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与日常生活_张绍谦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张绍谦
内容节选
危害公共安全罪 38 林区吸烟,引发火灾,为扰侦查,又故意点火,该怎么处罚? ——失火罪、放火罪2018 年1月的一天,小伙彭火云在云南省一林区内挖掘野生兰花,边挖边吸烟,随手将正在燃烧的烟头丢弃在林中杂草内。过了一会儿,他看见丢烟头之处冒烟,知道烟头引燃了杂草,他认为一会儿就会自行熄灭,不会引起大火,所以就没有及时予以扑灭,也不报案,自己则往家中走去。可就在他回家途中,发现其丢弃的烟头竟然引发了森林火灾,火势很大,根本无法控制,这下他才感到事情闹大,后果严重,难以收拾。可他不但不去投案自首,反而为了逃避责任扰乱侦查,又故意在村子外面200米处的三岔口用打火机点燃林中杂草,引发另一场森林火灾。经鉴定,两场大火所燃林地面积共计92.52公顷。 冬天干燥,林中树多,易引发火灾,这是常识。彭火云常在林区生活,对此自然熟知。他在林区内干活,本就不该违禁吸烟,可他不但吸烟,而且还往杂草丛中乱扔烟头,严重违反森林防火的规定。当他发现烟头已经引发杂草起火时,就该预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本该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扑灭,而且当时这样做也是非常简单、容易的举手之劳。然而他却轻信烟头不会引发火灾,轻信能够避免森林火灾发生,竟然没有采取任何灭火措施,转身离去,结果致使小火变成大火,最终酿成重大火灾,如此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失火罪。接下来他的行为更让人难以置信。按照常理,此时他本应该真诚悔罪,主动投案,减轻罪责,至少不要再干违法犯罪之事。可他却想着如何逃避法律责任,为了扰乱侦查视线,竟然另起犯意,点燃另一处林中杂草,故意引燃另一场森林大火,给社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如果说前一次火灾系其过失而引起,而后一次火灾则是故意形成,又触犯《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所规定的放火罪。前后两罪各自出于独立的犯意,行为也各自独立,因而属于两个独立的犯罪,应当分别以失火罪和放火罪定罪处刑,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关联法条 《刑法》第114条、第115条 39 出于好奇购买、储存几个恐怖视频,刑法也要管吗?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2020引自冯婷婷:《【案例评析】翁海光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案》,https://www.sohu.com/a/536554328_120105949。 年10月30日翁海光为满足好奇心,通过微信支付人民币9.9元向鲍云某购买恐怖视频,翁海光观看视频后,明知该视频内容暴力血腥、反人类,仍将上述视频命名为“啥仞练胆”存储在自己电脑硬盘中便于继续观看,并通过QQ邮件将视频发送给姓郭的朋友。在翁海光存储在电脑硬盘中的125部视频中,发现8部视频属于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均已纳入公安部“利剑”平台暴恐音视频样本库。 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是滋生恐怖犯罪活动的重要原因,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为内容的书籍、传单、电影、音乐音像资料、物品,对于传播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培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意识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要铲除滋生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社会土壤,就必须禁绝非法持有、传播此类物品。《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多项反恐罪名,《刑法》第120条之六规定,“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本案中,翁海光为了满足好奇心,购买、观看并存储大量血腥暴力视频,并将这些视频转发给其他朋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两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知是载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图书、报刊、文稿、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服饰、标志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达到下列数量标准之一的,就要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定罪处罚:图书、刊物20册以上,或者电子图书、刊物5册以上的;报纸100份(张)以上,或者电子报纸20份(张)以上的;文稿、图片100篇(张)以上,或者电子文稿、图片20篇(张)以上,或者电子文档50万字符以上的;录音带、录像带等音像制品20个以上,或者电子音频视频资料5个以上,或者电子音频视频资料20分钟以上的;服饰、标志20件以上的。翁海光所购买储存的视频中有8部属于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已经达到定罪标准,已经触犯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虽然主观上不是出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犯罪动机,但这在法律上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关联法条 《刑法》第120条之六 40 气枪也算枪支? ——非法持有枪支罪50 多岁的赵春华是天津人,在此生活几十年。她看到在市区比较热闹的地方总有人摆摊用气枪打气球招揽行人赚钱,感觉挺好,既能消遣时光,又能赚点零花钱。2016年8月她在河北区李公祠大街亲水平台附近从一个老汉手里转手租来一个摊位,把几把气枪摆在摊......
- 信息
- 主编简介
- 序言
- 案例篇
- 刑法基本原则和刑法空间效力
- 犯罪的成立条件
- 刑罚的种类和制度
- 危害国家安全罪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侵犯财产罪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贪污贿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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