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英雄烈士人格利益民事公益诉讼法》立法建议稿及简要说明_迟方旭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迟方旭

内容节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依据] 为保护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说明: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制定本法,意图创设保护英雄烈士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借助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保护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以及由其所融入的社会公共利益,弘扬英雄烈士不畏牺牲的献身精神,激发我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 第二条[利益范围、属性] 英雄烈士享有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人格利益,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说明:本条是关于英雄烈士人格利益范围和属性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 《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等司法解释的规定,英雄烈士作为死者享有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及建立在其人格利益基础之上的英雄烈士精神,在战争年代,是表征中华儿女不畏强敌、不怕牺牲、英勇奋争精神的具体载体;在和平年代,是体现中华儿女不惧艰难、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形象空间。在革命战争、保护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英雄烈士及其精神,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的历史记忆,是中华儿女共同的宝贵的精神财富,已经衍生为社会公众的民族情感和历史情感,从而构成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诉讼创设、主体] 本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侵害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英雄烈士人格利益民事公益诉讼(以下简称“民事公益诉讼”)。 说明:本条是关于创设保护英雄烈士人格利益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和诉讼主体的规定。 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的规定,诉讼制度只能制定为法律,不能以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方式创设。因此,创设保护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法定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需要由全国人大制定法律予以规定。同时,一方面为实现对英雄烈士人格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另一方面又不致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被滥用,维系民事诉讼主体理论和制度的基本架构,本法只赋予本法所规定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以诉权,未赋予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尤其是未赋予自然人个人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需要格外说明的是,创设公益诉讼制度,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因此,只能对既侵害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同时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只侵害了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尚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当然,这里的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按照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法理,包括现实已发生的损害和有发生损害重大风险两种情形。 第四条[牟利禁止] 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说明:本条是关于禁止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借助民事公益诉讼牟取经济利益的规定。 之所以创设保护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于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系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侵害英雄烈士人格利益者,大都同时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为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本法赋予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自然只能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不以牟取本机关和组织的自身利益为目的;若允许其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则势必扭曲公益诉讼的制度旨趣,从而无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 第五条[普通诉讼] 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影响英雄烈士近亲属因同一行为就英雄烈士人格利益所受损害或其本人所受精神损害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说明:本条是关于普通诉讼及普通诉讼与公益诉讼之间关系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遭受侵害的,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为保护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而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同时,若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因侵害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行为而遭受精神痛苦的,也可以为保护自身的精神利益而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总而言之,英雄烈士近亲属可提起不同于民事公益诉讼的以保护私益为目的普通民事诉讼。英雄烈士近亲属所提起的普通民事诉讼,系为了保护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及其本人的精神利益;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所提......

  1. 封面
  2. 扉页
  3. 信息
  4. 目录
  5. 其他
  6. 其他一
  7. 第一章 总则
  8. 第二章 公益诉讼的提起
  9. 第三章 公益诉讼的管辖
  10. 第四章 公益诉讼权利和义务
  11. 第五章 附则
  12. 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要求创设保护英雄烈士人格利益民事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