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维度:法兰西民族法律文化的诞生(约1200-约1500)_董子云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董子云

内容节选

第四章圣路易与王国法律“真理意识形态” 在第一部分,我们揭示了11世纪末、12世纪初“法学复兴”以来法国法律文化的奠基性因素。法国法律文化首先建立在共同的宗教和法律话语之上,而“真理”是改造社群主义现实、重组共同体的关键概念。在第二部分,我们将进一步讨论,法国法律“真理体制”是如何传播与付诸实践的。这一传播与宗教意识形态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其形式在各地不同,而且遇上了不同的阻力。本章的任务是论证宗教“真理意识形态”如何经由圣路易的形象建构,而成为王国法律统治的“真理意识形态”。有关圣路易的主要几部传记都收录在了《高卢与法兰西历史学家文集》(Recueil des historiens des Gaules et de la France)卷20当中。其中,路易九世的告解神父博利厄的若弗鲁瓦的拉丁文传记成文最早,也被认为是封圣调查时的主要参考书。而圣德尼修道院僧侣囊吉斯的纪尧姆的传记,则因为《法兰西大编年史》的半官方性质而被认为是民族记忆建构中的里程碑。香槟邑督茹安维尔的传记,以其个人性和回忆录特征而受到史家的重视。勒高夫:《圣路易》,许明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7页。 路易九世(圣路易)在万塞讷森林的橡树下听取诉讼、进行审判的形象是法国人历史记忆中的重要一幕。虽然科莱特·博纳(Colette Beaune)在《法兰西民族的诞生》中指出,万塞讷森林的情形迟至17世纪中叶才逐渐流行起来,但我们仍然无法忽视路易九世为中世纪盛期到晚期的法国所留下的精神和制度遗产。然而,即便有关圣路易的传记极其丰富, 历史学家依然承认研究这位圣徒君主的难度和复杂性。正如雅克·勒高夫所说,不同写作传统笔下有不同的圣路易,比如方济各会和多明我会笔下的圣路易,抑或圣德尼修道院的圣路易,“前一个圣路易更像是一位托钵僧,后一个圣路易则更像是一位‘民族的’模范国王” 。那么,理解圣路易形象的构造,是否还能另辟蹊径?热内在结论中认为“封建而且近代”可能是对圣路易最好的概括。Jean-Philippe Genêt, “Saint Louis: le roi politique, ”in Méd iév a l e s, N°34,1998, p.33.参见Jean-Philippe Genêt, ed., L a vér i té。 此前与勒高夫讨论圣路易究竟是“传统君主”还是“中世纪君主”的让-菲利普·热内 ,在其组织的“近代国家起源”的研究课题中,开始关注如“合法性”“真理”等“观念向量”(见导论)。而“真理”话语的跨领域传播是其中重要的研究方向。 事实上,圣路易的历史形象塑造在这一导向中不容忽视(但热内主编的论文集中并未予以讨论)。通读圣路易的各部传记可以发现,中世纪作者通过将圣路易的精神和品行同“真理”(veritas)关联(这个词根据语境翻译为“真相”“真话”“诚实”等),讨论了理想君主与法律秩序的关系及其实践手段。而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基于“真理”的圣路易法律形象的构造。正是以圣路易为媒介,法国国王有了统治、主导法律的充分依据:一方面,法国国王是最虔诚的国王(rex christianissimus)[1];另一方面,真理超越于任何现有法律秩序之上。法律秩序的改革因此得以在真理的话语下展开,圣路易朝的国家建构也许向福柯所说的“真理体制”迈出了根本性的一步。 本章因此将以“真理”为主线,讨论不同类型历史文本所体现的圣路易法律形象。圣路易是促成真理意识形态与法兰西王国统治意识形态融合的关键性人物,也是王国教会学形成中不可忽视的阶段。圣路易的传记作家在13世纪圣徒性理论的转变中将圣路易生平标准化,并从信仰和言行角度确立了他与真理的联系(一)。在此基础上,圣路易是模范的法官和立法者(二)。圣路易的基督教美德使之拥有智慧,得以看清真相,让正义不受扭曲(三)。法国国王的虔诚使得监督法律实践、改造法律习惯成为其责任,其具体手段是各种形式的调查(四)。最后我们需要强调,圣路易所处的是法律走向专业化的时代(以巴黎高等法院的出现为标志),他代表的是基督教理想与法律实践的完美结合,而非单纯一个一去不复返的黄金时代(小结)。 一、圣路易与“真理”Jean-Philippe Genêt, “La véritéet les vecteurs de'l idéel, ”in Jean-Philippe Genêt ed., L a vér i té, pp.9-45.Jean-Marie Carbasse, “Non cujuslibet est ferre leges:‘Legiferer'chez Gilles de Rome, ”in Le prince et la norme: Ce que légiférer veut dire(Limoges,2007), p.6......

  1. 信息
  2. 前言
  3. 缩写表
  4. 导论
  5. 第一部分 语言、认知及情感改造
  6. 第一章 关系与真相之间:《列那狐传奇》的法律语言
  7. 第二章 克服认知扭曲:厌女主义与律师批判
  8. 第三章 律师的得体情感:以“撒旦的诉讼”为中心
  9. 第一部分小结
  10. 第二部分 “真理意识形态”的传播与实践
  11. 第四章 圣路易与王国法律“真理意识形态”
  12. 第五章 十字军征伐后的朗格多克:真理体制的常态化
  13. 第六章 1300年左右的佛兰德尔:真理话语的冲突
  14. 第二部分小结
  15. 第三部分 “真理”的王国化与民族化
  16. 第七章 历史与规范真相的王权基础
  17. 第八章 贞德审判与司法真相的民族性
  18. 第九章 “出于确知”与习惯法编纂的历程
  19. 第三部分小结
  20. 结论
  21. 参考文献
  22.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