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荡:晚清二十年_AZW3_MOBI_EPUB_马勇
内容节选
现代法律体系的确立 新政的另外一个重大贡献,是通过相关改革确立了现代法律体系,彻底改变了两千年中国传统社会得以存在的法律依据,为现代民族国家的重建和新生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援和制度上的保障。 清王朝和历代王朝一样,其政治基础和制度凭借就是三权合一的君主专制。也就是说,中国自古以来的法律制度、政治架构并不缺少三权分立的意识和制度设计,行政权、司法权和立法权,在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中自有其地位和意义,三权之间的相互制衡、相互牵制几乎从一开始就存在。只是中国传统社会政治架构中的三权分立不是一种西方意义上的绝对化,不是至上和不可动摇的,皇权主导下的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的权力来源和法律凭借,最终都落实到皇帝一人。 三权合一的君主专制当然不利于私人资本的发展,不利于自由经济体制的建立。这一点在先前数十年就有许多很清醒很明智的认识,至少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经济发展比较好的时候,许多冷静的思想家如马建忠等人就意识到中国传统法律体制和政治架构虽然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升和保障,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阻碍。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的维新运动中,康有为曾明确指出旧有的法律已经不能治理变化中的中国社会。过去是强调天不变道亦不变,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天变了,在强大的西方社会文化影响下,中国之天已经不再是过去的天,所以中国的治道也就是法律体制必须随之变化。这种变化不能是先前数十年小修小改的枝节改良,而是从根本上从整体上参加西方,学习西方。即便是文化保守主义者如张之洞,虽然反对全盘承受西方的制度和文化,但也在那时认为中国的法律制度有进一步改善的必要和空间,强调中国应该吸收和引进西方各国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改善和进一步完善中国的法律和制度。只是由于大的格局没有发生变化,新的政治架构没有形成,所以新的法律制度建设也就无从着手。 《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面临巨额战争赔款的压力,西方国家其实也对中国是否有能力偿还这笔巨额款项持有某种程度的怀疑和焦虑。在《辛丑条约》谈判过程中和随后的商约修订谈判中,西方各国刻意诱导中国改善、改变自己的法律制度和政治架构,与世界接轨,与国际同步,鼓励中国尽早采纳在东西各国行之有效的自由经济制度。这样,就能够吸引外国资本在中国投资,就能够改善中国的经济构成和税收状况。 市场经济、自由经济,本来就不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资本的本质从来就是趋利性的,是没有国界、不分民族的。自由竞争要求司法独立,要求跨越国界,要求国际一致,否则资本的趋利性不会接受政治、法律的强制束缚,像国有资本、官办企业那样进行什么不计成本、不期待赢利的政治性投资和政治性贷款。所以东西各国在与中国进行的一系列谈判中,认为中国旧有的法律制度已经严重阻碍了国际资本在中国的投资,中国如果不能尽快改善投资环境,修订相应的法律条款,重建与东西各国大体一致的法律制度,中国在经济上可能会受到很大损失。反之,列强不止一次向中国政府暗示,如果中国政府的法律制度能够做出重大调整,尽快与国际社会与各国法律相一致,那么各国可以考虑放弃在华享有的领事裁判权。 中国人奉行的所谓“中华法系”或许在过去两千年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与已经传入中国的西方法律相比较,与传教士和外国商人、西方外交官熟知的西方法律体制相比较,似乎确实存在许多弊端。在中华法系中,法就是刑,民刑不分,诸法合体,实体法和程序法不是一般的分不开,而是紧密地纠葛在一起。凌迟、斩首、刺字、戮尸、缘坐等非人道的酷刑依然想当然地被大清国执行着,实践着,被西方人视为野蛮,却被中国人视为严惩。这大概就是当时中西法律之间最大的区别。 列强地中国的暗示和表态,自然深深地引起了清政府的改革兴趣,而中华法系似乎也确实到了不能不改地步,旧有的法律体制不仅严重影响了中外交涉、中外贸易和中外之间的政治往来,而且严重束缚了中国社会发展经济进步。张之洞、刘坤一在“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第三折中就提醒清政府应该高度注意现行法律与东西方各国法律不太兼容的问题,这些法律大致包括矿律、路律、商律、交涉及刑律等。稍后,袁世凯也在1902年初建议清政府注意这方面的改革,注意向日本学习,借鉴日本1899年成功修订条约并全面恢复法权的经验,甚至可以考虑借助于日本法律专家的帮助,修订或改造中国法律中与现实不太合的内容。 封疆大吏的建议、列强的暗示,在在吸引了清廷的注意,清政府遂于1902年5月13日责成刑部右侍郎沈家本及四品京堂候补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朝廷的这个判断本身就已承认中国传统法律中有与国际规则脱轨的内容,已不能适合于国际规则。所谓参酌各国法律,其实就是要将中国现行法律根本改造,使之与国际接轨,与世界同步,通行中外。 沈家本与伍廷芳,一中一西,是当时中国最有名也最有成绩的法学专家。沈家本出生于律......
- 信息
- 序言
- 引子
- 第一章 大转折
- 东邻日本转身向西
- 群雄逐鹿东北亚
- 日本不宣而战
- 终于知道什么是兵败如山倒
- 以战促降与乞和议和
- 第二章 维新时代
- 四万万人齐落泪
- 维新运动发生
- 京沪强学会
- 南梁北严
- 湖南区域试验
- 官场上的迟到者
- 失控的改革
- “康不得去,祸不得息”
- 一场未遂政变
- 第三章 尴尬记忆
- 大阿哥引爆政治动荡
- “运动”义和团
- 冲突在犹豫徘徊中持续升级
- 走向对抗
- 一场奇怪战争
- 又是乞和与议和
- 第四章 重新起步
- 而今迈步从头越
- 构架现代新教育
- 现代军事体制的重建
- 自由经济的充分发展
- 现代法律体系的确立
- 改革又到困难时
- 第五章 短暂徘徊
- 一个人的革命
- 一场奇怪战争
- 震动与启示
- 君主专制与君主立宪
- 又是一个成功典范
- 第六章 这才是中国的希望
- 上下联手
- 临门一脚
- 五大臣出洋
- 总算有了一个开始
- 第七章 让理想变成现实
- 改定中央官制
- 重建地方官制
- 革命促改良促立宪
- 政治改革突然提速
- 一个美好期待
- 第八章 向立宪政治艰难行进
- 一个偶发事件
- 王朝终结者
- 制造敌人
- 新时代,新希望
- 第九章 民主政治短暂的春天
- 咨议局:民主初步与有序参与
- 有计划政治:立宪日程表
- 皇族内阁≠责任内阁
- 铁路干线国有:国进民退引爆革命
- 第十章 一个王朝的终结
- 又到剿抚犹豫徘徊时
- 独立与光复:墙倒众人推
- 走向共和
- 清帝逊位:最后的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