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研究_李清宇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李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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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法制现状析评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制度为我国特有,在对司法审查标准进行研究之时,首先要对这一制度在我国的产生及运行予以了解,在此基础之上对于现有法律规定的分析与把握才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另外,国外虽然没有对应制度,但相应的强制执行模式以及背后的法治思维,也可对我国审查标准的设置给予灵感与借鉴。境外由于各国法律传统不同、体制有异,对行政强制制度的规定也各有特色,主要分为“行政主导型”与“司法主导型”两种强制执行模式,反映了各国关于行政法领域关注重点的差异。侧重于效率者,选择了体现行政权威的行政主导模式;侧重于控权者,选择了重视公民权益保障的司法主导模式。但总体目标都希望达到公正与效率的双赢,这两种价值应当是和谐并存而非截然对立。对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而言,其制度设立本身就是为了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只不过实现过程不能以侵犯人权为代价。因此,若制度运行会导致行政效率过低时,有必要加以调整。但因为我国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制度是法院对行政机关行政处理决定的强制执行,虽与国外司法主导型模式不尽相同,但仍强调司法审查需有“控制阀”之作用,特别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中,应当采用更加审慎的态度。就我国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设置而言,行政权的控制与行政效率的提高同等重要。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有着公权力过分强大的背景,则更要特别警惕行政权力滥用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因此,司法审查标准的关注点不能仅放在提高行政效率之上,必须要重视对公民权益的保护。 第一节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缘起与发展 一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产生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一起,同属行政强制执行的下位概念,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两种形式。由于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制度一开始就是规定在《行政诉讼法》之中的(修订前第66条,修订后第97条),对该制度进行研究,有必要回溯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直至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都是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全国上下一盘棋”。当时的社会结构基本上是按照行政组织原则设计和建立起来的[1],国家与社会、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呈自下而上的隶属型关系,“上令下从、如臂使指”,行政机关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领导和指挥是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的手段进行,如果不服从,惩戒措施从行政手段可上升到刑事制裁。在这种片面追求行政权威和效率、漠视人权的社会环境下,行政决定的实现不会遇到任何阻力,自然不会有强制执行制度的用武之地。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管控方式出现了巨大改变,高度集权的体制被冲破,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发生了从客体到主体的转变,其不再是只有下位隶属的唯一地位,可以遵从本意为自己谋利,能够进行生产经营和其他社会活动。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冲突的情况。亚当·斯密在其著作《国富论》中谈道:“我们期望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我们不是向他们乞求仁慈,而是诉诸他们的自利心;我们从来不向他们谈论自己的需要,而只是谈论对他们的好处。”[2]这段话被认为是“理性经济人”观点的肇始,而随着西方经济学不断地发展充实,“理性经济人”成为经济学的一项基本假设:假定人都是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己主义者,如果有两种以上的选择需面对时,最关心哪种方案对自己更为有利。因此,为了逐利,公民实施危害社会、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承认相对人独立地位的同时,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处理或处罚势在必行。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公共权力要保证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实现,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应运而生。 时代有了巨大的变化,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与之前也有了根本的不同。不再惧怕行政机关的公民,对行政决定的态度常常会出现180度的扭转,实践中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提出异议、也不及时履行的情形时有发生。具体行政行为的强制执行制度应运而生,在不同的行政管理领域中,逐渐有一些单行的法律、法规对强制执行模式予以规定。如有的规定了行政机关可以自行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有的规定了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只能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还有的则对这两种执行方式均加以认可。 1989年制定的《行政诉讼法》在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在第66条[3]中将上述模式均加以认可。此后制定的法律、法规涉及强制执行问题时,也都作出了同样的规定。根据现有法律,行政机关自行拥有强制执行权的情况较为少见,主要有两种:第一,涉及即时执行或现场执行较多的执法行为,如交通管制、治安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的强制执行;第二,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原则上其强制执行由公安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此外,行政机关均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即非诉执行制度在我国的强制执行制度中占有很大比重,居于主导地位。[......

  1. 目录
  2. 作者简介
  3. 导论
  4. 第一章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法制现状析评
  5. 第二章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的理论分析
  6. 第三章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一):无效性审查
  7. 第四章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二):合法性审查
  8. 第五章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三):利益衡量
  9. 余论
  10. 参考文献
  11. 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