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行政法规制与纠纷解决机制研究_杨彬权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杨彬权
内容节选
第一节PPP模式下传统行政法规制手段的挑战与革新 一、PPP模式下传统规制手段的挑战赖恒盈:《行政法律关系论之研究——行政法学方法论评析》,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版,第53页。张树义:《行政法学新论》,时事出版社1992年版,第93页。 在传统的行政法学研究中,行政任务的履行是国家的“独角戏”,国家实现公益的方式主要依靠高权色彩较浓的行政行为形式来予以完成。行政行为形式理论是基于法概念操作技术之方便性,就行政机关为达成一定行政目的或任务所实施的各种活动中,选定某一特定时点之行为,作为控制行政活动适法之范围或界限时之审查对象(基本单元),以达成对行政机关进行适法性控制之目的。因此,行政行为形式理论之任务,主要借由厘清各行政活动基本单元之概念内涵与外延(范围)、容许性与适法性要件,以及法律效果等问题,以确保依法行政要求,并同时保障人民权利。 正是由于行政行为的方便性和易于合法性控制使得行政行为作为一种有效的管制手段成为传统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核心内容,是“全部行政法学理论的精髓和柱石”。 Andreas Voßkuhle,Verwaltungsrechtswissenschaft,in:Hoffmann Riem/Schmidt-Aßmann/Voßkuhle(Hrsg.),Grundlagen des Verwaltungsrechts,2. Aufl.,Bd. I,2012,§ I Rn.23. 然而,PPP模式下,公益实现的方式已经由国家单方采用行政行为的形式,改变为与人民一起通过合作模式予以实现。行政法学研究的注意力因此不会只限制在行政部门的法律行为形式,非正式的行政行为、信息,诱因(如补贴、各种公课等),以及其他合作与解决冲突的模式,皆可成为行政法研究的课题。 尤其是契约的作用日益凸显,作为一种管制手段并受到重视,又因为PPP模式的长周期性和复杂性,依靠单一的管制手段已经很难产生实效,多种管制手段的综合使用或混合并用将是常态。PPP模式引起的这些新的管制方式的变化对以规制单方行政行为为内容的传统行政法学管制理论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二、PPP模式下管制手段的革新参见谭冰霖:《环境规制的反身法路向》,《中外法学》2016年第6期。See Bruce A. Ackerman & Richard B. Stewart,“Reforming Environmental Law”,37 Stan. L Rev.1333,1334-40(1985);Richard B. Stewart,“Models for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Central Planning Versus Market-B51(1992).See Howard Latin,“Ideal Versus Real Regulatory Efficiency:Implementation of Uniform Standards and ‘ Fine -Tuning’ Regulatory Reforms”,37 Stan L Rev 1267(1985).H.-H. Trute,Verantwortungsteilung als Schlusselbegriff eines sich verandernden Verhaltnisses von offentlichem und privatem Sektor,in:G. F. Schuppert(Hg.),Jenseits von Privatisierung und“schlankem”Staat,1999,S.22f.,32 f.[美]F. A. 霍贝尔:《初民的法律》,周勇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14页。 传统的规制工具被称为命令控制型规制,主要是为了弥补市场自身无法解决的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不足,而采取事先许可、事后制裁(典型代表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式。 然而,命令控制型规制受到了极大的批评,其经常被认为效率较低甚至是非理性的, 虽然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经常不计成本,效率低下,有时甚至事倍功半。 更为严重的是,命令控制型规制有时还可能会被产业俘获,有时又无法回应经济社会发展而导致企业遵从成本较高。回到PPP合作模式中,公部门借用私部门达成行政任务时,原本为公部门设计的各种控制手段不能全然援用,否则原本追求之减轻国家负担的目标即无从达成。 因此要想促进PPP合作模式的发展,必须改变解决问题的控制手段。正如美国学者霍贝尔指出的那样:“法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解决问题的方法很少是永久不变的。” 笔者认为,在PPP模式中,政府采取的管制手段应该从单方的高权手段转化为合作的、柔性的、多元化的综合管制手段。这些管制手段主要有合作契约、PPP指南......
- 信息
- 内容提要
- 第一章 PPP及其行政法规制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PPP范畴之界定
- 第二节 PPP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PPP规制的经济学理论
- 第四节 PPP行政法规制理论
- 第二章 我国PPP行政法规制的现实需求与规制困境
- 第一节 PPP的发展现状
- 第二节 PPP发展对行政法规制的现实需求
- 第三节 我国PPP行政法规制的现状与困境
- 第三章 我国PPP行政法规制中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PPP法律关系之界定
- 第二节 PPP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与角色定位
- 第三节 PPP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 第四节 PPP法律关系的客体
- 第四章 我国PPP行政法规制的合作契约手段
- 第一节 PPP模式下传统行政法规制手段的挑战与革新
- 第二节 PPP行政法规制的合作契约手段
- 第五章 我国PPP行政法规制体系之具体构建
- 第一节 PPP行政法规制体系构建的理念
- 第二节 PPP行政法规制体系构建的目标定位
- 第三节 PPP行政法规制的主要内容
- 第四节 PPP行政法规制的组织保障
- 第六章 PPP纠纷解决机制
- 第一节 PPP纠纷解决的基本理论
- 第二节 域外PPP纠纷解决机制的考察与评析
- 第三节 PPP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 第四节 我国PPP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构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试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