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案与刑_郑小悠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郑小悠
内容节选
闺门奇祸:道光年间的德清徐氏狱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曾借笔下“冷郎君”柳湘莲之口揭出豪门贾府的肮脏龌龊,说是“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这一句考语,放在文学作品中适当,应用于当时的现实社会生活中,恐怕也不是捕风捉影。譬如道光四年,浙江省湖州府德清县就出了一桩震动朝野的宅门大案,情节离奇,骇人听闻。因为当事双方都是世家豪族,亲朋故旧盘根错节,一时科道交章、钦差星驰不说,竟然酿成解元出身的三品臬台抑郁自杀,也算旷古奇闻了。 秽事出清门 事情发生在德清名门徐氏的深宅之内。德清一县有徐、胡、谈、蔡四大家族,四家之中又以徐氏为最盛。明成化年间,徐氏自余姚迁至德清,入清以后科名鼎盛,选翰林的就有五人,有“六世清声冠凤池”之誉。到嘉庆年间,德清徐氏中的徐端官至河道总督,财势甲于一方。 徐氏宗支繁盛,出事的是徐宝华一支。徐宝华年事已高,与侄子徐敦诚同居一处。徐敦诚为县学生员,娶同为豪族的蔡姓之女为妻。蔡姓先祖随宋室南渡,定居德清,明朝起成为科举望族。入清以后,蔡氏家族的蔡启僔、蔡升元、蔡以台三人先后殿试夺魁,人称“蔡氏三状元”。嘉庆、道光年间,蔡氏家族中仍有侍讲学士蔡之定在朝为官。徐、蔡两家世为乡里,门当户对,这一桩亲事本来美满。岂知闺门中事,并非外人所想。 徐宝华元配亡故,身边还有一年轻的如夫人倪氏。倪氏不但有姿色,且心硬手狠,颇能驭下,是以在徐家名分上虽是姬妾,实际上形同女主人。因为徐宝华年老,不甘寂寞的倪氏与少爷徐敦诚调戏成奸。少奶奶蔡氏顾忌脸面,一向并没有吵闹声张。道光三年六月一日,蔡氏偶然将徐敦诚与倪氏的丑事当面撞破,不免讥诮几句,又暗生闷气,病倒在床。反倒是倪氏,得意多年,此时被蔡氏讥诮,恼羞成怒。她随即买通蔡氏房中丫鬟秋香,趁蔡氏卧病,二人同进房内,将房门关紧后,令秋香按住蔡氏手脚,使其不能动弹。倪氏自用绳子勒住蔡氏脖子,直到气毙身亡。 按照钦差结案时的说法,倪氏胆大包天,亲手将蔡氏杀死后,才将此事告知徐宝华、徐敦诚叔侄,而徐氏叔侄碍于丑事外扬,损害家族的体面,且不能为蔡氏家族所容,遂假称蔡氏发痧暴卒,向蔡家报丧。事实上,徐敦诚极力不肯承认自己与倪氏共同预谋,杀害发妻,只说是被倪氏裹挟,不得已为她遮掩罪行。但就通常的情理而言,以倪氏一个女子,且是豪族之妾,而能事先勾结丫鬟,杀害晚辈主妇,事后内外布置、贿赂乡绅官吏;更有甚者,见大势已去,身为钦案重犯,能在最森严的地方、最恰当的时机,成功自杀、不留痕迹,背后没有徐敦诚乃至徐家上下的力量,恐怕就是谍战片里的军统女特务也难以办到。 当然,与之相对的蔡氏家族也不是任人宰割之辈。先是,徐敦诚与妻子蔡氏不睦,又与倪氏有私情,蔡家早有风闻;忽然接到噩耗,又见尸身颈部有几处伤痕,绝不相信因病暴卒的说法。于是蔡家由徐蔡氏的叔父、县学生员蔡鸿出头,到德清县衙呈控命案,要求知县黄兆蕙开棺验尸,起沉冤于地下。 发痧?自缢?还是被杀?明朝后期,拉丁美洲白银制成的银圆,以西班牙殖民者为中介,通过国际贸易大量进入中国东南沿海商埠,清代以后,内陆及边疆地区亦多所行用。 按照清代的制度,检验尸体,必须由州县正印官即刻亲自前往,不得拖延迟到,不得委之杂佐。实际上,对于这等秽事,州县老爷们当然是不愿意沾染的。德清的黄知县就是如此。蔡鸿七月初三一经报官,黄兆蕙就推托感冒,不肯前去。徐家料想蔡家不依,此案一时难结,便很快找了本地有名的讼师费文焘,请他出头主讼。这费文焘本是职官,对衙门中的情形十分熟悉,现在籍居住,专帮大户人家打官司。费文焘给徐家出主意:先送洋银 一百二十元,打点德清知县黄兆蕙及其门房长随,请他和息官司,不必上报。哪知蔡家不肯含糊,两天后,再次呈控德清县,要求黄兆蕙立刻前往验尸。事到如此,黄兆蕙只得将此事上禀湖州知府方士淦,仍然推说有病,由知府委派相邻的武康知县代为验尸。 因为是六七月的盛夏光景,这样左推右挡一耽搁,到武康知县验尸时,徐蔡氏的尸体已经腐烂。再加上徐、蔡两家各执一词,针锋相对,武康知县当即离座,一边禀告上台,一边又将此案移交回德清县。事实上,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尸体腐烂,也并非不能检验。清初名宦黄六鸿在《福惠全书》中就介绍到:“若尸已溃烂,肉色难辨,必须用水冲洗污烂之处,肉色方显露。若伤处色不明,必须剃开腐肉,验骨上,自有血晕、血荫等伤痕。”武康知县怕惹麻烦,哪肯费事,但求推了干净。 蔡家见此情形,深知事情若不闹大,必然没有申雪之日。于是蔡鸿马不停蹄来到省城杭州,赴臬司衙门呈控。控词中说,蔡氏尸身右腮颊有掌伤,项下有勒痕三道,两手腕有缚痕,胸前后有血晕,绝非自然死亡。臬司最初并没有给予此案足够的重视,只是按照惯例,又将案件批回湖州府。知府方士淦也掉以轻心,随手指派归安知县马伯乐审理。 此时的徐家老太爷徐宝华见案子闹大,不免又羞又恼、又惊又怕,一时间病重不起,......
- 信息
- 序言
- 上编 旧案重审
- “能吏”之祸:一桩民妇走失案背后的雍乾政风之变
- 讳盗诬良:制度漏洞酿成的惨剧
- 重臣与宠臣:一桩杀妻案引发的权力较量
- 冤狱起山阳:洪水过后的新进士之死
- 黑幕笼罩泰山脚下:嘉庆年间的徐文诰京控案
- 一场震惊御座的反转剧:嘉庆年间直隶迟孙氏京控案
- 人情难却:道光年间的一件刑部舞弊案
- 闺门奇祸:道光年间的德清徐氏狱
- 内轻外重,事已积成:光绪年间的河南镇平王树文顶凶案
- 下编 刑期无刑
- 清代刑部的审案流程
- 笔尖儿立扫千人命:清代的秋审与秋审处
- 清代刑部的提牢官
- 身负重任的小人物(一):清代刑部的书吏
- 身负重任的小人物(二):清代刑部的仵作与禁卒
- 法司依律,天子衡情:清代的皇权与刑案
- 附录1
- 附录2
-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