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障机制研究_谭世贵 等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谭世贵 等
内容节选
一、法院管理机制 在人民法院一系列的五年改革纲要中,优化职权配置和完善审判管理是其中的核心内容,旨在建立符合司法客观规律和中国现实国情的审判运行机制。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法院管理机制改革是实现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的重要突破口,具体表现在审判管理、人事管理以及政务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中,对法院管理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问题进行研究,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法院管理机制分为外部管理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两个部分。外部管理机制主要是指法院外部的机构对法院的人员管理和财政经费管理。内部管理是法院对内部司法和司法行政事务的管理。在外部管理上,本轮司法改革提出的省级以下地方法院经费统一管理改革、省级以下法院人员统一管理改革等方案对防止外部力量干预司法、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具有积极作用。但鉴于篇幅所限,对此不予论述,而将重点置于研究法院内部管理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间的关系,并以案件审批制度为切入点,提出重新设计法院内部权力结构、取消案件审批制度、重构裁判文书签发制度等具体改革建议。郭松.审判管理进一步改革的制度资源与制度推进:基于既往实践与运行场域的分析.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6). 长期以来,“科层管控”构成了中国司法运行的重要表征:一方面是“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又是“科层式”的组织架构。有学者基于既往实践与运行场域分析,指出审判管理呈现出“管理基点的控制性、管理对象的复合性、管理过程的贯通性、管理方式的单一性与管理重心的偏颇性等特点” 。特别是案件审批制度带来的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冲突、审判责任不清等问题,严重弱化了庭审的功能,损害了审判独立和公正。因此,去除审判活动行政化、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成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案件审批制度作为法院审判活动行政化的重要标志,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将走向终结。在取消案件审批制度之后,如何厘清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关系、重构符合司法规律的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就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不同审判管理模式下案件审批制度的考察刘春茂.对法院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的探讨.法学杂志,1980(2).冯健,向诚权,凌云志.关于院、庭长审批案件制度的探讨.法学杂志,1981(1).罗德银.院长批案不可续.法学杂志,1981(2). 案件审批制度,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将裁判意见逐级向审判业务庭的庭长、分管院长请示汇报,相关的庭长、院长对该裁判意见进行审查、核实、监督,并作出批示的制度。这项制度虽然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但自新中国成立初期以来便长期存在于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尽管这一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当时该制度的弊端就已显现。尤其到了1979年,随着《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的相继出台,法院院长、庭长的职权更加明确,案件审批制度是否合法的问题就成为当时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热点。虽然当时有不少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认为案件审批制度不符合法律规定,主张取消这一制度 ,但是审判实务中院长、庭长审批案件的做法丝毫没有改变。此后,随着法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案件审批制度历经数次修正,而与之相伴的废除抑或保留的争论也始终未曾停歇。 案件审批制度在不同审判管理模式下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行政层级制模式阶段(2000年以前)尹德常.裁判文书签发权配置的反思与重构.山东审判,2013(2):83.崔永东.审判管理中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首届司法管理学研讨会征文综述及相关思考.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0(1). 长期以来,我国法院的管理模式采用行政层级制的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的约束下,法院内部审判组织的运行也被深深印上了行政化的烙印,案件审批制度普遍存在。在2000年以前,几乎所有裁判文书都必须通过庭长、院长的审批、签发才能公布。庭长、院长在签发裁判文书时,不仅可以对文字表述进行修改,还可以对裁判文书中的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裁判结果等实体裁判内容进行审查并直接变更。 从审判管理权运行机制的角度而言,庭长、院长审批案件的做法,本质上是“首长负责制”的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行政层级制模式下的审判权其实被分解为审权和判权——合议庭、独任庭的法官实质上只享有案件的审理权,案件的裁判权被掌握在庭长、院长等行政领导手中。 2.审判长选任制模式阶段(2000—2012年) 由于层级化的审判组织运行机制所导致的“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弊端凸显,人民法院“一五”改革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开始探索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组织形式,不少地方法院相继开展审判长选任制的改革试点。在总结审判长选任制的改革经验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7月颁布了《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对审判长的选任工作原则、配备、任职条件、选任程序、职责、管理与......
- 信息
- 第一章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障机制的基本理论
- 一、 审判权检察权的性质、内容与特征
- 二、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 三、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障机制的构成要素与基本类型
- 四、 建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障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五、 建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障机制的原则和方法
- 第二章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共同保障机制
- 一、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共同保障机制概述
- 二、 党的领导体制(机制)
- 三、 人大的监督机制
- 四、 司法官选任(遴选)机制
- 五、 司法官的培训、晋升和考核机制
- 六、 司法官的交流与互动机制
- 七、 司法官职业保障机制
- 八、 违法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与责任追查机制
- 九、 司法经费保障机制
- 十、 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 第三章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特殊保障机制
- 一、 法院管理机制
- 二、 法官管理机制
- 三、 审判组织运行机制
- 四、 审级监督机制
- 五、 案件管理机制
- 六、 法院司法信息公开机制
- 七、 法官职业道德保障机制
- 八、 司法文化保障机制
- 第四章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特殊保障机制
- 一、 检察院管理机制
- 二、 检察官管理机制
- 三、 检察官一体化机制
- 四、 检察组织运行机制
- 五、 案件集中管理机制
- 六、 检察信息公开机制
- 七、 检察官的职业道德保障机制
- 八、 检察文化保障机制
- 第五章 纪检监察制度改革与保障审判权检察权的依法独立行使
- 一、 纪检监察制度的改革进程与功能定位
- 二、 纪检监察制度改革下保障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的思考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