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第二版)_张同庆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张同庆
内容节选
第一节 基本业务综述 一、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一)交易结构 股票质押贷款业务,是指信托公司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贷款人,以担保借款人按时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该类业务是目前诸如银行、信托公司等具有信贷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都可以开展的业务,是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最基本的交易模式。基本的交易结构如下图: (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以自营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为质物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行为进行规范。 1.标的股票准入 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如下股票作为质物以向证券公司发放贷款:①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②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股票;③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④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⑤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⑥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的股票,不受此限。 2.风险控制措施 (1)贷款期限与质押率 该类贷款的期限不得长于1年,且不得展期;质押率不得超过50%,其中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数量×前7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质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送股、分红、派息等孳息应当一并予以质押;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时,出质人应当参与配股并将获配股份一并予以质押,否则应当由出质人补仓。 (2)质押限额 贷款人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15%,对同一家证券公司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贷款人资本净额的5%。 贷款人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作为借款人的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被质押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3)警戒线和平仓线 警戒线≥(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135%;平仓线≥(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120%。如果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警戒线时,借款人应及时进行补仓;如果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平仓线时,贷款人应及时处置质押股票。 二、股票收益权业务 (一)交易结构 股票收益权业务可以分为融资类和投资类两种类型。股票收益权融资类业务是指:融资人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之收益权转让给信托公司,同时将标的股票出质给信托公司,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溢价回购该股票收益权;股票收益权投资类业务是指:融资人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之收益权转让给信托公司,同时将标的股票出质给信托公司,并在约定的期限内由信托公司和融资人对标的股票收益进行结算。 股票收益权业务是信托公司对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金融创新。由于信托公司集合类信托贷款规模不得超过其管理的集合类信托总规模的30%,所以信托公司创设了股票收益权业务类型以规避上述监管指标,基本的交易结构如下: (二)股票收益权的性质及范围《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1〕11号)规定:“除T0T和股票受益权投资信托业务外,其他受益权投资信托业务原则上应按照融资类业务计算风险资本。”《关于做好信托公司净资本监管、银信合作业务转表及信托产品营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各类形式的受(收)益权信托业务,除TOT和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业务外,原则上均应视为融资类业务,并应按照融资类业务计算风险资本。” 根据《公司法》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我们可以将股权的权能归纳为收益权和表决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权)两种类型。股权的收益权和表决权能否分割并进行单独转让,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并无明确的规定。相关的监管文件承认了股票收益权作为一种创新性金融产品的存在 ,但是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对“股票收益权”进行明确定义。笔者认为股权收益权至少应当包括如下内容:①标的股票在任何情形下的卖出收入;②标的股票因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标的股票而形成的派生股票在任何情形下的卖出收入;③标的股票和派生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④标的股票和派生股票产生的其他收入。 融资类业务中的股票收益权融资人和股票收益权回购人可否为同一人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融资类业务中的融资人与回购人非同一人,资金融入方为融资人,需要由第三方履行回购股票收益权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应当由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知如果回购人不履行回购义务或履行不适当,则应由融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票......
- 信息
- 第一章信托公司风险管理概论
- 第一节 风险管理概论
- 第二章资本市场投资信托业务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基本业务综述
- 第三章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基本业务综述
- 第四章 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基本业务综述
- 第五章 股权质押融资信托业务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基本业务综述
- 第六章工商企业与矿产能源信托业务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基本业务综述
- 第七章 基础设施信托业务(政信合作)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基础设施信托业务(政信合作)概述
- 第八章股权投资与并购信托业务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模式
- 第九章 影子银行与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影子银行业务
- 第十章另类信托业务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公益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