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人民调解员群体研究_许庆永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许庆永

内容节选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研究背景 在乡村纠纷的处理过程当中,存在着这样的一批人,他们既不像法官那样按照严格的程序,依照法律和事实对案件作出唯一排他的判决,也不像纯粹的民间“说和人”那样不受任何单位和组织的指导,完全按照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进行协商达成结果,他们是乡村的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是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史成长起来的一批队伍,他们一方面在解决纠纷时凸显其工作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在整合社会时又伴随其工作的政治功能,他们是活跃在纠纷解决“第三领域”[1]中的“特殊法律人”。[2] 一问题的缘起与提出 (一)研究的学术价值 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纠纷的表现形式也日趋复杂,此外还出现了像土地征用补偿等一些新的纠纷形式。虽然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诉诸法律的纠纷也不断增多,但是依赖非诉讼程序的纠纷数量还是非常的庞大,特别是依靠人民调解方式来解决的纠纷数量。如图1.1所示,虽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人民调解的纠纷数量在人民调解和民事诉讼收案之和中所占的比例在不断地下降,但是除了2008年占48%之外,其他年份所占的比例都在50%以上,其中大部分年份都在60%左右,个别年份甚至达到了90%以上。通过图1.1虽然不能精确地计算出乡村纠纷的解决对人民调解的依赖有多大,但是出于对乡村人们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考虑,我们可以粗略地估计到乡村对人民调解的依赖程度可能要大于图1.1[3]中所显示的比例,所以人民调解员群体在乡村纠纷的解决当中还具有重大作用,它有研究的学术意义。 图1.1 1998—2011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数在人民调解和民事诉讼收案之和中所占比例变化 与法官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不同,人民调解员所追求的是一种使矛盾双方能够共赢的局面。他们所采用的调解规则也不是明文规定的法律,而是在乡村当中较法律优先适用的人情、面子、关系、道德和道理等。乡村人民调解员与法官相比较而言,对村民有亲切感,更能体察民情,更能了解纠纷的细枝末节和“前历史”(prehistory)因素[4]。在现实的实践当中,矛盾的复杂性往往会超出我们的想象,特别是在乡村当中,矛盾的解决往往与当地的风俗人情和价值观念密切相连,这是法律所无法操控的局面。除此之外,人民调解员较之民间“说和人”更具有权威性,更能够给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一种主持公道的期待。正是这样的一个特殊法律人群体,他们的群体特征(比如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出身背景等)、地位、工作机制、工作环境、人们对他们的认识和他们的自我认识却很少有人去关注。他们在纠纷的处理过程当中最倚重的是何种策略?最看重的是什么?作为特殊的法律人眼中的法律是什么样的?是如何处理地方性观念和法律之间的关系的?在普通人的眼中他们是怎么样的一批人?他们怎么看待自己的角色?乡村的人民调解员群体存在哪些困境以及应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还缺乏具有说服力的答案,与作为“东方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相比,对于人民调解员群体的研究是非常逊色的。关于人民调解员的研究一般都是作为人民调解制度研究的附带部分,没有任何的专著、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对他们进行过专门的论述,人民调解员研究相关的文章也是寥寥无几,关于乡村人民调解员的研究就更少了,所以本书把乡村人民调解员群体作为研究对象具有巨大的学术空间和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 (二)研究的实践价值 在国内的现实社会中,人民调解员是化解乡村矛盾纠纷的主力军,通过图1.2可以看出,从2009年开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数量出现了激增的趋势,并且2010年和2011年两年超过了自1981年以来人民调解民间纠纷历史上的最高值。虽然我们不能准确地计算出乡村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数量,但是考虑到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诉诸法律程序的差异,可以推断乡村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数量要占到图1.2所显示数值的绝大部分。 图1.2 1998—2011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数量变化① ① 周琰:《人民调解制度发展研究》,《中国司法》2013年第2期。 此外,如图1.3所示,在笔者前期调研的6个村庄当中,2013年共发生矛盾纠纷45件,诉诸法律程序的有3件,占纠纷总数的7%;个人私下解决的有7件,占到纠纷总数的16%;不了了之的有14件,占到纠纷总数的31%;人民调解员调解的有21件,占到纠纷总数的46%,人民调解员在乡村当中仍然是矛盾纠纷解决的主要力量,把乡村的人民调解员群体作为研究对象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图1.3 前期调查的6个村庄当中2013年纠纷解决的途径分析 在国际上,非诉讼程序(ADR)[5]越来越得到重视,ADR 即指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其概念最早起源于美国,1998年美国在《ADR 法》中提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包括任何主审法官审判以外的程......

  1. 目录
  2. 后记
  3. 第一章 导论
  4. 第二章 乡村人民调解员的历史渊源与研究评述
  5. 第三章 乡村人民调解员群体的静态描述
  6. 第四章 乡村人民调解员工作的影响因素与动态描述
  7. 第五章 人民调解员的角色定位:乡村的“特殊法律人”
  8. 第六章 乡村人民调解员的前景探析
  9. 参考文献
  10.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