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_《民法典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编写组 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民法典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编写组 编

内容节选

部分学者和单位对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19年7月9日,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召开会议,听取部分学者、有关单位对人格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主要意见简报如下: 一、关于总的意见 有的学者提出,人格权编应当尽量处理好与侵权责任编的关系,有的条文可以直接归入侵权责任编,如草案第七百八十一条之一、第七百八十二条、第七百九十四条、第七百九十九条等规定。此外,本编主要是关于自然人人格权的规定,建议在第一章单列一条规定,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参照本编有关规定处理。 二、关于一般规定 (一)调整范围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百七十三条规定,本编调整因人格权产生的民事关系。 有的学者提出,本条规定与汉语的表达习惯不符,建议修改为“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确认、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 有的学者建议删去本条规定。 (二)一般人格权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第二款规定,除本编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有的学者建议,在本条增加一款规定人格权的定义,把人格权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体现出来。 有的学者建议,将本条的“人格权”修改为“人格权益”,以使其内涵包括更多内容,更加周延。 (三)死者人格利益保护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百七十七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并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有的学者提出,本条请求权人的范围过窄,建议扩大至“共同生活之人”。此外,本条关于顺位规定的意义不清,建议明确规定,如果前顺位的主体不请求的,后顺位的主体也可以主张。 有的学者提出,为满足实践需要,建议在“遗体”后面加上“遗骨”。 (四)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百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二款规定,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权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有的学者提出,本条第二款直接确立了人格权请求权,也有别于民法总则的规定,意义重大,建议保留。 (五)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的合理使用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百八十一条之一规定,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行为人未合理使用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的单位提出,业界对新闻报道有共识,但舆论监督的范围很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问题而发生争议,建议对舆论监督的表述作进一步研究。 (六)身份权利的参照适用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百八十二条之一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有的学者提出,本条应当首先明确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在婚姻家庭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参照适用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一)总的意见 有的学者提出,本编第七百九十条规定的性骚扰和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的行动自由,其本质上都属于独立的人身自由权,建议本章章名单列出“人身自由权”。 (二)生命权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百八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有权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有的学者提出,每个人对自己的生命都应享有自决的权利,都享有有尊严地活着的权利。基于此,为了减少没有任何救治希望的病人或者老人临终前的痛苦,让其有尊严地离开,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建议在立法上增加“临终关怀和生前预嘱”的相关内容。 (三)紧急救助 草案第七百八十六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有的学者提出,本条是关于救助义务的规定,放在民法总则规定更加合适。 (四)人体捐献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欺诈、利诱、胁迫其捐献。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依照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有效的遗嘱形式。 有的学者提出,器官和遗体的捐赠对社会有益,而且是善举,目前我国主要是死后捐献,对此应当鼓励,建议明确规定,自然人生前未明确拒绝捐献其器官的,其死亡后,近亲属可以共同作出捐献决定。 有的学者提出,基于现实需要,不能回避未成年人器官捐献的问题。此外,还应当鼓励遗体捐献,但遗体捐献应当受善良风俗和未成年人遗嘱的限制。 (五)禁止人体买卖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百......

  1. 信息
  2. 编辑说明
  3. 第一部分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民法典草案的重要文件
  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5. 关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的说明——2018年8月27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修改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编纂情况的汇报
  16.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7.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18. 第二部分 物权编
  19.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物权编的意见
  20.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物权编的意见
  21.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草案)物权编的意见
  22. 民法典物权编内蒙古自治区调研简报
  23. 民法典物权编海南省调研简报
  24. 部分学者对《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的意见
  25. 部分学者对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
  26. 部分民法学者对民法典(草案)物权编的意见
  27. 第三部分 合同编
  28.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合同编的意见
  29.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同编的意见
  30.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草案)合同编的意见
  31. 民法典合同编广东、福建调研简报
  32. 民法典合同编物业服务合同浙江省调研简报
  33. 民法典合同编山东省调研简报
  34. 民法典合同编北京市调研简报
  35. 有关单位对《民法典合同编(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36. 部分学者对民法典(草案)合同编的意见
  37. 第四部分 人格权编
  38.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人格权编的意见
  39.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人格权编的意见
  40.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的意见
  41. 民法典人格权编广西调研简报
  42. 民法典人格权编山东省调研简报
  43. 民法典人格权编河北调研简报
  44.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部门座谈会简报
  45. 部分学者和单位对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
  46. 部分学者对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次审议稿的意见
  47. 部分学者对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的意见
  48. 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有关问题的意见
  49. 第五部分 婚姻家庭编
  50.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婚姻家庭编的意见
  51.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婚姻家庭编的意见
  52.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的意见
  53.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重庆调研简报
  54.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山西调研简报
  55.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吉林调研简报
  56.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黑龙江调研简报
  57.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广州、深圳调研简报
  58.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江苏调研简报
  59.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湖北调研简报
  60.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部门座谈会简报
  6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财产制及夫妻债务问题专家座谈会简报
  62.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事实婚姻和收养问题部门座谈会简报
  63.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亲子关系确认及亲子鉴定座谈会简报
  64. 部分单位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的意见
  65. 部分学者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的意见
  66. 部分学者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
  67. 部分学者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的意见
  68. 部分学者对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的意见
  69. 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
  70. 第六部分 继承编
  71.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继承编的意见
  72.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继承编的意见
  73.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草案)继承编的意见
  74. 民法典继承编海南调研简报
  75. 民法典继承编内蒙古自治区调研简报
  76. 民法典继承编虚拟财产继承问题座谈会简报
  77. 部分单位和学者对《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的意见
  78. 部分学者对民法典(草案)继承编的意见
  79. 第七部分 侵权责任编
  80.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侵权责任编的意见
  81.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侵权责任编的意见
  82. 地方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方面对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的意见
  83.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广东、福建调研简报
  84.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浙江省调研简报
  85.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重庆、西安调研简报
  86. 部分学者和单位对侵权责任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
  87. 部分学者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次审议稿的意见
  88. 部分学者对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的意见
  89.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有关情况
  90. 网络预约汽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基本情况
  91. 关于窨井致害、地面塌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