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之债_佟强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佟强
内容节选
第五章从个人主义到社会法理论 第一节 个人主义基本理念 在前一部分,本书详细讨论了信赖之债产生的基础性因素,并论证了信赖之债形成的历史必然性。之所以说这些因素属于基础性的,是因为无论经济、社会或者伦理因素都不可能直接自发地引起信赖之债,该结果必须借助于某种媒介并经过一定的理论转变才可以完成,这种媒介就是作为法律指导思想的基本理念;而理论转变则指相关理论在社会变革力量的驱动下所发生的改变,主要包括个人主义向社群主义转变,个人意思的绝对支配向社会利益优先转变,债法关注个人独立与自由向关注合理信赖利益的转变,等等。根据研究的步骤,阐述理论的这一转变过程,将成为这一部分的核心任务。由于近现代债法从本质上说,属于个人主义的债法,所以欲完成前述转变过程的论述,首先需要从个人主义理论的系统研究入手。 一、个人主义的基本含义 个人主义是一个含义极其丰富的概念。所谓个人,在这里作为共同体、集体、社会的对称来理解,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绝非意指与社会无关,恰恰相反,个人主义的基本指向正是标明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换言之,个人主义其实意味着作为独立个体的人,在社会中具有最重要的价值,因而应居于社会中心地位,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都应以此为坐标而展开。个人主义有时也称为人文主义或者人本主义。一般而言,对个人主义的概念可以从如下方面来解读: 第一,个人主义将个人视为社会的基本元素,认为社会是由无数的个人叠加而成,社会是个人的集合。由此出发,个人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社会进步应以每个人的自我完善为前提,而且个人还体现了社会的终极价值,个人的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就是社会的最终目的。因此,所谓以人为本其实就是以个人为本。转引自史蒂文·卢克斯:《个人主义》,阎克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页3以下。转引自史蒂文·卢克斯:《个人主义》,阎克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页6。 第二,个人主义概念最早出现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型阶段,起初其被视为一种对封建整体主义的反动,并被作为负面评价而开始流行于世。随着经济发展,当时社会中的新兴资产阶级开始形成越来越强烈的自主意识和独立精神,每个人都要求得到他人的尊重,这无疑对于当时欧洲的封建传统势力和宗教保守势力构成了极大挑战。作为法国保守理论家的拉梅内(Lamenniais)就完全从贬义角度来描述个人主义:“这种导致人心涣散的同一学说,会进一步导致一种不可救药的政治上的无政府主义,会推翻人类社会的真正基础。……个人主义所摧毁的恰恰是服从和责任的观念,从而也摧毁了权利和法律;剩下的不就只有利益、激情和歧见的可怕混乱了吗?” 另一位天主教士路易·弗约也同样写道:“折磨着法兰西的那种罪恶并非籍籍无名;人人都给它一个同样的名字:个人主义。不难看出,一个盛行个人主义的国家,就不再能处于正常的社会状态,因为社会是精神和利益的统一,而个人主义则是一种无以复加的分裂。” 第三,个人主义还意味着个人的身体和思想从旧有的封建社会和封建意识的禁锢中解放出来。所以个人主义一词也被用以描述个人独立、自由和平等,甚至代表一种“个人的进取性”,据说用法语里的“自由放任”(laissezfaire)一词表达最为恰当,因为这个词的含义是“让他做、让他去、让他走”。 第四,个人主义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身体和意识的主宰,因而每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是说,社会视每个人为理性人,具有自主决定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每个人不仅可以享有各种权利,也要负担必要的义务和承受各种风险。 第五,个人主义的理念中不仅包含了每个人受到别人尊重的意愿,同时也包含了自己对其他人尊重的意愿。被别人尊重意味着尊重别人,不尊重他人的个人自然也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这是平等含义中的应有之意。 第六,个人主义中的个人并非指向具体个人,而是泛指一切人,即此概念将个人视为抽象个人,其剥离了性别、种族、阶层、国籍等各种具体因素。同时,抽象的人还有另一层含义,即个人被抽象成一种脱离社会而存在的人,其有着先在的既定兴趣、愿望、目的、需要,等等,而所有这些都与社会环境无关。 第七,个人主义概念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含义,即成为后来出现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以及共同体主义(社群主义)的一种对称。后者要求个人应根据社会需要来为社会的整体利益服务,关心帮助共同体内的其他人,为追求彼此互助合作的社会和谐而自愿地放弃部分个人利益。相反,个人主义却强调个人进入社会的目的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非共同体或社会利益;每个人均有权利去替自己的利益着想,而无须考量社会的利益。如果说过去个人主义曾经挑战了封建整体主义并获得了胜利,那么现在其正在经历着从集体主义到共同体主义对自己的一系列挑战。 尽管个人主义的概念含义丰富,内部各种流派颇多,视角不尽相同,但是其基本内涵却差异不大,归纳起来,个人主义蕴含着三个基本......
- 信息
- 导论
- 第一部分 基础篇:信赖之债的基础性因素
- 第一章 信赖之债产生的经济因素
- 第二章 信赖之债产生的社会因素
- 第三章 信赖之债产生的伦理因素
- 第四章 信赖社会与债法
- 第二部分 法理篇:信赖之债的法理变迁
- 第五章 从个人主义到社会法理论
- 第六章 信赖利益保护的法理流变
- 第七章 当代正义论中的信赖保护精髓
- 第三部分 制度篇:信赖之债的制度构建
- 第八章 债法对信赖利益保护的兴起
- 第九章 信赖保护原则的建立
- 第十章 债法信赖保护原则的溢出效应与债法创新
- 第十一章 信赖之债的概念与体系
- 第四部分 适用篇:信赖之债的法律适用
- 第十二章 信赖之债的实务类型
- 第十三章 信赖之债的法律效力
- 第十四章 信赖之债不履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