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如果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那么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然,我们讨论这些问题都是建立在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的。 对于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实务中已基本达成共识,分歧较小;但在难以确定实际履行的合同时,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实践中却有不少的分歧。随着《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一锤定音,实现了司法裁判原则的统一。 【相关案例 】 浙江天业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泰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5)民申字第 2254号 】 一、裁判要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所涉工程为商品住宅,新东方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正式招标前与天业公司事先签订了《施工合同意向协议》。原审法院认为,该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施工合同意向协议》系未经招标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关于本案所涉工程款项结算,《施工合同意向协议》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不完全一致,前者约定为据实结算,后者约定为固定价格。一、二审法院在认定《施工合同意向协议》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基础上,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从意思表示的顺序上看,因两份合同的当事人均为新东方公司与天业公司,且针对同一工程项目,在两份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也应根据签订在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二、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5)民申字第 2254号 再审申请人 (一审原告 、二审上诉人 ):浙江天业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地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 18号 1楼 。 法定代表人 :吴盛奖 ,该公司董事长 。 被申请人 (一审被告 ,二审上诉人 ):泰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镇西大街 111号 。 法定代表人 :黄晓兰 ,该公司董事长 。 再审申请人浙江天......
- 扉页
- 信息
- 目录
- 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几点提示
-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缩略语表
- 第一条 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及变相降低工程款的形式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对于“中标合同”的理解
- 二、关于“实质性内容”中“工程范围”的规定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二条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对施工合同效力的影响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有关合同违法无效的规定
-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法无效的主要情形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三条 施工合同无效后损失赔偿责任的认定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
-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的损失赔偿责任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四条 资质出借方与借用方的连带赔偿责任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本条法律依据
- 二、借用资质的情形
- 三、借用资质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五条 开工日期的认定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开工日期的认定
- 二、施工许可手续与开工日期认定的关系
- 三、如何理解“开工条件”,施工许可证是否属于“开工条件”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六条 工期顺延的认定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常见的工期顺延事由
- 二、工期顺延的法律后果
- 三、工期顺延的常见方式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七条 发包人提起工程质量反诉的处理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反诉的构成要件
- 二、承包人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民事法律后果
- 三、对本条中“可以合并审理”的理解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保修期、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概念
- 二、不同阶段承包人施工质量民事责任分析
- 三、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九条 非必须招标工程招标后结算依据的认定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十条 中标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处理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十一条 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均无效时如何结算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十二条 工程已结算能否申请对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十三条 诉前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对造价出具咨询意见的效力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的法院释明职责及当事人未及时申请鉴定的后果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鉴定材料的提供
- 二、鉴定费用的交纳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十五条 法院确定鉴定相关事项的职责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有关计量和计价的鉴定依据有争议时是否由法院确定
- 二、复印件是否可以作为鉴定材料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十六条 法院组织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的职责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从鉴定机构及人员的主体资格方面进行质证
- 二、从鉴定意见书的形式方面进行质证
- 三、从鉴定意见书的内容方面进行质证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工程总承包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二、勘察人、设计人为何不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
- 三、与发包人签署施工合同的分包人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四、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十八条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可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
- 二、装饰装修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十九条 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
- 二、合同无效时,承包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二十条 未竣工工程承包人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本条文法律依据
- 二、如何理解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
- 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不包括利息、违约金和赔偿金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间的性质
- 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间的起算日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二十三条 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效力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一、承包人是否可以放弃或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二、如何理解“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情况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一、承包人应慎重对待其作出放弃或限制优先权的承诺
- 二、发包人在要求承包人放弃或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应注意保障建筑工人的利益,以尽可能确保承包人的承诺合法有
- 第二十四条 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的处理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第二十五条 实际施工人的代位权诉讼
- 【条文内容】
- 【最高院意见】
- 【条文点读】
- 【相关案例】
- 一、裁判要点
- 二、裁判文书
- 【实务建议】
- 附录:相关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