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的起源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_黄美玲
内容节选
第七章演说家西塞罗与教育家昆体良 倘若不是写专著,可能西塞罗和昆体良这两位为律师职业的发展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人很难被我们单独立章论述。西塞罗被誉为“罗马第一律师”,昆体良则被称为古罗马世界最著名的法庭演说家和教育家,这让我们不得不另辟一章来介绍这两位重要人物以及他们的贡献。 一、“罗马第一律师”:西塞罗 西塞罗,全名为马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公元前106年至前43年在世,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的哲学家、政治家、律师、演说家、作家。西塞罗出生于罗马郊外阿尔皮诺小镇一个富裕的骑士家庭。普鲁塔克猜想,西塞罗大概有位祖先的鼻尖上面有个微凹的疤痕,很像鹰嘴豆的裂口,所以才有了西塞罗这个姓氏,因为拉丁文中cicer的意思是鹰嘴豆。 西塞罗从小就才华出众,远近闻名。他不仅跟随斯多葛学派的盲人哲学老师狄奥多托斯以及柏拉图学派的斐洛学习过哲学,而且还拜师法学家昆图斯·穆其乌斯·谢沃拉学习过民法,甚至前往希腊罗德师从著名的演说家阿波罗纽斯(Apollonius)专门学习如何演讲,这使得他在公元前81年首次为人辩护的时候,就一鸣惊人,声名大噪,那年他才25岁。西塞罗青年时期投身法律和政治,其后曾担任罗马共和国的执政官。同时,因为演说和文学作品,他被广泛地认为是古罗马最伟大的演说家和最具影响力的散文作家之一。1在罗马共和国晚期的政治危机中,他是共和国所代表的自由主义的忠诚辩护者——马克·安东尼的政敌。他支持古罗马的宪制,因此也被认为是三权分立学说的古代先驱。2公元前63年当选为执政官,到达他政治生涯的顶峰。 公元前58年,西塞罗被放逐,理由是他曾经“不经审判处死了罗马公民”。不过时隔一年之后他就回到了罗马,但是他的政治生涯跌入低谷。西塞罗开始把自己的精力转向文学与哲学,因此在他人生最后的十年留下了非常丰富的作品。这些作品成为后世研究希腊哲学思想、修辞演说的重要文献资料。其中,单是他的政治和法庭演说词,就有上百部。如他的主要作品《论演说家》《布鲁图斯》《演说家》《论共和国》《论法律》《演说术的分类》《论义务》《致友书》等,都是他后期的作品。 西塞罗是那个时代最负盛名的演说家和“律师”。3就连西塞罗的老师阿波罗纽斯都说:“西塞罗,我钦佩你的本领也赞美你的才华;不禁使我对希腊产生怜悯之情,因为演说和辩才是希腊仅存的光荣,现在却经由你的本领转移到罗马的名下了。”4按照徐国栋教授的统计,西塞罗至少当过16个案件的律师,其中刑事案件12个,涉及国籍的行政案件2个,民事案件2个;他还充当过5个刑事案件的控告人。5其中著名的法庭演说词有《为凯留斯辩护》《反喀提林》等。 西塞罗对古罗马修辞学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在个人演说中融入雅典修辞学方法,成为古罗马年轻人争相模仿的对象。但他同时又绕开希腊化的既有理论,直接从拉丁语著作入手,推动了修辞学本身的发展。他把古希腊的修辞学技艺引入古罗马,并且进行了系统化和科学化的整理。不少学者认为,他晚年的作品《地方论》就是在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理论基础之上创作而成,是对他的三部主要修辞学作品《论演说家》《布鲁图斯》《演说家》的总结与归纳。按照西塞罗在该作品中的陈述,地方论主要包括“寻找”和“判断”两部分,前者属于修辞,后者属于逻辑辩证。 西塞罗反复提到修辞学在法庭演说中的重要性。他认为修辞学不应该仅仅是形式化的“光鲜亮丽的容器”,还应该成为公共演说尤其是法庭演说的利器。因而在诉讼中,他尽情地展示自己的修辞学技巧,将其与具体案件紧密结合,并借助情感说服的方式获得执法官和审判员的支持,从而为当事人获取利益。徐国栋教授认为西塞罗把他自己的作品《地方论》写成了一个法庭演说词写作指南,其基本结构可以概括为:寻找——地方——问题——地方与问题的搭配。6其中,“地方”是主体寻找活动与论据之间的中介,设定这样的中介是为了提高寻找的效率。他在论述中不断提及相关的法律问题,将修辞学和法律整合在一起,通过实践问题说明地方论的操作方法,堪称一本优秀的“法庭演说术教材”。 西塞罗同时认为研习修辞术的演说家们都需要有广泛的文化基础。西塞罗本人及其之后的拉丁语修辞教师除将教学目的设定为教授和训练学生的演说技艺外,也注重讲授丰富的历史、哲学、音乐、数学等知识,并且强调修辞术在历史知识和法律上的重要性。可能的原因是:“演说术不应该是贫瘠的、无修饰的,而应该用许多各种各样的事物进行点缀和充实,所以一个优秀的演说家应该多听、多看、多悟、多思、多读……要知道,演说家应该是学识渊博的,对任何事物都不应该是生疏的、没有经验的,在诉讼方面不应该是陌生人。”7 西塞罗在自己的作品中提到了法律在罗马社会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讨论了市民法对于演说家的重要性。他用大量的笔墨以克拉苏斯的身份表达了演说家应该具备广博的知识,并且应该优先掌握市民法。8但......
- 封面
- 序一
- 序二
- 本书缩略语说明
- 目录
- 导论
- Ⅰ 古希腊雅典城邦的法庭审判与演说家
- 第一章“直接民主”时代的雅典“法治”
- 第二章“业余的”雅典法庭审判
- 第三章演说家:辩护帮助人、演说写手与“职业原告”
- 第四章作为演说之术的“修辞学”
- 小 结
- Ⅱ 罗马共和国及帝国早期的诉讼代理:法庭演说家
- 第五章法学教育与司法诉讼的发展
- 第六章法庭辩护人
- 第七章演说家西塞罗与教育家昆体良
- 第八章演说与“荣誉”:法庭演说家的社会地位及薪资报酬
- 第九章法律的修辞还是修辞的法律:法庭演说术
- 小 结
- Ⅲ 罗马帝国中晚期律师职业的形成
- 第十章罗马帝国中晚期的司法诉讼与法学教育
- 第十一章法律职业“新贵”—— 律师
- 第十二章律师职业规范的确立
- 小 结
- 结语
- 附录
- 附录一 安提丰演说词:《控告继母投毒》 1 (Prosecution of the Stepmother for Poisoning)
- 附录二 吕西阿斯演说词:《论尼西阿斯兄弟的财产》结语 1 (On The Property Of The Brother Of Nicias: Peroration)
- 附录三 德摩斯提尼演说词:《反卡利普斯》1 (Apollodorus Against Callipus)
- 附录四 优士丁尼《法典》片段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