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87集)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编_AZW3_MOBI_EPUB_电子书(无页码)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编
内容节选
实践思考以实现抑制滥诉等功能为视角重构我国行政诉讼收费制度 吴林轶雷堂男、韩树军:《农民进行行政诉讼的障碍与排除》,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诉讼收费制度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护直接相关,因而是各国诉讼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我国最初的行政诉讼收费制度参照民事诉讼,费用相对较高,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门槛。2006年年底国务院出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行按件收费,根据不同案件性质收取50—100元,得到社会公众和学界的一致认可。该办法实施后一定程度上促使了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猛增,尤其是2015年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后,行政诉讼原告滥用诉权现象日益严重,严重影响审判程序的正常运行。同时,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也急需新的诉讼收费规定与之衔接。国务院在2016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中,曾经将修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纳入修订日程,但时至今日尚未见完成。笔者拟对我国行政诉讼收费制度进行实证研究,以抛砖引玉,希望能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有所助益。 一、溯源观今:现有收费制度抑制滥诉功能缺失之乱象透视廖永安等著:《诉讼费用研究——以当事人诉权保护为分析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诉讼收费制度作为各国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与其他诉讼制度一起从不同的角度来共同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合理诉讼收费制度之功能应松年:《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58页。 合理的诉讼收费制度对诉讼活动具有正向的促进和调节作用,反之则发生负向影响。 笔者认为,科学、合理的诉讼收费制度设计应当具备四项功能:韩波:《论我国诉讼费用管理制度的变迁与改革》,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16页。 1. 诉权保障功能。合理的诉讼收费制度必须全面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是诉讼费制度的本质。 诉权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基本性、制度性权利,受到现代国际公约和各国宪法高度重视、普遍保护。诉讼收费制度直接影响当事人诉讼的成本收益比,无疑会左右当事人自身对于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一个国家诉讼收费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折射了该国人民受到法律保障的程度。浦纯钰、王立波:《论我国诉讼费调节功能的缺失和改进》,载《经济研究导刊》2008年第18期。 2. 调节案件数量功能。诉讼收费制度是以诉讼收费为工具对诉讼程序的启动进行调节,目的是控制诉讼的发生、惩戒滥诉行为、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讼成本。 从世界范围看,司法资源都具有稀缺性,司法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纠纷。因此在实现当事人诉权保障功能的同时,还应当设置一定高度的门槛,避免司法系统不堪负荷从而影响司法产品供应,损害民众基本诉权保障。通过科学、合理的诉讼收费制度设计,实现对进入司法解决途径案件数量的有效干预。廖永安等:《诉讼费研究——以当事人诉权保护为分析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 3. 引导程序功能。诉讼费制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从而对诉讼的提起和进行产生重要影响。 科学、合理的诉讼收费制度能够引导当事人合理使用诉讼程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非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充分发挥诉讼程序的效益作用。王亚新:《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52页。 4. 抑制滥诉功能。“如果一旦当事人利用审判制度而不必付出一定代价,就可能导致一部分人滥诉的发生,败诉方负担原则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可以抑制滥诉。” 现代法治国家无一例外地采取了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的原则进行制度设计,抑制滥诉,确保诉权正确行使。 (二)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收费制度的沿革 我国行政诉讼收费制度存在比较明显的历史阶段。廖永安等:《诉讼费用研究——以当事人诉权保护为分析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1. 参照民事阶段。依据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出台了《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 由于当时《行政诉讼法》尚未出台,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也依据该收费办法收取诉讼费用。 2. 初步独立阶段。1989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诉讼费用的征收范围、收费标准、费用预交以及费用承担制度。 3. 按件收费阶段。2007年4月1日起施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废止。该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该办法第六条规定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现行行政诉讼收费制度存在的问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至今已15年有余,全国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一直在......
- 信息
- 本期文章
- 关于行政法总则的期望与构想
- 民法典对行政法法典化的启示
- 关于编纂我国行政程序法典的构想
- 行政法法典化之基本问题研究
- 从民法典的编纂看行政法典的编纂
- 我国行政法法典化的意义与路径
- 直接制定行政法典的时机已经成熟
- 中国特色行政法法典化的模式选择
- 论以人民为中心的行政审判工作路线
- 我国行政诉讼被告证据失权制度的审视和完善
-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类型化构建
- 从经验到规则:行政诉讼一般性证明标准的构建
- 浅析行政协议的非诉执行制度
- 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行为的法律属性与审查路径
- 关于集体土地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救济途径的探讨
- 以实现抑制滥诉等功能为视角重构我国行政诉讼收费制度
- 虚假婚姻登记的回归和救济
- 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确定的村民资格标准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尊重
- 错误婚姻登记的救济途径
- 行政赔偿案件中直接损失的认定
- 土地行政赔偿中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的确定
- 车管所以未处理违法事项为由拒绝办理车辆年检的行政行为违法
- 以“拆危”代替拆迁的行政行为应当给予否定性评价
- 非蓄滞洪区水库蓄排水致害的司法救济
- 认定视同工伤案件中不应简单依据有无回家判定是否脱离工作岗位
- 内部行政行为可诉性问题如何类案同判
- 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能否产生阻却协议履行的效果
-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 关于2018—2020年山东省公安管理领域行政案件的调研报告
- 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下街道办综合执法风险防控的调研报告
- 行政诉讼代理律师的执业伦理及规范的构建
- 2020年度青海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案件诉讼费用如何交纳问题的答复
- 征稿启事
- 写作体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