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律评论(第21卷·第2辑)_《北大法律评论》编辑委员会 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北大法律评论》编辑委员会 编
内容节选
论文刑事诉讼法发展的新动向:比较法上的考察 The New Trend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parative law魏晓娜,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雪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魏晓娜 李雪松 Wei Xiaona Li Xuesong 《北大法律评论》(2020) 第21卷·第2辑·页77—98 Pek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Vol.21,No.2,2020,pp.77-98 内容摘要:英国政治气候的变化,导致刑事司法改革的重心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发生广泛的转移,从对被告人权利的关注日益转向对案件管理和效率的关切。德国2017年和2019年的两次修法,一方面致力于强化对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保障,赋予辩护律师在警察讯问中的在场权,增设讯问录音录像制度;另一方面致力于强化侦查能力,加强对DNA检测、通信监控的规范。日本本世纪以来的第一轮司法改革致力于公判中心主义,并通过引入裁判员制度基本实现了这一目标;第二轮改革则致力于审前程序改革,一方面通过增设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等措施强化辩护权保障,另一方面为了破解取证困难引入司法交易制度。上述国家的刑事司法改革,在技术层面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改革具有相似性,但仍存在结构性差异,在宪法化、国际化方面也存在重大差异。 关键词:英国刑事司法改革 德国刑事司法改革 日本刑事司法改革 比较法参见施鹏鹏:《意大利“双重卷宗”制度及其检讨》,载《清华法学》2019年第4期;施鹏鹏:《迈向刑事诉讼的宪法化——意大利的“奥兰多”改革及其评价》,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9年第2期;施鹏鹏:《警察刑事交易制度研究——法国模式及其中国化改造》,载《法学杂志》2017年第2期;施鹏鹏:《口供的自由、自愿原则研究——法国模式及评价》,载《比较法研究》2017年第3期。 本文将分两个部分对比较法上刑事诉讼的新发展进行考察,第一部分以国别为线索,具体介绍英国、德国、日本近年来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动向,第二部分是综合性评论。在比较法上,英国和美国同属于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代表,欧洲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代表则主要是德国和法国,此外还有两个从职权主义进行转型的代表性国家,意大利和日本。本文之所以选择英、德、日三个国家是因为它们分别属于上述英美法、欧陆法和转型法的代表。美国近年来刑事司法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警察暴力执法、监狱拥挤、青少年犯罪等问题上,《联邦刑事诉讼规则》除了一些技术性修改并无大的变化,再就是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进行的局部推进,因此不再将美国单独作为考察对象。考虑到语言和篇幅限制,本文也不把法国、意大利、俄罗斯单独作为考察对象,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不重要。以俄罗斯为例,由于中国与苏联的刑事诉讼制度存在传承关系,因此理解俄罗斯其实更有利于我们理解自己。至于法国和意大利,施鹏鹏教授基于一手文献进行过大量研究 ,本文也不再专门展开讨论,但在评论部分会涉及有关国家的改革近况。为了使研究更加聚焦,本文将尽量把对上述国家刑事诉讼制度发展动向的考察限定在最近十年,但出于叙事的完整性,有关英国部分的考察时间线需要向前推得更多一些。 一、英国刑事诉讼法发展的新动向 英国近年来的刑事诉讼改革往往是出于对司法不公或者重大事件的回应,这些危机启动或者加快了亟需的法律改革行动。 (一)皇家刑事诉讼委员会报告(1981):审前程序改革 该轮改革的动因是麦克斯韦尔·康费特(Maxwell Confait)案。1972年,康费特的尸体在伦敦南部卡特福德一套烧毁的公寓里被发现。三名男孩在供述后被认定犯有谋杀罪,但事后的医学证据证明他们是无辜的。该案反映了警察行为的不规范以及虚假口供的后果。1981年,皇家刑事诉讼委员会(Philips委员会)在对警察权和起诉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了报告,该报告最终成为《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Police and Criminal Evidence Act 1984)的基础。《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扩大了警察逮捕、截停搜查的权力,规范了警察羁押制度,设置羁押期限,创设了羁押警官一职。该法也首次明确规定了被警察羁押中的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伴随《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出台的还有一系列执行守则,对立法规定进行细化,解释特定权力和程序如何运作,例如执行守则C主要关注羁押和讯问嫌疑人,执行守则D主要涉及辨认程序。Philips委员会报告产生的另一项重大立法成果是《1985年犯罪起诉法》(Prosecution of Offences Act 1985),该法将原本属于警察的起诉犯罪的权力交给了新设立的皇家检控署(Crown Prose......
- 信息
- 本期文章
- 法学怎样跟上时代的脚步
- 隔岸观法:如何看待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的发展前景
- 参照适用法律技术是照亮大民法典的阿拉丁神灯
- 部门宪法的回归之道:以中国劳动宪法为例
- 民法规范的属性与刑民交叉的判断逻辑
- 数字法治的三维面向
- 刑事诉讼法发展的新动向:比较法上的考察
- 从万民法到万国法
- “转向历史”如何可能
- 英国国王专权的思想史考察
- 辩护律师程序独立论
- 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议、设定与反思
- 法治现代化视阈下的“习惯法”与“民间法”之辨
- 语言、文化、法律传统与国际刑事司法
- 强奸何以为恶
- 引征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