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及司法解释新编(条文序号整理版 2022年版)_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_AZW3_MOBI_EPUB_电子书(无页码)
内容节选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年4月15日 人社厅函〔2009〕149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请示》(沪人社福字〔2008〕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条例及本办法的情况。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
- 信息
- 编辑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促进就业
-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第五章 工资
-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 第八章 职业培训
-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 第十章 劳动争议
-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三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第五章 特别规定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一、 综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
- 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 二、 就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残疾人就业条例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 三、 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集体合同规定
-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 四、 工资与社会保险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 最低工资规定
-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 企业年金办法
- 五、 工时与休假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 六、 劳动安全卫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 工伤保险条例
- 工伤认定办法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 七、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录)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 八、 劳动争议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
-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 典型案例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联合发布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类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 指导案例184号:马筱楠诉北京搜狐新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案
- 指导案例183号:房玥诉中美联泰大都会
- 指导案例182号:彭宇翔诉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 指导案例181号:郑某诉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中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 指导案例180号:孙贤锋诉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 指导案例179号:聂美兰诉北京林氏兄弟文化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 指导案例28号: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 指导案例18号: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诉王鹏劳动合同纠纷案
- 检例第124号:孙某宽等78人与某农业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 检例第125号:安某民等80人与某环境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支持起诉案
- 附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节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节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新旧条文内容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