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第三版)(21世纪远程教育精品教材·经济与管理系列)_主编 杨虹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主编 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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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计算公式为: 根据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在实际过程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 (一)直接计算法 在直接计算法下,居民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与前述相同,即: (二)间接计算法 在间接计算法下,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 【例4-1】振华公司是一家居民企业,2016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7 000万元,销售成本共计4 000万元。 (2)销售费用1 400万元,其中广告费1 095万元。 (3)管理费用53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160万元,当年未形成无形资产。 (4)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含向关联公司借款500万元,支付年利息4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6%)。 (5)营业外收入50万元;营业外支出150万元,其中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140万元。 计算该企业2016年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解答: 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税额扣除,是指国家对企业来自境外所得依法征收所得税时允许企业将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从其应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扣除。税额扣除,是避免国家间对同一所得重复征税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所得重复征税,是双重征税,这种现象扩展到国际范围,就形成了国际双重征税。国际双重征税的存在,一方面违背了税负公平的原则,增加了跨国企业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又会阻碍国际投资活动的正常开展。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现象,坚持公平税负的原则,各国政府对此都给予重视,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消除国际双重征税。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免税法、税收抵免法、税收协定法等。目前我国采取税收抵免法避免国际双重征税。 (一)国外税收直接抵免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上述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上述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为: 前述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 【例4-2】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某外商投资企业,2016年中国境内生产经营所得为1 000万元。同期从在A国设立的分公司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折合人民币500万元,在A国已实际缴纳所得税税款折合人民币160万元;从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在B国已实际缴纳所得税税款折合人民币25万元。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解答: (1)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 该所得在A国已纳所得税税款超过扣除限额的35(160-125)万元不得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不超过限额的余额补扣。 该所得在B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为25万元,低于扣除限额25万元,但可以从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的已纳所得税税款也只能是25万元。 (2)全年应纳税额=(1 000+500+200)×25%-125-25=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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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编简介
- 内容简介
- 总 序
- 前 言
- 第一章税收制度概述
- 第二节 税收制度和税法
- 第三节 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
- 第四节 税收分类
- 第五节 税制体系
- 第二章增值税
- 第二节 征收范围
- 第三节 纳税义务人
- 第四节 税率、征收率
-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 第六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 第七节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 第八节 税收优惠
- 第九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 第十节 征收管理
- 第三章消费税
- 第二节 征收范围、纳税义务人
- 第三节 税目、税率
- 第四节 计税依据的确定
-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 第六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 第七节 征收管理
-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
- 第二节 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
- 第三节 税率
- 第四节 计税依据的确定
- 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 第六节 特别纳税调整
- 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 第八节 源泉扣缴
- 第九节 税收优惠
- 第十节 征收管理
-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
-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 第三节 应税所得项目
- 第四节 税率
- 第五节 计税依据的确定
- 第六节 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 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 第八节 税收优惠
- 第九节 征收管理
- 第六章资源税类和环境保护税
- 第二节 资源税
- 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 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
- 第五节 耕地占用税
- 第六节 环境保护税
- 第七章财产税类
- 第二节 房产税
- 第三节 车船税
- 第四节 契税
- 第八章行为税类
- 第二节 印花税
- 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
- 第九章附加税和烟叶税
-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 第三节 烟叶税
- 第十章关税和船舶吨税
- 第二节 关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
- 第三节 关税税则、税率
- 第四节 关税的原产地规定
- 第五节 关税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 第六节 关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 第七节 船舶吨税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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