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法律机制研究_刘蕾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刘蕾
内容节选
第三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规模控制法律机制 融资平台债务规模的控制是防控其债务风险的关键。通过对融资平台债务规模的法律控制,以规范其举债融资行为,防止其债务规模膨胀,从而更好地防范其债务风险。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规模控制的法律机理 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在法律禁止发债的情况下,为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及财政收支缺口,进行的投融资体制创新。融资平台公司曾在资源配置、调控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但也给地方政府形成了大量隐性债务,同时也使自身债务规模膨胀。由此可见,融资平台公司的运行正在陷入困境之中,债务规模的膨胀亟须加以约束和控制。由于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密切,在对其债务规模控制的法律机理进行分析时,就要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的法律机理角度进行理论阐述。 (一)是实现财政民主的必然要求 在代议制中,国家财政权的合法性在于其公共性,公共财政意味着国家通过征税获得财政收入,用于财政支出的目的不是满足个人需要,而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社会提供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公共产品。因此,财政民主是公共财政的应然内容,“财政民主是人民主权原则在财政领域中的具体化,其实现的法律机制必须立基于人民主权这个原则之上”[1]。社会契约论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政府职能的行使必须征得人民的一致同意。反映在财政领域,则体现为政府的所有财政收支情况必须通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征得公民的同意。 预算实质上是受公民委托,经过法定程序审议的政府年度收支计划,其目的是向公民提供“一揽子”公共物品的综合性契约。[2]预算制度是公共财政制度的基础,是实现财政民主的有效机制。预算制度缘起就是作为一种维护财政民主的手段而出现的,其演进也一直是围绕着如何有效实现民主善治。在预算制度中,政府必须依法对公民征税,税收而形成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依法支出,不论是财政收入还是财政支出都必须要经过代议机关进行预算审批。预算制度是将国家财政和人民民主相结合,是在国家财政制度中贯彻人民民主原则的具体体现。 预算的完整性要求政府所有行为必须纳入政府预算,其中包括公共债务。早在1689年《权利法案》中,就将公债纳入了议会审议的范畴,对国王发行公债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公债和税收相比,具有契约性,公民(债权人)不需要损失本期收入就可以换取公共物品,它是与政府(债务人)达成协议,政府承诺在未来以其收入偿还进行。[3]政府以未来公民缴纳的税收作为债务的偿还来源,将债务成本分摊给未来一定时期的公民,因此公民通过预算对政府债务进行约束是不可避免的控制过程。政府债务之所以成为公共债务,就在于“公共性”,要求政府发行债务的目的是向公众提供公共物品。公债不是为己私利,而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这是公共债务和私人债务的本质区别。根据职能最优配置理论,公共物品应该由能够代表特定群体的政府来提供,地方公共物品应该由地方政府提供。[4]在提供公共物品供给方面,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因而必须采用政治程序,反映出该地区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以及所需支付的财政资源。通过预算才能使这些偏好显现出来,从而决定公共物品的供应情况。[5]居民有权通过投票,选择自己需要的公共产品的类型和数量。[6]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实质上就是将其置于民主制度的框架下,就地方政府债务的收支情况征得该地区公民的同意。经过民主协商过程的债务方案是多数人的行为偏好的体现,所反映出的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公共意志。同时,立法机关对政府财政行为必须进行控制,才能保证其按照预算方案进行合理使用。[7]因此,在预算框架中,立法机关可以运用财政预算、财政决算等政治程序,实现对地方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的民主监督和程序控制。 (二)是限制政府权力的重要途径 在凯恩斯需求理论的经济增长逻辑中,政府可以通过扩张性财政政策增加政府支出与公共投资的方式促进经济增长。随着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扩大,在税收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债务不断膨胀。政府通过发行公债筹集资金,加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为公民提供公共物品,拉动经济增长。同时预算赤字可以刺激总需求,从而增加就业。但是从短期来看,公债规模的增加,会对私人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从长期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不断积累,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会被代替,政府为支付债务本息而征税带来的低效率会进一步降低产出,会抑制长期经济增长。[8]在政府实施宏观经济政策时,采用逆风向行事的方法,根据具体的经济形势,可以灵活的实施相应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避免经济周期性波动。这种相机选择赋予了政府更大的财政权力和货币权力,可以肆意增加或减少公债规模和货币供应量,为政府滥用权力埋下了隐患。针对货币政策领域的相机选择问题,货币主义提出了“固定货币增长率规则”,以固定规则代替相机选择,以此来限制政府货币权力。[9]对于政府举债......
- 目录
- 结语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的二元化法治路径
- 绪论
- 第一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法律机制的基本理论
- 第二章 对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评估
- 第三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规模控制法律机制
- 第四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资金运行管理法律机制
- 第五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处置法律机制
- 第六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预警法律机制
- 第七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监管法律机制
- 结语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的二元化法治路径
- 附录 美国50个州宪法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规定
- 参考文献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