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案复盘:一桩建筑设计案的备忘录及其他_石亚西_AZW3_MOBI_EPUB_电子书(无页码)_石亚西

内容节选

六 回到酒店房间,已是深夜十二点。我是夜猫子,习惯了凌晨两点上床,还有两个小时,我需要打扫一下思维的战场。 冲了个澡,想让头脑更加清醒一些。在房间里来回踱步,预演明天下午开庭时可能发生的攻防。一个人在脑海中预演,无须找人配合,也找不到人配合。芳禾、潘老师、小潘在达州都是有家的,就江珊住在隔壁房间。 法官开庭时必定先要解决管辖权的问题,与她争辩吗?没有必要冒犯她!不争辩,当事人会不会认为律师表现不力?折中吧,不争辩,但得想个法子保留当事人的权利。如果我们输了,上诉,保留管辖权异议无疑也是一个上诉理由。这其实对当事人更好,而不是非得与法官较劲不可。法庭上需要温婉有力。 是的,温婉有力。多年的执业经历早已让我意识到,每一个案件都是意志的较量,案件的输赢取决于你能否不断地给出应对方案,或进或退,这是一场智力、知识、社会经验、财力以及能承受不断撕扯而不崩溃的综合较量,全部集中在一个东西中:意志!当事人及律师全部为之努力的,就是力争这种意志之自由,使之成为“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这个法律中最神秘之物,恰如孔老夫子所言“祭神如身在”之“神”,你得去“祭”,否则它就不存在。法庭毕竟不是战场,咄咄逼人会喧宾夺主,遮蔽你理性的光芒,反倒让人感觉你道理乏力,道理得靠它自己的力量俘获人心,意志是底色、底气,铺路而已。 对方会出示哪些证据呢?有没有致命武器?这必须提前有意识地认真琢磨,以防到时措手不及。以前每次协商赔偿的会议,对方都是有会议记录的,潘老师只拿到了一份会议记录的复印件,那上面除说到K县建设局局长曾提出过20%的赔偿建议外,全是对我们不利的东西。芳禾曾转告D律师的建议,让我们最好向法庭提交该会议记录的复印件,被我否定了。他们会拿出多少对我们不利的证据呢?之所以安排潘老师代理总公司,就是想让他坐在我旁边,以应付不测,应付那些我尚不知道的情况,毕竟他是最知情的人。江珊和我一起代理分公司,她是分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社保都在分公司,以防对方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八十六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民诉法所言的是“工作人员”,司法解释所言的是“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前者的范围比后者大。实践中,法院倾向于工作人员不仅得有劳动关系,还得有社保。范围越来越窄。但是,“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语,并没有排除这个范围之外的人有权代理。进一步来看,当事人与代理人所签的代理合同,只要其满足合同生效的条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不存在其他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其具备法律效力,代理人的代理权即成立。司法中,也许是法院不想审查代理合同的效力(这相当于案中案,会使审案效率下降),因而通过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限制了代理人的范围。 代理人的问题,我们家是有过深刻教训的。夫人被一家跨国公司派任中国西部公司的法总兼董事会秘书,上次该公司被其中国方股东起诉,本着为股东们节省一笔律师费的原则——那可是以美金计算的,夫人决定亲自出庭,没想到开庭即遭遇对方律师的异议:你虽然是西部公司的法总和董秘,但劳动关系和社保都在上海,所以不具备代理人资格。夫人惊讶,反问对方:我这样做不也在给你们节省费用吗?对方律师解释,提异议是他们的规定动作,否则律师涉嫌不尽力。法官仔细研究了司法解释,最后认定异议成立,夫人不得不另聘律师。这次我不能再让江珊面临同样的困局。 证据目录及证明内容,以及代理词,早已发到群里。江珊看得很仔细,连可能的笔误都给指出来了。石老师,“意思自治”的“治”有无笔误,是不是“制度”的“制”呢?小段替我在群里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个不是笔误,是“治理”的“治”,非“制度”的“制”,还附了资料截图。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不,还得写本备忘录。 大案、要案,我都会写备忘录的,有时备忘录长达数百页,附件居多。这次不同,案件虽小,却太过复杂。当我感受到这种复杂,要求自己也写备忘录时,内在的一种声音告诉我,你应该把备忘录写成故事,它会告诉你很多事情,就像色诺芬写《长征记》一样。此案也许历时三五年,岂非长征?于是,在收到委托代理合同次日,看着阳台上那株正在悄悄生长的夜来香,我动起笔来,本备忘录也开始随之生长。 来回踱步,冥思苦想,身心俱疲,倒头就睡。梦中清晰的,是那个生活在两千多年前、因时空阻隔而不能与之相见的色诺芬,还有德尔菲神庙。在起航......

  1. 信息
  2. 自序 在法学与文学之间
  3. 书中主要人物一览表
  4. 第一章 管辖异议,拒绝出庭
  5. 第二章 再次鉴定,路在何方
  6. 第三章 律师选聘,应诉方略
  7. 第四章 茶室密谈,敌友难辨
  8. 第五章 开庭前夜,黑云压城
  9. 第六章 法庭角逐,咬文嚼字
  10. 第七章 法庭对决,鹿死谁手
  11. 第八章 协商未竟,驳回起诉
  12. 第九章 再次开庭,无须出庭
  13. 后记 致谢及其他
  14. 附录
  15. 主要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