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傭兵:十七世紀東亞海域的戰爭、貿易與海上劫掠_AZW3_MOBI_EPUB_鄭維中

内容节选

第六章 通往西洋的迂迴之路,一六三一至一六三六年 初涉西洋 一官的中國─臺灣貿易得以合法,看來是他本人在官場地位步步高升的自然結果。考慮到他親自為臺灣的荷蘭東印度公司工作過,以及他的部隊所具備的傭兵性質,這是維護地區和平,保持朝廷、荷蘭東印度公司及福建人等多方利益均衡的簡單有效方法。一官試圖說服朝廷的問題在於:荷蘭人是咬𠺕吧人的當然繼承者,因為巴達維亞城就建立在咬𠺕吧故地上,由此假定了與臺灣之間的貿易應當視為以往與咬𠺕吧貿易的延續。因此臺灣貿易應當歸類於巴達維亞貿易名下,按照常理,它會被排入傳統上漳州或海澄商人的「西洋」貿易路線,而非一官所代表的泉州商人貿易路線。 如前文所述,由於日本商人濱田彌兵衛在臺灣引發的暴力事件,荷蘭東印度公司與日本的貿易在一六三○至一六三二年間中斷;但臺灣與安海之間突飛猛進的貿易,卻取代了廈門與巴達維亞(即雅加達[Jacatra〕)。自從一六二九年一官開始劫掠福建海岸以來,中國的海外貿易若非被中國官府以海禁封殺,就是被海盜阻礙。如此紛擾自然也阻斷了中國蓬船定期造訪巴達維亞。荷蘭人的記載顯示,到了一六二九年底,已經兩年沒有中國船來到巴達維亞。1定居於巴達維亞的華商,盡一切努力經由巴達維亞─臺灣─廈門這條軸線進行貿易。林六哥(Limlacco,音譯)派遣名下的船隻到臺灣經營私人事業,由他的女婿茂哥(Boyco,音譯)登船同行。2茂哥和另一位來自巴達維亞的中國商人楊昆聯手,向臺灣的荷蘭人購買胡椒,然後試圖在海澄販售。3鄭泰也深入參與了和他們之間的交易。隨後,由於廈門官府的禁制和褚彩老的襲擾,貿易逐漸轉移到安海,而楊昆正是受到普特曼斯長官派遣,調查安海能否向東印度公司提供任何有用商品的人選。4隨著一官與荷蘭人的夥伴關係逐漸鞏固,這些來自巴達維亞的華商,可能也為了做生意而努力和一官的商人更密切往來。 一六三一年,一官擊敗海盜褚彩老的隔年,中國當局決定放寬海禁,再度允許福建商船航向東南亞。5根據日本的華商轉達給荷蘭人的消息,五艘船在那年春天準備就緒航向巴達維亞。6的確,有五艘船在一六三一年七月從巴達維亞返回中國。其中一艘載運的船貨總值約六萬里亞爾,是前往馬尼拉的船隻平均船貨總值的兩倍。7住在巴達維亞的中國僑民或許受到了如此獲利豐厚的貿易吸引,發大財的誘惑激勵著他們不僅止於在荷蘭人監督之下派出商船,還想尋找其他的貿易渠道,。解決方式很簡單。他們要做生意的話,只需獲得一官的協助,讓他們運用從廈門出海的船舶。這時荷蘭人聽到傳聞,有兩位海澄商人試圖取得中國官府發放的執照前往巴達維亞,可能是由一官經手。8一六三二年春,有消息說一官決定派船前往巴達維亞,其他商人的船舶也會隨行。9他派遣自己的一位外甥黃六官(荷蘭文獻記為Lacqua、Lacknio或Lacknia),隨著開往巴達維亞的三艘大船之一出發。10 黃氏家族可能是在澳門附近定居的福建商人之一,而澳門是一官繼母的家鄉。據說,一官的海上冒險生涯最早就是從他脫離父母,前去澳門拜訪繼母的兄長黃程開始的。黃六官必定與廣東的這一支黃氏家族有關聯。從文獻看來,他是經常在安海與荷蘭人交易的商人之一,幾乎與鄭泰和洪旭同樣顯赫。11這艘船在四月二十四日抵達巴達維亞,將近兩個月後載著三百擔胡椒,以及大量銀幣和一些檀木離開。12不幸,這艘船返回家鄉的路程並不順遂。它出發得太晚,接近廣東沿海時正值季風轉向,無法繼續向北航行,於是在九月二日駛入珠江口。它選擇的目的地違反了大明律例,因為法律禁止任何船隻未經事先許可進入珠江。黃六官敢於違法,大概是因為他知道一官的老朋友 ── 前福建巡撫熊文燦此時正是兩廣總督。雖然他對帝國律例明知故犯,但他也確實持有一年前由福建巡撫熊文燦親自發給的有效洋引。13時空相隔如此久遠,已經不可能釐清細節,但定居於澳門的親族可能與地方官府也維持著有用的關係。 另一艘從巴達維亞返航的大船,則在回程途中遭遇颱風,不得不在廣南避難。14第三艘大船則轉向前往北大年,最終航行到了位於澳門外海、珠江口外的上川島(荷文Sancqqan),陷入了與第一艘船相同的困境。15 一六三二年春,這些篷船乘著東北季風出航,同時一官則因海盜劉香的襲擊奉召到福州迎戰,並在五虎礁駐足。當帝國官方撤除海禁,褚彩老的敗亡突然激起了新一波出洋貿易的野心。福建商人以絲綢交換日本白銀的走私貿易再度繁榮起來。這些走私船前往日本的航路,沿著福建北部及浙江南部海岸延伸。沿海村落的商販們無疑也能賺取一些外快。一六三一年夏末,海盜劉香先劫掠了九龍江一帶,而後繼續前往福州海岸摧毀一官的船隊。16一官正是因此被調往福州,並且終於獲准駐紮於五虎礁。十二月七日前後,在漁兵協力之下,劉香在五虎附近的小埕海上被擊敗。17劉香向南方脫逃。福建巡撫鄒維璉命令一官追擊,一官也得到昔日上司 ── 兩廣總督熊文燦的協助。18荷蘭東印度公司檔案中一......

  1. 封面
  2. 目錄
  3. 序 鄭維中
  4. 英文版叢書前言 包樂史
  5. 緒 論  失落的環節
  6. 第一章  朝貢體系遭受挑戰
  7. 第二章  一六二七年以前的鄭芝龍(尼古拉斯.一官)
  8. 第三章  傭兵生存賽局,1628~1631
  9. 第四章  安海兩洋貿易中心的建立,1630~1633
  10. 第五章  朝廷與南中國海岸的風暴,1632~1633
  11. 第六章  通往西洋的迂迴之路,1631~1636
  12. 第七章  政治風險與風險政治,1636~1640
  13. 第八章  時移世易之中找尋白銀,1640~1646
  14. 第九章  中華帝國的不設防海岸,1646~1650
  15. 第十章  如何保衛福建貿易特權,1650~1654
  16. 第十一章 富藩強兵:舉國姓之力,1654~1657
  17. 第十二章 兵家勝負,1658~1662
  18. 第十三章 諸王共鑒,1663~1667
  19. 第十四章 獨占地位逐步消逝,1669~1683
  20. 結 論  防禦性與攻擊性獨佔
  21. 附 錄
  22. 致 謝
  23. 參考書目
  24. 索 引
  25. 拉頁圖
  26. 版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