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记忆通:刑法(学科版)_飞跃考试辅导中心 组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飞跃考试辅导中心 组编
内容节选
专题七刑罚 考点23 刑罚种类 (一)主刑(不含死刑) (二)刑法关于死刑的规定 (三)刑法关于死缓的规定 死缓期间没有故意 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死缓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两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有故意犯罪,情节恶劣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有故意犯罪,但未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死缓 法院可视情况对其限制减刑。 (四)剥夺政治权利 (五)职业禁止 1. 适用条件:(1)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2)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后,仍有预防其再犯罪的必要。 2. 期限:3年至5年,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考点24 刑罚的裁量 (一)累犯 种类 一般累犯 成立条件 (1)前罪:故意犯罪,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间隔: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5年内; (3)后罪:故意犯罪,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4)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除外。 处罚 (1)应当从重处罚; (2)不得适用缓刑; (3)不得适用假释; (4)不排除适用减刑。 备注 (1)被判处缓刑后,不管是在缓刑期内还是期满后再犯罪的,都不可能成立累犯。 (2)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不成立累犯。 种类 特殊累犯 成立条件 (1)前罪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间隔: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再犯。 备注 (1)被判处缓刑后,不管是在缓刑期内还是期满后再犯罪的,都不可能成立累犯。 (2)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不成立累犯。 (3)“刑罚执行完毕”,是指刑罚执行到期应予释放之日。认定累犯,确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的起始日期,应当从刑满释放之日起计算。 (二)自首 概念 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 一般自首 (1)自动投案: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接受司法机关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注意: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特别自首 (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处罚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立功 概念 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的行为。有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类。 一般立功 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等等。 重大立功 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等等。 处罚 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坦白 概念 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处罚 对有坦白情节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五)数罪并罚 续表 (六)缓刑 条件 (1)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无再犯可能性;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考验期限 拘役: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 有期徒刑: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能少于1年。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积极后果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撤销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 注意:(1)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2)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况: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考点25 刑罚的执行和消灭 (一)减刑 对象 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实质条件 (1)可以减刑: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2)应当减刑: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 实际执行 (1)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 (2)无期徒刑:不少于13年; (3)死缓减为无期:不少于25年; (4)......
- 信息
- 编写说明
- 专题一 刑法概说
- 专题二 犯罪构成
- 专题三 犯罪排除事由
- 专题四 犯罪未完成形态
- 专题五 共同犯罪
- 专题六 罪数
- 专题七 刑罚
- 专题八 危害国家安全罪
- 专题九 危害公共安全罪
- 专题十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专题十一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专题十二 侵犯财产罪
- 专题十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专题十四 贪污贿赂罪
- 专题十五 渎职罪
- 主观试题
- 主观试题参考答案及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