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_宋秉武,赵菁,杨栋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宋秉武,赵菁,杨栋
内容节选
第四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发展 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源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与发展。1848年《共产党宣言》问世后,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停止理论创作的步伐。相反,他们积极地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指导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实践,并在实践中寻求理论的新突破,从而把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推向一个新阶段。 一 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思想 19世纪50年代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发展的重要时期,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共产党宣言》问世,欧洲迎来无产阶级革命的新高潮。马克思、恩格斯以极大的革命热情投入了这场运动,并把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与无产阶级运动相结合,通过实践的检验、理论的反思,进一步揭示了社会革命和阶级斗争下的法律思想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一时期,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主要成果有《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和《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恩格斯)等重要著作。在这些著作里,马克思、恩格斯深入分析了资本主义时代法律发展,以及其与社会经济、政治、政党等方面的关系,进一步阐述了无产阶级法律的精神实质和无产阶级法律制度确立等相关问题。 1848年欧洲革命是处于上升时期的资本主义与当时欧洲大部分国家仍然保存的封建专制制度之间矛盾激化的结果。从1848年革命爆发到1851年12月路易·波拿巴确立帝制,尽管无产阶级都表现出高涨的革命激情,但毫无例外地遭到了失败。他们非但没有像《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所宣称的那样失掉锁链,从而“不是社会本身获得了新的内容”,反而“只是国家回到了最古老的形态,回到了宝剑和袈裟的极端原始的统治”[1]。因此,总体上这是一场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不过,由于欧洲各国的经济、政治和历史的差异,革命在各国资产阶级政党确立其政治统治的一系列法律制度要求上也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如何看待这一复杂而曲折的历史,并将它同自己的理论思考有机结合起来,成为马克思当时面临的重要课题,《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便是这一反思的集中体现。 1850年1—3月,马克思在《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上以“1848年到1849年”为题发表了3篇关于法国革命经验的文章。1850年春天,恩格斯以题为《革命的两年:1848和1849》在伦敦《民主评论》上出版了它的英文版。1895年出版单行本时,恩格斯又把马克思和他合写的《国际述评(三)》(1850年10月)收录为这部著作的最后一章,定名为“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并写了长篇的导言。《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从革命理论、国家学说、议会斗争等方面总结了法国革命经验,为以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 在革命理论上,这部著作提出了“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的著名论断,指出革命大大地推动了社会进步,加速了历史的发展进程。在具体论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无产阶级所肩负的任务时,指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从根本上决定了资产阶级的立场——由于惧怕无产阶级而不愿担负起领导一切人民力量,彻底消灭封建残余、实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历史使命。因此,只有无产阶级才是革命运动和历史发展的主要力量,才能把革命继续推向前进。这部著作还指出,当时法国的无产阶级发展不充分,没有能力实现自己的革命,所以在革命发生时只在巴黎拥有实际的力量和影响,但在其他地区几乎完全消失在占压倒多数的农民和小资产阶级中。无产阶级夺取革命胜利的关键就在于团结广大的中间阶层,特别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这部著作就无产阶级革命任务展开了论述,指出占有生产资料,使生产资料受联合的工人阶级支配,从而消灭雇佣劳动、资本及其相互间关系,最终建立既与形形色色的封建的、资产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截然不同,也与空想和自发的工人共产主义不同的现代工人社会主义。 在国家学说上,这部著作第一次直接使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来说明无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法国现代社会中两大阶级的斗争,特别是1848年6月巴黎工人失败后资产阶级对革命群众的血腥镇压,把蒙在共和国头上的一层幕布撕破了,使无产阶级清楚地认识到资产阶级的统治是一种恐怖的统治,资产阶级共和国国家的任务就是巩固资本和劳动奴役,“推翻资产阶级!”实行“工人阶级专政!”才是无产阶级革命必然选择。 1895年,恩格斯在该书的导言中,对马克思的革命理论和国家学说进行了创新。恩格斯首先指出“我们”对当时欧洲无产阶级革命形势的错误估计导致革命的最终失败。其实当时欧洲大陆经济的发展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程度。因而,1848年以后,在社会主义者国际大军的人数、组织、纪律、觉悟程度和胜利信心都与日俱增的情况下,无产阶级还不能用一次重大的打击铲除资本主义。也就是说,“在18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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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 作者简介
- 目录
- 导论
- 第一部分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及价值
- 第二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历史渊源
- 第三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形成
- 第四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发展
- 第五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理论价值
- 第二部分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在苏联的运用和发展
- 第七章 列宁法律思想的内容、特征及意义
- 第八章 苏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成就和失误
- 第三部分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及时代价值
- 第十章 毛泽东法律思想的内容、地位及历史局限
- 第十一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思想的形成
- 第十二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思想的发展
- 第十三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思想的新成果
- 第四部分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欧美国家的多元发展
- 参考文献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