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的法治之维:科技法律制度建设研究_周海源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周海源
内容节选
第四节政府创新管理的法律责任 政府创新管理的责任,即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创新管理过程中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政府创新管理责任是行政责任的具体形式,其以违法行为为前提,即在政府创新管理活动中,公务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有可能违反法律的规定,造成了一定的不法现象的存在,此时行政问责机制方可启动,由有权机关通过法定程序追究公务人员的责任。因此,政府创新管理责任制度即包含了违法行为、责任形态等方面的内容。 一、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政府创新管理责任成立的前提。在政府创新管理过程当中,违法行为即是违反行政法尤其是科技行政法中设定的义务的行为,义务的违反是违法行为成立的要件。在民法当中,违法行为的成立需要具备行为违法性、主观过错、损害结果、因果联系等要件。而在科技行政管理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成立应当不需具备以上全部要件。具体而言,就主观过错而言,行政法设定了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负有谨慎义务,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即可推定其具有主观上的过错;就损害结果而言,损害结果是否发生也不是行政违法行为产生的要件,行政违法行为的成立不需要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仅要求该种行为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政府创新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应以行为的违法性为其构成要件,只要行为本身违反了法律规定,即认定其构成违法行为而予以追究责任。政府创新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 我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了公务员的诸多义务,这些义务也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的义务,对这些义务的违反则构成违法行为,是行政责任追究的事由。从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梳理的责任清单来看,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其一是滥用职权类行为。行政法赋予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种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当中如果未依法律规定的精神和目的行使其权力的,则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这是行政责任承担的事由之一。例如,依《科学技术进步法》第72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科学技术行政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另外,《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也规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参与审核的专家负有为申报者保守技术秘密的责任。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技术秘密泄漏或人类遗传资源流失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这即是较为典型的滥用职权类的违法行为。 其二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公务员法同样为公务员设定了清廉的义务,清廉不仅关系政府形象,也是国有财产不被侵占的保障。为确保公务员的清廉,国务院及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依公务员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制定了诸多财政经费管理制度,公务员违反这些制度的行为即是行政责任追究的事由。具体到政府创新管理工作当中,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在科研经费管理、科普经费扶持等过程皆可能发生,如《科学技术普及法》第31条即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或者贪污、挪用捐赠款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三是其他类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主要由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是公务员法中设定的公务员义务的具体化。例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15条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这个条款即规定了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事招聘中的违法行为。 (二)违反行政行为法的行为 政府创新管理部门在开展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现有的行政行为法体系,如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各项科技行政管理行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其活动开展的依据,这些行为中的义务的违反也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事由。 其一是行政处罚责任。《行政处罚法》第55条至第61条规定了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可能承担的责任。例如,该法第56条即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而在政府创新管理当中,行政机关也享有大量的处罚权,这些处罚权集中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因此,当行政机关行使该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时,其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的,即有可能产生行政责任。 其二是行政许可责任。《行政许可法》同样规定了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责任,这些责任集中规定在《行政许可法》第71条至第77条中。例如,该法......
- 信息
- 崛起、奋进与辉煌——华东政法大学65周年校庆文丛总序
- 导论
- 第一章 科技法的整体性变革研究
- 第一节 科技法概述
- 第二节 创新驱动战略与科技法体系的重构
- 第三节 创新驱动战略与科技法基本原则的确立
- 第四节 创新驱动战略与科技法实施支点的调整
- 第二章 科学技术进步法律制度研究
- 第一节 科学技术进步法概述
- 第二节 科学技术进步立法概况
- 第三节 《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主要制度
- 第四节 《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完善
- 第五节 地方科技进步条例的完善
- 第三章 政府创新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 第一节 政府创新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 第二节 政府创新管理的职权配备
- 第三节 政府创新管理的行为模式
- 第四节 政府创新管理的法律责任
- 第四章 创新主体法律制度研究
- 第一节 创新主体法律制度概述
- 第二节 国有科研院所法律制度
- 第三节 高校科研机构法律制度
- 第四节 科技社团法律制度
- 第五章 创新投入法律制度研究
- 第一节 政府科学基金法律制度
- 第二节 政府补贴法律制度
- 第三节 风险投资法律制度
- 第六章 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制度研究
- 第一节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
- 第三节 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权益保障
- 第四节 科技成果转化的容错机制
- 第七章 创新环境法律保障制度研究
- 第一节 高新技术企业法律制度
- 第二节 技术市场法律制度
- 第三节 科技园区法律制度
- 参考文献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