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模式构建视阈下银行重整法律制度研究_方芸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方芸

内容节选

绪论 一本书写作背景及研究目的 银行破产,既是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的经济现象,也是对市场竞争一般规则——优胜劣汰的真实反映;但是考虑到银行对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影响,以及其应对风险的脆弱性和破产倒闭所产生的巨大负外部效应,各个国家和地区均对濒临破产的问题银行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处置方式通常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而是着眼于通过一系列救助措施来挽救其可持续经营价值。因此,旨在预防破产清算的重整制度占据了银行破产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破产清算往往只是作为兜底性手段在对问题银行拯救无望时才发挥作用。 作为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外部性很强的准市场行为,问题银行重整涉及众多利益主体,对存款人、其他债权人、问题银行及其股东,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在客观上要求必须有一套缜密的法律制度给予支撑。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虽然对问题银行重整做出了一些初步性的制度安排,但并没有对其中诸多特殊法律问题进行规范和调整,导致目前问题银行重整的法律制度依然建筑在零散、杂乱、缺乏统一性的法律规范之上。这些由不同部门制定,在不同时间颁布,归属于不同效力层级的法律规范不仅失之简陋,相互之间还存在各种矛盾和冲突,难以正确地指导法律实践,更容易在具体个案中引发无所适从的混乱局面。由于立法严重滞后,我国问题银行的重整实践长期以来只能依靠政策文件调整,行政干预色彩浓厚,缺少市场化机制的运作:不仅处置效率低下,重整手段单一;而且,损失分担机制极为不合理,“银行倒闭,政府埋单”的情况十分普遍,严重影响了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较而言,国外问题银行重整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发展远远走在了我国的前面。在2007年金融危机发生之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关于问题银行重整的立法主要有两种模式安排:一种是以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代表的监管型重整模式,将问题银行重整排除在普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之外,单独进行立法,并由监管机关主导银行重整程序;另一种是以英国、法国和德国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为代表的司法型重整模式,不针对问题银行重整进行特别立法,而是统一适用普通破产法中的相关规定,并由法院主导银行重整进程。在2007年金融危机发生之后,许多西方国家为了重塑本国以银行为规范重点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纷纷展开了大规模的金融修法活动,完善银行重整制度成为本轮法律改革浪潮中的一个焦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两种立法模式的代表性国家——美国和英国,在金融危机爆发后,分别对本国的金融机构破产立法进行了重大改革:英国改变了将普通破产法适用于银行破产的历史传统,通过制定2009年《银行法》,在1986年《破产法》之外构建起专门适用于银行破产的特别处理机制;而美国则通过《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ve Act,以下简称《多德—弗兰克法案》)建立起有序清算制度,作为对陷入困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救助的制度安排。 金融危机已经过去10年,危机的影响仍未平息,后危机时代对于金融衍生品的“再认识”以及防控金融风险的反思仍在继续。特别是在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金融转型的加速,过去多年积累的体制机制矛盾、资源错配风险正在不断叠加,银行业则因其自身的脆弱性而成为风险凸显的区域。2016年伊始,时任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中国金融》发表署名文章,详述“十三五”时期银行业改革发展的方向之一是要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置和破产法律体系,推进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常态化、规范化。[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本书针对我国问题银行重整立法缺乏体系化设计、法律规则供给不足以及实践与立法严重脱节等现状,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通过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金融立法的经验,尝试以立法模式构建为中心制定一套充分考虑我国转轨时期经济与法治特点的银行重整法律规则,希望能够借此研究为我国银行破产风险处置立法起到抛砖引玉之功用。 二研究文献综述 银行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使其市场退出问题一直为世界范围内包括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等多个领域的学者所共同关注,世界银行(World Bank)、国际清算银行(the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等国际金融组织也都对这一......

  1. 目录
  2. 结束语
  3. 绪论
  4. 第一章 银行破产与银行重整
  5. 第二章 银行重整立法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原则
  6. 第三章 银行重整立法模式的比较研究
  7. 第四章 我国银行重整立法的缺陷检讨与模式选择
  8. 第五章 混合型重整立法模式下我国银行重整制度设计
  9. 结束语
  10. 参考文献
  11.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