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冤案研究_陈永生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陈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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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他山之石:以美国对死刑误判的研究为例郑砾:《美国死囚误判多23年中近七成判决被推翻重审》,载《人民日报》(华南新闻)2000年6月14日。 2000年6月中旬,美国媒体重头报道了一举世震惊的消息:一项最新的研究成果表明,美国死刑案件误判率高达68%,有3个州死刑案件误判率高达100%。这一报道震动了全球法律界,尤其是刑事司法界。我国许多媒体也报道了这一消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1年2月27日发表的《2000年美国的人权记录》还援引这一报告的结论,论证美国司法的不公。西方许多学者正是以死刑误判率过高,并且死刑执行后发现错误很难纠正作为反对适用死刑的一项重要根据。 中国死刑的适用范围很广,即使不考虑研究经费的限制以及死刑案件完整的统计资料难以获得,在立法大幅度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之前,在中国进行类似研究都是非常困难的。此外,考虑到中国法学界对死刑的研究目前尚停留在从理论上讨论其存废以及从诉讼程序本身研究如何保障其正确适用,那么美国学者对死刑误判问题进行的精确的定量研究 以及从政治、经济、社会、人口等诸多视角对导致死刑误判因素的全方位探讨对于中国学界研究死刑乃至整个刑事司法制度无疑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启迪价值。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对这一研究结论表示震惊之后,我国却没有学者对这一研究作更深入的探讨,甚至对这一研究作比较全面介绍的论著都尚付阙如。本部分试图对这一研究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结论作一全面介绍,以期对我国刑事误判乃至整个刑事司法制度的研究与完善有所裨益。 一、研究的背景与概况王玉叶:《美国联邦主义与民意对美国废止死刑之影响》,载台湾地区《美国研究》2005年第4期,第804页。在英美法系国家,已生效裁判的救济与未生效裁判的救济未作明确区分,名称均为“上诉”(appeal)。 自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中叶,美国犯罪率节节攀升。社会秩序的恶化激起了公众对犯罪的恐惧,赞成死刑的人数随之攀升。在1972年以前,美国支持死刑的比率不足50%,到1976年上升到66%,到1994年更飙升到80%。 作为对民意的回应,美国联邦国会扩大了死刑的适用范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叶,美国联邦可适用死刑的罪名拓展到六十多项。此外,有些州还通过限制已决犯的上诉权 来加速死刑的执行,意图强化死刑对犯罪的威慑功能。据统计,自1973年至1995年,美国每执行7—8名死刑犯,就有一名无辜者(参见该研究第二份报告,第377页。该报告的英文名称为:A Broken System, part Ⅱ:Why There Is So Much Error in Capital Cases, and What Can Be Done About It,以下简称《报告 Ⅱ》);自1973年至2002年1月第1个周,全美有99名死刑犯被证明是无辜的(《报告 Ⅱ》第24页)。Lames S. Liebman, Jeffrey Fagan, Valerie West, Jonathan Lloyd, Capital Attrition:Error Rates in Capital Cases,1973—1995,Texas Law Review, Volume 78,June 2000,p.1843.Ibid.,p. 1842. 20世纪90年代中叶以后,美国社会治安有所好转,恶性犯罪率逐年下降,加之在此期间,无辜者在即将执行死刑前被发现无罪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 ,因而公众对死刑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根据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2000年,美国公众对死刑的支持率下降到66%,这是自1981年以来最低的。在此背景下,美国政界和法律界出现了反思和主张改革死刑的浪潮。2000年冬至2001年春,美国保留死刑的38个州中有37个州(堪萨斯州除外)酝酿通过制定法律限制死刑的适用。到2002年初,已至少有21州通过了类似立法。新罕布什尔州、俄勒冈州还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废除死刑的运动。 2000年1月,伊利诺伊州州长乔治·瑞安(George Ryan)在绝大多数选民的支持下宣布暂停执行(moratorium)死刑 ,并将该州167名死刑犯全部改判为无期徒刑。 在此背景下,各州纷纷推动对死刑的研究。内布拉斯加州立法机关命令成立一个小组,对死刑进行综合研究。内华达州众议院提议并最终通过一项法案,决定成立一个委员会,对本州适用死刑的情况进行全面研究;众议院建议研究委员会考虑扩大DNA测试的适用范围(更好地为罪犯澄清罪嫌)以及禁止对精神障碍者和未成年人禁止适用死刑的可能性。其他许多州,如亚利桑那州、康涅狄格州、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马里兰州、内布拉斯加州、新泽西州、北卡罗来纳州、弗吉尼亚州等,也都纷纷推动对死刑的研究。由于该项目历时7年,工作量很大,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也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在1972年的弗曼......

  1. 信息
  2. 序言
  3. 上篇 冤案之成因1—93
  4. 第一章 概貌研究:以30起震惊全国的刑事冤案为样本
  5. 第二章 个案分析:以赵作海案件为样本
  6. 第三章 他山之石:以美国对死刑误判的研究为例
  7. 中篇 冤案之救济95—208
  8. 第四章 整体检视:冤案为何难以获得救济
  9. 第五章 再审之问:冤案难以纠正的制度反思
  10. 下篇 冤案之防范209—335
  11. 第六章 域外经验:基于美国对死刑误判的研究
  12. 第七章 实践探索:我国遏制冤案的举措与成效检视
  13. 第八章 改革路向:以近年媒体曝光的重大冤案为立论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