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学中的前理解与方法选择_PDF_周维明 著_9787513056939_2018-08-01
内容简介
传统的刑法解释学体现为一种刑法解释的方法论,其是中性的,无法解决像刑法解释本身的合理性与界限问题,主观解释论与客观解释论、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选择之争这样的问题。因此,刑法解释学只有从方法论转向以哲学诠释学为基础的本体论,方能解决以上的一系列疑难问题,而前理解是刑法解释学的本体论中*为核心的概念。前理解意味着,刑法条文与规范的解释者在采用各种解释方法,使用不同的解释技巧之前,就对解释结论有了一种预先判断,这种预先判断引导着解释方法的选择乃至整个刑法教义学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