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和补遗2卷册_AZW3_MOBI_EPUB_阿尔泰·叔本华
内容节选
第4章 对自在之物与现象的一些对照考察 61 自在之物(Ding an sich,又译“物自体”)指的是独立于我们的察觉和发现而存在的东西,亦即真正的存在之物。对德谟克利特来说,自在之物就是成形的物质;对洛克来说,自在之物从根本上也是同样的东西;对康德来说,则是X;对我来说,则是意欲。 下面出自恩披里柯著作中的一段话,可以证明德谟克利特把自在之物完全理解为这个意思,因此属于这一类总结的顶端[恩披里柯看到德谟克利特的著作(《反对数学家》,7,§135)并经常逐字摘引]: 因为德谟克利特否认出现在他的感官知觉中的东西,所以,他认为这些东西一点都不会是实际的样子,而在我们看来只是如此而已。但原子的存在和虚空的存在却的确是真的。 109 我建议大家查阅整段话,因为接下去不远,就出现了这句话:“所以,我们并不知道每种事物是如何构成或者如何不是这样构成的,”还有就是“很难知道事物是如何构成的”。所有这些都表明了“我们认识事物,并不是根据事物的自身,而只是根据其显现的样子”,并开启了从绝对唯物主义出发但却引向了唯心主义,在我这里终结的次序。对自在之物与现象的一个异常清晰和明确的划分,并且已经是在康德意义上的划分,见之于斯托拜乌斯所保存的波菲利的一段文字(《自然哲学文选》,L.1,第43章,片断3): 如果说感官方面和物质方面的东西是向着各个方向延伸,是变化的,那的确如此……但那真正存在的本身,说它们永恒根植于自身,永远不变,那就是对的。 62 正如我们对地球的了解只及于表面,而不是里面那巨大的固体部分,同样,我们对事物和这个世界,在经验上除了认识现象(亦即表面)以外别无其他。对这个世界的确切知识是在广泛意义上的“物理”层面。但假定了那表面有其内在,假定了这内在不仅仅是平坦的,而且还有立体的内容,假定这内在的东西还具有所推论的种种性质——这些就是形而上学的课题。试图根据纯粹现象的法则构建起事物的自在本质,好比有人试图从只是平面及其相应的法则构筑起某一立体的物体。每一个超验教义的哲学都试图根据现象的法则和规律构建其自在之物。这样做的结果,就犹如把两个完全不相似的图形彼此覆盖:这是永远不会成功的,因为不管如何把图形翻过来倒过去,始终一会儿是这个图的一角露出来,一会儿又是那个图的另一角露出来。 110 63 因为自然界中的每一种生物都同时是现象和自在之物,或同时是“被创造的自然”和“创造性的自然”,所以,每一种生物都可以有双重的解释,一重是物理上的、有形的解释,另一重是形而上的解释。物理方面的解释都是发自原因,形而上的解释都是发自意欲,因为意欲表现在没有认识力的大自然就是自然力(Naturkraft);更高级别的就是生命力(Lebenskraft);在动物和人那里,则称为意欲。据此,严格来说,一个人的智力级别和方向,他性格中的道德特性,有可能甚至纯物理地被推导出来。也就是说,这个人的智力就从他的脑髓和神经系统,以及影响这两者的血液循环推导出来的;这个人性格中的道德特性则从他的心脏、管道系统、血液、肺、肝脏、脾脏、肾脏、肠子、生殖器等本质、状态和共同作用推导出来的。当然,要达到这个目的,对协调生理和精神心理关系的法则与规律,我们需要有比毕夏和卡班尼所掌握的还要精确得多的认识。然后,这两者可以追溯至更远的一些物理原因,也就是说,追溯至他的父母的本质构成,因为他的父母能够提供种子产生的只是一个像他们那样的生物,而不会是一个更高级和更优良的生物。从形而上而言,同一个人只能解释为他自身的、完全自由和原初意欲的现象,其意欲打造了与他相称的智力。所以,他所做的一切,虽然是必然出自他的性格与所出现的多个动因的争斗,而他的性格也是他的身体组合的结果,但他所做的一切仍然不得不归因于他。但在形而上而言,他整个人与他父母的分别也不是绝对的。 64 111 所有的理解都是某种设想和表象,因此根本上是停留在设想和表象的领域;那么,既然设想和表象也只是提供现象,所以,理解也就局限于现象的范围。在自在之物开始之处,现象也就终止了,表象以及与表象相连的理解也就随之终止了。但在此取而代之的却是存在本身,所意识到的自身就是意欲。假如这种意识到自身是直接的,那我们对自在之物就有了完全足够的认识。但因为意识到自身的,其达成是通过意欲创造了有机的生物体,并通过这个生物体的一部分创造了智力;然后必须首先经由这智力,才能在自我意识中发现和认出作为意欲的自己——所以,对自在之物的认识,其首要条件是这其中的认识者与被认识者互相分离,其次则是与脑部,与自我意识密不可分的时间形式;因此,这种认识就不是全然彻底的和足够的(人们可以参见和比较《作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第2卷,第18章)。(1)与此相关的是我在《论大自然的意欲》中“自然的天文学”第86页所阐述的真理,即我们越清楚地了解某一事件或者某一关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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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目录
- 附录和补遗第一卷
- 信息
- 关于《附录和补遗》
- 中文版序言
- 译者序
- 前言
- 观念论和实在论简史
- 哲学史散论
- 论大学的哲学
- 论命运?
- 论见到鬼魂及与此相关的东西
- 人生的智慧
- 附录和补遗第二卷
- 书名页
- 页
- 目录
- 第1章 论哲学及其方法
- 第2章 论逻辑和辩论法
- 第3章 对智力及其相关东西的思考
- 第4章 对自在之物与现象的一些对照考察
- 第5章 略论泛神论
- 第6章 论哲学和自然科学
- 第7章 关于颜色理论
- 第8章 伦理道德散论
- 第9章 论法学和政治
- 第10章 我们的真正本质并不会因死亡而消灭
- 第11章 生存空虚学说的几点补充
- 第12章 论生存的痛苦与虚无
- 第13章 论自杀
- 第14章 生存意欲的肯定和否定学说的补遗
- 第15章 论宗教
- 第16章 梵文文学散论
- 第17章 考古散论
- 第18章 神话方面的一些思考
- 第19章 关于美和美学的形而上学
- 第20章 论判断、批评和名声
- 第21章 论学者和博学
- 第22章 论自为的思考
- 第23章 论写作和文体
- 第24章 论阅读和书籍
- 第25章 论语言和词语
- 第26章 心理散论
- 第27章 论女人
- 第28章 论教育
- 第29章 论面相
- 第30章 论噪声
- 第31章 比喻和寓言
- 一些诗歌
- 人名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