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刑法适用问题研究_王韬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王韬

内容节选

第二章金融犯罪刑法适用中的一般问题 第一节金融犯罪的共犯问题 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1)共同犯罪主体是二人以上。二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两个以上自然人和单位,或者两个以上单位;(2)客观上二人都参与了犯罪行为,并且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一定的作用;(3)各共犯人具有共同的故意。即要求各共犯人均存在犯罪故意,并且相互之间存在意思联络。 共同犯罪制度的存在,在客观上扩大了犯罪中行为的类型,弱化了刑法分则罪状的类型化效果。即使行为人没有实施某种犯罪刑法分则罪状中规定的正犯行为,而仅实施了帮助行为,在单独犯的情况下,帮助行为完全不符合该罪的罪状,但是由于共同犯罪的存在,该行为人可以被认定为构成该罪。 共同犯罪制度的存在,客观上也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对于构成要件要求具备特定身份的犯罪而言,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共犯人(狭义共犯人)即使不具备该特定身份,也可以成立该罪。 在金融犯罪中,存在传统的共同犯罪认定的难题,如单位犯罪共犯问题,单位中员工的共犯问题,共犯人犯罪数额问题。同时,由于共同犯罪制度所产生的犯罪行为扩大效应和犯罪主体范围扩大效应,造成了一系列新的认定难题,如中介机构参与共同犯罪的性质认定问题,等等。 一金融共犯与其他犯罪是竞合还是牵连 金融犯罪中,由于共犯人参与共同犯罪,导致金融犯罪共犯与其他犯罪竞合的现象非常多见。常见的如: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收益人勾结起来共同诈骗保险金的;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中,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机构、个人出具虚假的评估报告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法律文件、提单、金融票证等,行为人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或者资产评估报告等,诈骗取得贷款、集资、信用证,或者骗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或金融票证的,等等。此类情况非常常见。 在这种情况下,共犯人有可能还构成其他犯罪,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违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等。 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有的刑法有明文规定。《刑法》第198条第4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该款明确规定了保险诈骗罪的处理方式。但是,刑法这一规定的理论根据是什么?其他金融犯罪共犯与他罪竞合的情况下,依据什么理论加以处理? 有学者认为,如果保险事故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与保险诈骗行为人事先有诈骗保险金的通谋,这是中介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是保险诈骗行为的一部分,应该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而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构成法条竞合关系。[1] 也有学者认为这种情况下成立想象竞合犯。[2] 本书不同意上述观点。刑法典第198条第4款的情况,成立提供虚假文件罪和保险诈骗罪的牵连犯,属于牵连犯与共同犯罪的重合。刑法第198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的五种行为,除第四种和第五种情况包含两种行为外(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并实行骗取保险金行为;行为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亡或疾病,并实施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均为单行为犯。如第一种情况,法律并没有要求单独存在虚构保险标的行为的存在,而仅仅要求行为人在骗取保险金时才有虚构保险标的的说辞或方法,如果该方法独立成立某种犯罪的,该犯罪和保险诈骗罪之间应该成立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这一点和普通诈骗罪并无不同,普通诈骗罪的行为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并未被刑法要求为独立的行为,而是一种方法,假如该方法本身又构成犯罪时,成立方法行为和诈骗罪的牵连犯。比如伪造公文用来诈骗的,成立伪造公文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 而刑法198条第1款规定的第四种、第五种情况,刑法显然并未将其作为竞合犯处理,因为198条第2款随之规定“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该项显然是明确规定将牵连犯按照数罪处理。 认为第198条第4款所规定的情况属于牵连犯的理由还有:牵连犯本质上是数行为同时充分数罪的犯罪构成,而无论想象竞合犯或者法条竞合均为一行为,只能充分一罪的犯罪构成。以第三种情况为例,诈骗行为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可以经中介机构鉴定,也可以不经中介机构鉴定,直接向保险机构理赔。诈骗人与中介机构提前勾结,中介机构提供虚假鉴定报告,用以向保险机构理赔的,显然存在可以单独评价的两个行为,即提供虚假文件行为和保险诈骗行为。这显然不符合竞合犯仅有一行为的理论。 上面是对保险诈骗罪的探讨。对其他犯罪如贷款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而言,由于不存在刑法第198条第4款那样的法律拟制,问题更简......

  1. 目录
  2. 第一章 金融刑法概述
  3. 第二章 金融犯罪刑法适用中的一般问题
  4. 第三章 破坏金融市场信用的犯罪
  5. 第四章 侵害金融市场准入秩序的犯罪
  6. 第五章 破坏金融市场经营秩序的犯罪
  7. 第六章 金融诈骗罪的刑法适用问题
  8.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