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国际私法学_林燕萍 主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林燕萍 主编
内容节选
第六章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 本章提要 本章论述了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它涉及自然人和法人在国际民商事领域内的主体资格、法律地位、行为的有效性、法律责任的承担等方面的问题。总体来说,人的身份和能力主要受属人法支配,当然也不乏行为地法、法院地法等发挥作用。失踪宣告、死亡宣告、禁治产宣告、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宣告等与身份和能力有重要联系,而其管辖权与法律适用是密不可分的,应当结合理解和掌握。就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言,行为能力有更强的实践性,各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也更加具体和完善,要很好掌握。我国《法律适用法》在原有基础上,对自然人和法人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作出了更加详尽的规定,应当重点掌握。 主要教学内容1. 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2.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教学目标1. 了解自然人和法人各自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主要表现。 2.掌握我国对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能力法律适用规则,并能在案例中予以分析运用。 民事能力问题又称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主体的民事能力问题具有广泛性,但本章仅讨论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身份和能力,它涉及自然人和法人在国际民商事领域内的主体资格、法律地位、行为的有效性、法律责任的承担等。主体的民事能力是衡量法律关系的基础因素。从理论上说,任何法律关系均存在身份和能力问题,虽然在有些案件中,这一问题并没有凸显出来,但仍然不能忽视这一问题。 第一节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capacity for right)又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权利主体、具有法律人格的前提,因而一些国家认为权利能力直接反映了自然人的法律地位。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和不可转让性。所谓平等性是指人人有机会获得完全的权利能力,所谓不可转让性是指权利能力归于个人,不得转让、拋弃、贬损、限制和剥夺。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根据主要是各国权利能力取得和消灭的相关法律。 一、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 每一位自然人都依照一个特定国家的法律获得权利能力,也会依照该国法律丧失权利能力。直到如今,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根据依然是各国国内法。历史发展到今天,各国关于权利能力取得和消灭的法律逐渐趋于一致,均规定为: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由于各国对出生和死亡的理解不一,法律上的具体规定也有出入,仍然可能产生自然人权利能力方面的法律冲突。 (一)关于出生的不同理解和规定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已成为各国的通例,正因为如此,出生已成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各国立法和实践对于出生持有不同的主张,有阵痛说、露头说、独立呼吸说、出生完成说、存活说等。例如,《德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时,虽未出生而已是胎儿者,视为继承开始前出生;《瑞士民法典》规定:出生以在母体之外的生活为开始;《西班牙民法典》规定:胎儿出生后需要存活24小时以上才能取得权利能力。我国法律没有关于出生的明确规定,一般以医学上公认的标准为准,即应符合两项要件:其一,必须全部与母体分离,独立存在;其二,必须在与母体分离之际保有生命。 关于出生的规定不同或理解不同,可以产生法律冲突。实践中,因出生而产生的权利能力法律冲突,极易影响继承法律关系。例如,一对西班牙夫妇定居瑞士,在瑞士产下一婴儿,存活20小时后死亡。该婴儿依瑞士法有继承权,而依西班牙法无继承权。 (二)关于死亡的不同理解和规定 死亡是自然人生命的终止,属于自然事件。死亡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件,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至死亡终止。相比出生,死亡引起的法律冲突更多,因为除自然死亡外,各国还有拟制死亡制度,自然死亡和拟制死亡均影响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1.自然死亡 自然死亡又称生理死亡,指自然人真实的死亡。各国立法和实践对于如何确定自然死亡持不同主张,有呼吸停止说、心跳停止说、脑电波消失说等。关于自然死亡的不同理解和规定可以产生法律冲突。实践中,因自然死亡而产生的权利能力法律冲突主要影响继承法律关系。 2.拟制死亡 拟制死亡指产生法律所规定的死亡效果的情形。宣告失踪制度和宣告死亡制度均可产生法律所规定的死亡效果。宣告失踪制度和宣告死亡制度的不同可以引起法律冲突。实践中,因宣告失踪制度和宣告死亡制度引起的法律冲突影响面较广,它可能影响到自然人的婚姻关系、继承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等。 二、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解决自然人权利能力法律冲突,其实就是确定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准据法。根据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大致有如下三种做法。 (一)适用当事人属人法 权利能力适用属人法是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权利能力是自然人的基本属性,特定的人的这种属性是由一国社会、经济、政治、伦理、历史等方面的条件决定的,因而应适用该自然人的属人法来判断。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17条规定:“人的身......
- 信息
- 前言
- 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缩略语
- 第一编 国际私法的一般理论
- 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基本问题
-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渊源
- 第三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
- 第四章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 第五章 冲突法的一般问题
- 第二编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 第六章 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
- 第七章 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
- 第八章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 第九章 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
- 第十章 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
- 第十一章 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 第十二章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 第三编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 第十三章 国际民事诉讼
- 第十四章 国际商事仲裁
- 第十五章 国际商事调解
- 第十六章 国际司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