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理论问题研究_白彦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白彦
内容节选
第二节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与公益诉讼障碍 在第一章中,笔者对公共利益以及私人利益的概念进行了论述,这里就不再赘述。此部分,笔者针对公共利益的内涵造成公益诉讼障碍的原因进行归纳总结。 一、公共利益的抽象性与不确定性〔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思想精粹》,冯克利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93页。 “公共利益”作为一项价值原则显然早已被政治与社会观念所接受,其作为一个法律体系中的价值位阶,也早就被理论所熟识并被实践所接受,但是其作为一个法律术语,其表面上的原则性和重要性并未在实践规范中得到明确的定位。我国学界均认可“公共利益”的法律价值,同时也积极认同其在指导立法与司法程序中的正当性。在我国的现实条件下,公共利益的构建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传统中国文化将社会主要的公共价值建构在家庭伦理之上,其公共生活的展开维度依然以家族伦理为中轴,存在将公共生活纳入家族原则与家庭利益轨道中的倾向。这种依据亲疏有别而形成的差序格局并不利于现代社会公共生活的展开以及共同体内公共利益的维护。无论是社会观念还是法治原则均需要在法治化的新条件下为共同体的综合利益寻找真正坚实的基础。公共利益原则的关键问题在于公共利益的承载主体和代表主体难以确定,公共利益本身的定义也过于宽泛。公共利益的支持者必须要能够在法律规范的层次上明确回答这样的问题。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布坎南认为“公共利益”的概念并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与布坎南、本特利那种绝对的观念有所差异,哈耶克则承认公共利益是具体存在的,但也肯定其在认识上的抽象性而未认可公共利益的实践意义。他认为,“自由社会的共同福利,或公共利益的概念,绝不可定义为所要达到的已知的特定结果的总和,而只能定义为一种抽象的秩序。作为一个整体,它不指向任何特定的具体目标,而是仅仅提供最佳渠道,使无论哪个成员都可以将自己的知识用于自己的目的” 。因此,这种观点认为公共利益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规范范畴,而仅是一个价值准则和行为方向。史尚宽:《民法总论》,上海法学编译社1980年版,第31页。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3页。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修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2页。 与此同时,法学理论界对于“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概念拥有自己的理论认识。史尚宽先生在谈及“公益”时曾指出,“在日本民法不用‘公益’二字,而易以‘公共福祉’者,盖以公益易解为偏于国家的利益,为强调社会性之意义,改用‘公共福祉’字样为公共福利。其实,公共利益不独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亦包括在内”。 此种认识实际上对利益性质的层次进行了划分,认为公共利益相较国家、社会利益更具有优位的性质。同时国家利益也包含有一定的社会公共利益因素。“社会有两个层次,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总和构成市民社会,普遍的公共利益的总和构成政治国家。公共利益表现为社会利益或国家利益。” 如此,则社会利益的概念涵摄于公共利益之下,两者实为合一,社会利益也可称作公共利益,并且公共利益是最为广泛的社会利益。这既体现在受众范围上的广泛,同时也代表了影响范围的扩张。虽然这样的理解认为“社会公共利益”独立于“国家利益”,但又认为两者并无明确界限,“就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言,有时很难找出它们的区别,因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从根本上来讲是一致的” 。 二、公共利益的实在性和特殊性 笔者认为,公共利益并非一个简单定义下的单一概念,其含有不同层次的价值内涵。首先,社会的公共利益必然囊括了可以共享的利益,并且共享的范围需要扩大到社会全体或者至少是社会中的绝大多数公民。其次,公共利益同时也可以指向国家的利益;例如国家的税收财政利益;由于国家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也是公共资源的保护者,其天然代表了社会共同体的公共利益,如果国家法定利益受损,必然直接或间接地损害社会共同体的权益。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既可以相互区分,又具有共通性。例如,恶劣的环境污染问题,一方面是对国家利益的损害,包括土地、森林等资源维护受损等,另一方面则是对受污染地区生活居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的直接侵害。颜运秋、石新中:《论法律中的公共利益》,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通过中国的法律实践,不难发现,当个人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国家利益三者发生两两冲突的时候,社会观念与法律原则在处分和裁判时的倾向并不相同。当个人的利益与整个社会的利益对立时,主流观念都是个人利益向社会利益让步;在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相冲突时,国家权利由于存在授权性和代表性,一般也推定为具有更广泛的社会正当性。但是无论是社会权益还是国家权益,都不能代表对于“公共利益”全面、充分的理解,以偏概全、一叶障目必然导致对于公共利益本身理解的模......
- 信息
- 序
- 第一章 民事公益诉讼概述
- 第一节 “公共利益”之概念辨析及识别标准
- 第二节 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 第三节 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原则
- 第四节 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
- 第二章 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法哲学视角下的民事公益诉讼
- 第二节 政治学视角下的民事公益诉讼
-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学视角下的民事公益诉讼
- 第三章 民事公益诉讼激励机制研究
- 第一节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成本—收益”机制不合理
- 第二节 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与公益诉讼障碍
- 第三节 公益“滥诉”问题及其控制
- 第四章 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研究
- 第一节 原告资格的内涵探讨
- 第二节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 第三节 多数人纠纷解决程序与民事公益诉讼
- 第四节 社会团体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
- 第五节 公民个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
- 第五章 健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 第一节 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管辖
- 第二节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证据规则
- 第三节 特定程序保障
- 第四节 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效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