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作为理性_【美】简·波特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美】简·波特
内容节选
第二章自然作为本性:自然法之根 [53]大阿尔伯特有一个对自然法的分析,他在这个分析的开端申言:“自然法就是理性或者义务的法则,因为自然作为理性。然而,当我说自然作为理性之时,有可能把它理解为不止于自然,或者不止于理性,或者同时作为自然和理性”(《论善》,第五章,1.2)。他这么说就像是在以老生常谈的方式开篇,而且这种说法也确实抓住了我们所关注的那一时期的一般的经院主义理论方法。就其主要含义来说,自然法与理性相等同,终归是人性的定义性标志。但是,这种解释自然法的方式并不意味着人性的其他方面,其中包括它的前理性的构成部分,都缺乏道德意义。恰恰相反,“自然作为本性”(nature as nature)负载着独立的道德意义,尽管该意义必须通过理性的反思才能洞察。因此,自然法既反映着人这种造物(human creature)的独特性,也反映着我们人类与上帝的其他造物的更为基本的连续性:独特性,因为只有一种理性的造物才能被恰当地说成是遵循一条法则;连续性,因为我们对自然法的分有是上帝的智慧统治的整个活动的一种表达,一切东西都受造其中,一切东西都受其统治。 无独有偶,大阿尔伯特的学生阿奎那也说:“人依其自然本性所倾向的任何事物都属于自然法。任何事物自然地倾向与其形式相合的运动:例如,火倾向于发热。因此,由于理性灵魂是人的恰当形式,那么每个人都存在着与其理性相合的自然倾向,而且这种倾向按照理性去行为”(《神学大全》第二集第一部分第94个问题第3节)。这似乎反映出一种理论方法,根据它,[54]人性,以及隐含的,自然法,可以通过理性自身的机理得到解释。但是,这明显不是阿奎那的观点。正如他接下来解释说,“人之自然本性可以说成是专属于人的……也可以说成是人与其他动物共有”,而且两种本性都产生道德约束,对应于不同种类的罪(《神学大全》第二集第一部分第94个问题第3节答复2)。 直到很近以来,这些以及与之相似的说法对于我们当代人来说,似乎反映着经院主义自然法概念的最为陈旧和最不招人喜爱的方面。认为大阿尔伯特、阿奎那以及他们的对话者有可能是正确的,至少总的来说是正确的,这一点可能会遭到质疑。相反,直到很近以来,大多数自然法的当代捍卫者,都拒绝了那些坚持前理性的自然的道德意义的信条,它们长久以来可是占据着全部自然法理论的核心地位的。这一观察结果既可以适用于基督教的自然法思想家,也可以适用于其他人。正如我们在上一章看到的,在前一世纪的大多数时间里,天主教神学家都强调人的历史和人格维度,同时质疑前理性的自然的道德意义。与此同时,正如我们同样看到的,即使最具同情感的新教神学家也都不愿意把道德意义赋予自然的东西,除非把它解释为反应性(responsiveness)和省察力(discernment)的一个场所(locus)。除了这些神学因素,还存在着许多反对自然之物的道德意义的著名论证,而且不管我们怎样看待它们的优点,它们对于神学伦理学和哲学伦理学都具有十分深刻的影响。最终,许多神学家都对任何诉诸自然性的做法表示怀疑,因为这些诉求所发挥的作用,它们要证成被广泛视为一个成问题的性道德的东西——尽管近年来有人试图为一个更传统的性道德的理论方法进行辩护,所采取的方式是避免直接诉诸前理性的自然的道德意义。[1]综合所有这些原因,神学家们对前理性的自然的道德意义的广泛拒斥,乍看之下似乎令人惊讶,细想起来却可以理解。 然而,这种立场是有代价的。它所带来的后果,是对若干世纪以来的基督教道德教义的一个核心特征的整个拒绝。该教义的作用在于,以各种方式把教义的信念与伦理的信念联系起来,并且为该教义的许多规范内容提供一个基础。这样一来,这种立场几乎没有给神学家留下什么资源,如果有了这些资源就可以为当代生物伦理学、环境伦理学或者自然权利的争论带来[55]不同的视角——正是这些领域才是人们一直期待听到典型的基督教声音的地方。出于同样的原因,它阻止了我们全力以赴,在当代哲学和科学中恢复一种自然性的道德理想,并且由此妨碍了基督教思想与其他广泛的文化因素之间可能产生的最为重要的接触点。 最近,神学家们开始重新思考人性,通盘考虑之下的人性,可以最终具有道德意义的可能性。[2]这些探究饱受范围广泛的关注点的促动,而且沿着不同的方向前进,但是放到一起来看,它们总体反映着一个意思:历史上的基督教道德教义的这个方面对于教会的道德反思和见证毕竟是重要的。也并非只有神学家才会重新思考自然的道德意义,我们目前正经历着哲学家、政治活动家、医生和律师对这个主题的兴趣的一种复苏之势。当然,这里不可能在一本书中公道地处理这种复苏的各个方面。[3]与此同时,[56]自然性的理想再次成为了工业化社会的显著主题,实际上它从未在西方文化中断根。有鉴于此,对经院主义的自然和自然法理论方法的重新考虑颇有时不我待之感。按照广义理解,这......
- 信息
- 欧诺弥亚译丛编委会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 欧诺弥亚译丛·总序
- 序言
- 致谢
- 第一章 导论
- 第二章 自然作为本性:自然法之根
- 第三章 德性与幸福生活
- 第四章 自然作为理性:自然法的行为与诫命
- 第五章 自然法与神学伦理学
- 文献
- 人名索引
- 主题索引
-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