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入门及进阶参考_蔡家旭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蔡家旭
内容节选
当一个人确实犯了罪,请律师的作用和意义在哪里 作为刑事律师,我经常会遇到很多紧急的咨询。 “蔡律师,我的某某被抓进去了,您能不能取保、让他/她尽快放出来?” “蔡律师,我的某某是冤枉的呀,您一定要帮帮他/她!” “蔡律师,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可以进看守所看看他/她?” 还有人问我,“律师都是帮坏人辩护的吗?”“如果明知道自己的当事人犯了罪,律师还帮助他辩护,律师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一个人犯了罪,有法院来审判就可以了啊,还需要律师做什么?” 相比单纯地进行抽象的论证,用实例来论述,可能更加真实可感。 因此,我想结合我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件来回答上述这些问题。 当事人的父亲心急火燎地找到我的时候,当事人(也就是这位父亲的儿子)刚刚被羁押。罪名是职务侵占罪。 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在一家建筑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全面管理,由于刚进入社会没多久,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引诱,先是跟自己的上司领导一起利用职务之便,将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运出去销售中饱私囊,上司领导调走后,索性自己又“单干”了几次,“获利”颇丰。 半年后,警方在调查该工地上另外一宗与此无关的失窃案件时,由于当事人是该工地上的现场负责人,于是将当事人叫去问话,以协助调查这宗失窃案件。当事人以为警方已查到自己的头上,遂和盘托出、全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本案由此案发。 在委托我后,我经过紧张又紧急的工作,当事人在被刑事拘留37天后成功取保候审,终于从看守所的高墙暂时走了出来。(详细经过可查看《为什么刑事案件靠关系一定解决不了问题》) 取保候审只是案件走向向好的一个信号,但不代表案件终结。 在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数月之后,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随后我联系检察院查阅关于本案的卷宗,以期尽早研究案件具体证据材料,尽早思索后续更加具体的辩护思路。 数日后检察院联系到当事人和我,让我们第二天一同到检察院。我问负责联系我的检察官助理:“具体是什么事?” 检察官助理含糊其词,只笼统回答是关于当事人案件的事。 第二天,我带着关于案件的法律意见书,和当事人一起,来到检察院。 我拨通检察官电话,是他助理接的。我说:“您好检察官,我们到了检察院。” 他让我们在大厅等一下。等了一会只听见大厅有人喊:“蔡律师,请您来这边。” 我回头只见一名穿制服的男性,遂随他来到大厅旁一间办公室。 “您好,我是某某检察官的助理,我叫某某,今天把你们请过来是打算这个案件准备走认罪认罚程序,想问问你们的意见。这是材料,你们先看看。” 我把材料拿过来看了看,发现上面对我当事人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过仔细一看,我又发现检察院少认定了一个对我当事人有利的情节。 我立即说:“你们对我的当事人少认定了一个自首的情节,这个有问题,你看能不能把这个事情和承办检察官反映一下。我先提交一份法律意见书,这份认罪认罚的材料我们就先不签署了,过几天我们再过来。” 检察官助理先是一愣,随即颇为强横地说:“不行,我们检察官每天都很忙,没有时间再来重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要么你们今天就签署,要么你们就不签署,我们重新调整量刑建议,那可能比这个要重得多。” 我反击道:“你们目前的事实认定和量刑建议都是基于没有自首这个情节的基础上,但是我的当事人的行为肯定属于自首,因为当时警方在调查另外一个失窃案件,并没有发现也没有调查到我的当事人的案件,只是我的当事人在协助警方调查这个失窃案件的时候,自己主动承认了与这起案件完全无关的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这属于法律规定的自首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检察官助理随即又说:“即便是自首,按照法律规定,那也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啊,也没说就一定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啊。” 我说:“‘可以’也是法律规定的倾向性意见,这个案件既然你们的量刑建议是基于没有自首情节,那么你们应该重新调整包括量刑建议在内的认罪认罚的材料。” 见与我不能争论出个结果来,检察官助理索性说:“你们爱签不签吧,不签就算了。” 为了缓和气氛,我只好说,这样吧,我跟当事人商量一下,您稍等片刻。 我把当事人带到另外一间办公室,跟当事人详细讲解了一下有关认罪认罚的规定,并指出如果检察院不认定自首这个情节,我们到了法院也要争取法院认定。当事人经过考虑,还是决定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毕竟这对他有利,其他的后面再争取。 在当事人签署完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我又对那位检察官助理说:“希望你们再考虑一下我的这个当事人的自首情节,他这种情况肯定属于自首,我这里也有一份法律意见书,提交给你们。” 检察官助理的态度终于有所好转,说:“好吧,我会把你的意见跟承办检察官反映的,你提交的法律意见书我们也会参考。” 临走时,我又问:“这个案件你们检察院准备什么时候移送法院?” 检察官助理答:“明后天的事吧。” 我于是做好了在法庭上争取对当事人有利情节的准备,尽管这可能更困难......
- 信息
- 自序 找到你的相信 相信你的相信 实践你的相信
- 第一部分 成长经验谈
- 新律师,我想对你说——律界新人成长十谈
- 有什么是年轻律师千万不能做的
- 刑辩律师必备的四大思维
- 刑辩律师的五大沟通之道
- 刑辩律师接案的“十不接”原则
- 刑辩律师需要告知家属的十一大误区
- 决定律师收费的九大因素
- 刑辩律师的“三个会和一个风格”
- 有效辩护及其标志
- 律师如何通过写作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
- 刑事案件如何找对律师
- 为什么刑事案件靠“关系”一定解决不了问题
- 第二部分 办案实操
- 刑事辩护律师办案指引
- 当一个人确实犯了罪,请律师的作用和意义在哪里
- 如何使律师的意见更容易得到办案机关的采纳
- 最好的辩护是进攻
- 一桩事先张扬的抢劫案 我是如何做到不起诉的
- 再谈有效辩护
- 刑辩,每一次小小的胜利都源自不放弃
-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带给律师的五点启示
- 那些年,那些刑事案件中有趣的瞬间
- 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刑辩律师的启示
- 第三部分 杂感与杂记
- 飞越人生的巴颜喀拉山——读陈行甲人生笔记有感
- 五四说青年
- 我们该如何做律师
- 努力的意义何在
- 良心重于利益——一桩刑事案件的花絮
- 刑辩,一生的事业
- 司法环境的核心是人,是人影响人
- 几首诗词
- 作者推荐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