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的法律智慧:思维、方法与案例_李小非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李小非
内容节选
第一章家庭部分 第一节 非婚同居:你的财富,我能不能做主 近些年,离婚率的连年攀升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加之全社会对两性关系的认识进一步加深,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结婚之前先同居,把婚前同居算作对婚姻生活的一种模拟或者尝试。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并不把结婚当作两性长期交往的必然结果,崇尚同居关系当中的身份自由。也因此,在实践中产生了大量因同居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本节,我们就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债务承担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梳理,为大家提示法律风险,并给出解决方案。 一、我国法律对非婚同居期间财产归属的规定和司法认定思路 (一)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发〔1989〕38号)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与婚姻关系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不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缺少了法律的制度性保障,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如果主张自己对于同居财产享有权利的,就要对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共同财产、有哪些共同财产以及自己应当占有的财产份额等承担举证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财产的权属认定上,一般以产权登记为准;没有明确产权登记的财产,则以实际占有为准。在对财产归属的处分问题上,对已确认系同居双方共有的财产,双方均主张财产归属的,实践中将结合各自对财产的出资比例、占有使用情况以及对该财产的使用依赖程度、支付给对方经济补偿的现实可操作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并非财产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就一定将财产判归该方所有。如果同居一方对登记在对方名下的财产主张权利的,如无充分证据证实己方对该财产做出过实质性贡献,比如出资、出力等,其要求获得财产的请求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特殊情况下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法〔2001〕30号)第15条:“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形,指的是在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之所以作为特殊情形,原因是在婚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之前,无论是在身份关系上、亲子关系上,还是在财产关系上,当事人双方都是按照婚姻关系的标准去设立和构建的;如果婚姻关系不被认可的同时,在财产关系上也“一夜回到解放前”,则势必不利于保护婚姻关系当中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这种情形,法律上将其作为特殊情况给予了特别的保护。 (三)在分割同居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上面所讲的规则,是对财产归属认定的法律依据。具体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时候,还必须掌握以下的原则,具体包括: 1.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 妇女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特别是在婚姻家事法律纠纷中一直被当作“弱势群体”给予特别保护。对此,男性同胞可不要觉得不平衡,这样做并不是认同女性天然是弱者,而是由于长期以来男性和女性在社会生活当中扮演的角色不同。总的来说,女性在进入家庭角色之后承担起大部分生儿育女、照顾家庭的责任,这在相当大程度上将男性解放出来,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工作和事业发展当中。也因此,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无论是夫妻离婚,还是同居分手,法律均把照顾妇女的利益作为一个原则。《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第1款:“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 我国于1990年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成为缔约国。《公约》当中明确规定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公约》指出:“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者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 此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是我国法律体系当中的重要原则之一。 2.考虑财产实际情况的原则 非婚同居是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或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同居关系不像婚姻关系一样有专门的部门法进行保障,虽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同居生活期间男女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购置的财产可按......
- 信息
- 序言
- 第一篇 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的理念及影响因素
- 第一章 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的内核与外延
- 第二章 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的影响因素
- 第二篇 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的关键阶段
- 第一章 家庭部分
- 第二章 事业部分
- 第三篇 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的法律工具及实战应用
- 第一章 无协议,不人生:协议工具的认识和应用
- 第二章 平安纸,真的能够保平安:遗嘱工具的认识和应用
- 第三章 为你的财富人生加重保险
- 第四章 因信任,而托付
- 第五章 法律工具的实战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