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_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 编著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 编著
内容节选
21.2租赁的分类 21.2.1 分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一)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如果在租赁协议中已经约定,或者根据其他条件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会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那么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例如,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了一项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有权以10000元的价格购买租赁资产,在签订租赁协议时估计该租赁资产租赁期届满时的公允价值为40000元,由于购买价格仅为公允价值的25%(远低于公允价值40000元),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将会购买该项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在租赁开始日即可判断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这条标准强调的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而非租赁期占该项资产全部可使用年限的比例。如果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时,则这条判断标准不适用,不能使用这条标准确定租赁的分类。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其中“几乎相当于”,通常掌握在90%(含90%)以上。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这条标准是指租赁资产是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资产型号、规格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专门购买或建造的,具有专购、专用性质。这些租赁资产如果不作较大的重新改制,其他企业通常难以使用。这种情况下,该项租赁也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二)经营租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应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三十二条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转租出租人应当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后,出租人无需对租赁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除非发生租赁变更。租赁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余值等会计估计变更或发生承租人违约等情况变化的,出租人不对租赁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1.2.2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 一般来讲,在会计准则中凡不属于融资租赁的租赁都属于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相比,经营租赁有着诸多的不同之处。可以把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主要差别归纳如下。 1.对权利的最终要求不同 经营租赁的最大特点在于承租人对租赁资产的目的仅限于使用资产,在租赁期满后一般将资产如数归还给出租人,而不考虑最终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不但考虑在租赁期间内使用出租人的资产,而且意在于租赁期届满时获得资产的所有权。通常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契约中规定的优先购买选择权,支付一笔为数不多的转让费,即可获得其所租赁的资产。从这个意义上讲,融资租赁实际上是一种融资行为。 2.在租约的可否撤销条款上不同 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便撤销租赁契约。而融资租赁的契约通常是不可撤销的。 3.租赁期长短不同 由于经营租赁的目的主要是取得资产的使用权而并非最终获得资产,所以租赁期较短,通常远远短于资产的有效经济寿命。而融资租赁的期限则较长,有时甚至长于资产的有效经济寿命。 4.租金总额是否接近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由于租赁期间较短,经营租赁的租金总额往往只占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一小部分,而且经营租赁租金属于一种非全额清偿,即出租人的投资回收来源于不同的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而融资租赁类似于购买,因此其租金总额一般接近于甚至等于租赁资产的公平市价。 5.履约成本的承担者不同 对于经营租赁,租赁资产有关的税金、保险费和修理费等一般不由承租人承担,尽管在确定租金时,出租人可能通过提高租金的方式把上述费用转嫁给承租人。 对于融资租赁来说,这些费用通常都是由承租人承担的。 6.作用不同 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
- 信息
- 内容提要
- 前言
- 第1章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1.1 总则
- 1.2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 1.3 资产
- 1.4 负债
- 1.5 所有者权益
- 1.6 收入
- 1.7 费用
- 1.8 利润
- 1.9 会计计量
- 1.10 财务会计报告
- 第2章 存货
- 2.1 存货的确认
- 2.2 取得存货时的计量
- 2.3 发出存货的计量
- 2.4 期末存货的计量
- 2.5 披露
- 第3章 长期股权投资
- 3.1 长期股权投资概述
- 3.2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 3.3 后续计量之成本法
- 3.4 后续计量之权益法
- 3.5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 3.6 披露
- 第4章 投资性房地产
- 4.1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 4.2 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
- 4.3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 4.4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 4.5 披露
- 第5章 固定资产
- 5.1 固定资产概述
- 5.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 5.3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 5.4 固定资产的处置
- 5.5 披露
- 第6章 生物资产
- 6.1 生物资产概述
- 6.2 生物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 6.3 后续计量
- 6.4 收获与处置
- 6.5 披露
- 第7章 无形资产
- 7.1 无形资产概述
- 7.2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 7.3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 7.4 无形资产的处置
- 7.5 披露
- 第8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8.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
- 8.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 8.3 披露
- 第9章 资产减值
- 9.1 资产减值基础
- 9.2 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 9.3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 9.4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及会计处理
- 9.5 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 9.6 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
- 9.7 披露
- 第10章 职工薪酬
- 10.1 职工薪酬的概念及分类
- 10.2 短期薪酬的确认与计量
- 10.3 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 10.4 辞退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 10.5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 10.6 披露
- 10.7 衔接规定
- 第11章 企业年金基金
- 11.1 企业年金基金概述
- 11.2 企业年金基金缴费
- 11.3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
- 11.4 企业年金基金收入
- 11.5 企业年金基金费用
- 11.6 企业年金待遇给付及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
- 第12章 股份支付
- 12.1 股份支付的适用范围及相关概念
- 12.2 可行权条件
- 12.3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 12.4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12.5 披露
- 第13章 债务重组
- 13.1 债务重组基础
- 13.2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与案例分析
- 13.3 披露
- 第14章 或有事项
- 14.1 或有事项概述
- 14.2 确认和计量
- 14.3 披露
- 第15章 收入
- 15.1 收入的定义及核算范围
- 15.2 收入的确认
- 15.3 合同成本
- 15.4 关于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 第16章 政府补助
- 16.1 政府补助概述
- 16.2 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 16.3 政府补助的列报
- 第17章 借款费用
- 17.1 借款费用的定义及范畴
- 17.2 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 17.3 披露
- 第18章 所得税会计
- 18.1 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 18.2 暂时性差异
- 18.3 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4 所得税费用
- 18.5 合并财务报表中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 18.6 所得税的列报
- 第19章 外币折算
- 19.1 记账本位币
- 19.2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 19.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 19.4 披露
- 第20章 企业合并
- 20.1 企业合并概述
- 20.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20.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20.4 不同合并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 20.5 披露
- 20.6 业务合并
- 第21章 租赁
- 21.1 租赁基础
- 21.2 租赁的分类
- 21.3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 21.4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 21.5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 21.6 租赁的列报和披露
- 第22章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22.1 金融工具概述
- 22.2 金融工具的确认与终止确认
- 22.3 金融工具的分类
- 22.4 嵌入衍生工具
- 22.5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 22.6 金融工具的计量
- 22.7 金融工具减值
- 22.8 利得和损失
- 第23章 金融资产转移
- 23.1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 23.2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
- 23.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 第24章 套期会计
- 24.1 套期会计概述
- 24.2 套期工具
- 24.3 被套期项目
- 24.4 套期关系评估与套期会计
- 24.5 套期保值的确认与计量
- 24.6 关于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 第25章 保险合同
- 25.1 保险合同概述
- 25.2 保险合同识别、合并和分拆
- 25.3 保险合同分组
- 25.4 保险合同计量
- 25.5 保险合同的修改和终止确认
- 25.6 列报
- 25.7 衔接规定
- 第26章 石油天然气开采
- 26.1 石油天然气开采概述
- 26.2 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
- 26.3 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
- 26.4 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
- 26.5 油气生产的会计处理
- 26.6 油气资产的确认及计量
- 26.7 弃置义务
- 26.8 披露
- 第27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 27.1 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 27.2 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 27.3 前期差错及其更正
- 第28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28.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概述
- 28.2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 28.3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 28.4 披露
- 第29章 财务报表列报
- 29.1 财务报表概览
- 29.2 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 29.3 资产负债表列报
- 29.4 利润表列报
- 29.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
- 29.6 附注
- 第30章 现金流量表
- 30.1 现金流量表概述
- 30.2 现金流量表编制
- 30.3 披露
- 第31章 中期财务报告
- 31.1 中期财务报告概述
- 31.2 确认和计量
- 31.3 合并财务报表
- 31.4 比较财务报表
- 31.5 附注
- 第32章 合并财务报表
- 32.1 合并财务报表基础
- 32.2 合并日财务报表的编制
- 32.3 购买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 32.4 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 第33章 每股收益
- 33.1 基本每股收益
- 33.2 稀释每股收益
- 33.3 每股收益的列报
- 第34章 分部报告
- 34.1 分部报告概述
- 34.2 报告分部的确定
- 34.3 分部信息的披露
- 第35章 关联方披露
- 35.1 关联方披露的基本规定
- 35.2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 35.3 关联方交易
- 35.4 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
- 第36章 金融工具列报
- 36.1 金融工具列报概述
- 36.2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 36.3 特殊金融工具
- 36.4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之间的重分类
- 36.5 收益和库存股
- 36.6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列示
- 36.7 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 36.8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 36.9 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
- 第37章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37.1 首次执行会计准则概述
- 37.2 首次执行会计的确认与计量
- 37.3 首次执行日会计列报
- 第38章 公允价值计量
- 38.1 公允价值计量概述
- 38.2 资产或负债
- 38.3 有序交易和市场
- 38.4 市场参与者
- 38.5 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 38.6 估值技术
- 38.7 公允价值层次
- 38.8 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 38.9 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 38.10 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 38.11 公允价值披露
- 第39章 合营安排
- 39.1 合营安排概述
- 39.2 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 39.3 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 39.4 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 第40章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 40.1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概述
- 40.2 重大判断和假设的披露
- 40.3 在子公司中权益的披露
- 40.4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权益的披露
- 40.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 第41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 41.1 概述
- 41.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定义与分类
- 41.3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 41.4 终止经营
- 41.5 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