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悖论_罗翔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罗翔

内容节选

刑罚:轻罪重刑,还是轻罪轻刑 你有没有乱扔过垃圾?随地乱扔垃圾可不可以剁手?不是双十一购物节的“剁手”,是真的把手剁了。 商代的法律据说就是这么规定的:“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韩非子·内储说上》)。”路上乱扔垃圾就可以剁手,对于其中的法律逻辑,很多人不理解,子贡就以此事请教孔子,孔子的回答是“无弃灰,所易也;断手,所恶也。行所易,不关所恶,古人以为易,故行之。”不乱扔垃圾很容易做到,而断手会令人感到巨大痛苦。如果干了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就可以避免严重的惩罚,古人认为这是容易做到的,所以实施这种刑法。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下)》,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2页。 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在《历代刑法考·律令》中认为,“此法太重,恐失其实,即前后两说已不甚同矣。” 这个法律太重了,估计不是真的,而且所谓的孔子说法,前后也互相矛盾,原来,《韩非子·内储说上》关于孔子对此法的评价还有一个记载“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虽刑之可也”。意思是把灰倒在大马路上会让灰尘到处乱飞,人就会生气,一生气就可能斗殴,斗殴的结果就可能会让家族之间互相残杀,所以随便在马路上倒垃圾是残害家族的做法,对其刑罚也是可行的。“重罪者,人之所难犯也;而小过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无离其所难,此治之道。夫小过不生,大罪不至,是人无罪而乱不生也。”《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也。”《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 孔子是否说过这话已经不可考,但可以看出韩非子对于轻罪用重刑抱持赞同态度。他很欣赏商鞅“重轻罪”的立场,商鞅认为重罪一般人是很难去犯的,但是轻罪一般人容易去犯,如果用严重的刑罚来惩罚人们容易犯的小错,那自然也就能限制不易犯的重罪了。 轻罪用重刑,人们就不敢去实施轻罪,更不敢实施重罪,所以适用刑罚是为了没有刑罚。 人们一般都认为轻罪轻刑,重罪重刑,但韩非子认为对轻罪用重刑,能够威慑人们不去犯易犯的轻罪,更不会犯难犯的重罪,这样刑罚的投放就会越来越少,理想状态下还能达到天下无罪。如果轻罪轻刑,重罪重刑,因为对于轻罪的惩罚太轻,就无法起到遏制轻罪的效果,刑罚的投放反而更多。 在今天的刑法制度中,我们是否还能看到韩非子轻罪重刑观点的遗留呢? 一、一人犯罪,全家受罚? 一直以来,关于醉酒危险驾驶是否应该除罪化都有争论,赞同派和反对派莫衷一是,各不相让。除罪化一个重要的理由是,犯罪标签的连带后果太重,不仅会让犯罪人付出惨痛的代价,还会连累家人。对此,赞同入刑派也并不反对。换言之,刑罚连带后果过重基本已经成为学界共识。 沉重的犯罪记录 我时常会接到一些法律案件的咨询,当事人最大的担心往往不是自己坐牢,而是连累家人。 有一位父亲,牵涉进一桩经济罪案,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每日惴惴不安,害怕被起诉定罪。我听了他对案情介绍,觉得构成犯罪非常牵强,但如果机械适用法律,似乎也有构罪可能。他非常害怕被贴上犯罪的标签,原因是孩子当年高考,想报考警校,他怕影响孩子的前途。他不停地问我:如果他被判有罪,会牵连孩子吗? 我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我知道,当他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其实已经知道答案。按照该省当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考察和政审中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这个案件的结果还比较理想。检察机关严格把关,对他做出了酌定不起诉决定。当他在电话中激动地告诉我这一结果,我也非常高兴,但也有一丝隐忧。 虽然检察机关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但是,如果他去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还是可能会遇到障碍。按照当年该省的规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的当事人,公安机关是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虽然法律在进步,但每个语词的变化背后都有无数沉甸甸的故事。2021年12月3日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各省不再各自为政,自行规定犯罪记录查询的规定。 这个工作规定明确了犯罪记录的定义——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这就意味着,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无论是相对不起诉还是绝对不起诉,既然没有法院裁判文书确认有罪,那就都算无罪,公安机关都应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然而,对于受刑人员的犯罪标签,无论轻罪还是重罪,依然有着巨大的连累后果。 首先,犯罪标签会对个人的职业带来重大影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担任法官、公务员等二十多种职业;律师、医师将被吊销资格证书,法官、检察官、公职人员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连出国申请签证、自己开公司申请营业执照都会受到影响。 同时,刑法第100条规定了前......

  1. 信息
  2. 序言
  3. 法律:法不容情,又法中有情
  4. 刑法:既惩罚犯罪人,又保护犯罪人
  5. 罪犯:是自我决定的,又是被决定的
  6. 犯罪:邪恶才犯罪,还是犯罪才邪恶
  7. 刑法:既是独立的,又是补充的
  8. 刑罚:轻罪重刑,还是轻罪轻刑
  9. 因果关系:不可假设但又必须假设
  10. 对向犯:既可同罪同罚,又可异罪异罚
  11. 生命:人可以被杀死,但又无法被杀死
  12. 勒索:既是被害人所欲,又是被害人所恨
  13. 禁止吸毒:既是限制自由,又是保障自由
  14. 名誉权:可以被侵犯,又无法被侵犯
  15. 司法:要纠正错误,又要容忍错误
  16. 判决:既要稳定性,又要灵活性
  17. 后记:在针尖上跳舞的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