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适用方法论_何荣功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何荣功
内容节选
一、问题的提出〔美〕E.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504—505页。 “概念乃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 在法治框架下,不同部门法面向共同的法规范保护目的,同心一体,形成并维护着统一的法秩序。法律概念是法律规范目的表达的载体,同一概念只有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具有一致的含义,才能避免部门法的冲突,维护法秩序的统一性。事实上,绝大部分概念或者用语在不同部门法中的含义是同一的,此即为概念含义的统一性。比如,无论是在民法、行政法,还是在刑法中,生命权与财产权、动产与不动产、企业与公司、自然人与法人的含义都是相同的。其实,不仅同一概念或用语在不同部门法中的含义可能有别,在同一部门法内部的不同条文中,含义也可能存在明显差异。比如“暴力”在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中含义就是不同的。又如,“猥亵”在猥亵儿童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含义也是不一致的。 但是,不同部门法毕竟调整对象和方法不同,具有不同的法属性、具体规范保护目的以及各自的归责原则,这就使得同一概念在不同部门法中含义可能不尽一致,本书称之为同一概念含义的差异性。比如,民法和刑法中都使用“欺诈”的概念,但两者的含义是不一致的;又如,“占有”的民法含义与刑法含义并不相同;再如,“伪劣产品”在民法与刑法中含义也存在重大差别(后文详述)。 不同部门法中同一概念含义的差异不是为了否定法秩序统一性,恰恰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法秩序的统一性。 事物存在于共性之中,更是存在于个性之中。实践中,办案人员如果忽视法律概念在不同部门法中含义的差异,很可能导致案件定性的不当,将本属于民事、行政的行为不当地认定为刑事犯罪,反之亦然。本章主要结合案例,阐述同一概念的刑法与行政法含义的差异(以下简称“刑行差异”)以及刑法与民法含义的不同(以下简称“刑民差异”),以准确认定犯罪。 二、同一概念含义的刑行界分参见〔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第三版),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页。 行政法与刑法虽然同属于公法,但是,仔细探究,两者在法律属性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在域外的法学理论上,关于法律的类型,一直存在着立法法、司法法和行政法的划分。刑法作为国家的裁判规范,以法的安定性为最高指导原理,被划分在司法法之中,这与以法的合目的性为指导原理的行政法迥然有别。 我国的权力运行同样存在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工行使,所以,理论上立法法、行政法和司法法的分类对我们仍然有一定参考和借鉴意义。刑法针对的是法益侵害的行为,在性质上更多属于司法法。 从调整对象和归责原则看,并非只有侵害法益的行为,行政法才介入,为了强化或者便利对特定行为的管理,行政法有可能对违反某种命令和规则的行为进行规制甚至处罚。在性质上,行政法具有更多的社会管理法属性。与此不同,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只有行为严重侵害了法益或者侵害了严重法益,刑法才有必要介入,此即为犯罪化的第一原则即法益侵害原则。在行为没有法益侵害的情况下,单纯地为了强化社会管理而将某种行为入罪,被认为是违反刑法基本原则的例外做法。随着风险信息社会的来临,为了预防风险,刑法的社会管理法特征越来越明显,但整体而言,刑法作为回应(处罚)具有法益侵害及其危险行为的部门法属性没有根本改变。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与行政违法的关系呈现二元结构,犯罪必须具有严重的法益侵害性,也就是说,只有严重违法才有可能成立犯罪。此时,在违法行为的量方面,犯罪与行政违法存在差异,我国大量犯罪成立有门槛和立案追诉标准,就反映的是该问题。但有些行政违法行为其本身并不具有实质的法益侵害性,法律将其规定为行政违法行为,主要是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 刑法与行政法在法律属性和归责原则上的差异,根本上决定了同一概念或者用语在刑法与行政法上的含义不尽一致,是正常的现象。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情形: (一)规范保护目的、归责原则与概念含义的刑行差异 该问题在交通肇事的认定中表现得比较突出,下文以交通肇事案展开分析。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
- 信息
- 前言 刑法适用的理论框架及其问题
- 第一章 形式与实质(上)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二章 形式与实质(中)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三章 形式与实质(下)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四章 行为与被害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五章 统一与差异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六章 扩张与限制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七章 事实与规范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八章 原则与例外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九章 整体与部分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十章 主要与次要
- 一、问题的提出
- 关键词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