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研究_宋桂兰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宋桂兰
内容节选
第二章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概论 鉴于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京郊社区矫正的一般适用程序较为完善,且近年来一直处于不断调整适用的过程中,理论研究也较为充分。而在与社区矫正相关的变更执行程序中理论和实践中,不仅缺乏理论上的系统研究,在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本章将主要围绕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的完善展开。 社区矫正不仅包括非监禁刑的行刑与矫正活动,而且还包括各种刑事立法、司法和行刑环节的各种非监禁措施的执行与矫正活动。社区矫正的性质是刑种、量刑与刑罚执行制度的结合。 与社区矫正相关的变更执行程序主要包括管制、缓刑的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缓刑、假释的撤销,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其中,既有由监禁刑变更为社区矫正,也有由社区矫正变更为监禁刑。上述内容应属于刑事执行变更程序的范畴,因此,有必要对刑事执行变更程序予以深入研究,以发现共性,提出完善路径。 第一节 刑事执行变更程序之解读 一、刑事执行制度概述邵名正:“我国刑事执行法的立法构想”,载《中国监狱学刊》1999年第6期。邱兴隆、许章润:《刑罚学》,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第335页。张明楷著:《刑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546页。 刑事执行制度伴随刑罚而产生,刑罚的实现需要经过制刑、求刑、量刑、行刑四个阶段,其中行刑即刑事执行。刑事执行是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我国刑事法学界对此概念有三种不同的理解。最广义的刑事执行,是指国家刑事执行机关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适用于刑事违法犯罪人的刑事制裁付诸实施的全部刑事法律活动,包括刑罚的执行、非刑罚处罚的执行和保安性措施的执行三部分。刑罚的执行包括生命刑的执行、自由刑的执行、财产刑的执行、资格刑的执行;非刑罚处罚的执行包括收容教养、强制医疗和劳动教养、保安性措施的执行包括强制戒毒和对卖淫缥娟人员的收容教育等。 广义的刑事执行,也称为刑罚的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判决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执行。 狭义的刑事执行,仅指监狱对自由刑的执行。 最广义的刑事执行是不可取的,它混淆了刑罚处罚与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界限,在现代社会是很危险的,可能造成刑罚的扩张,导致刑罚不适当地干预人们的正常生活,与现代刑法理念是背道而驰的。由于监禁刑的执行具有明显不同于死刑以及财产刑、资格刑等附加刑的特点,关乎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监禁刑的变更执行对利益各方的影响较之附加刑更具实质性。此外,死刑关乎被执行人的生命,并不涉及人身自由。因此,为了便于研究,本章中讨论的刑事执行及刑事变更执行仅限于监禁刑。 刑事执行不同于刑罚创制和刑罚裁量。刑罚创制是国家在进行刑事立法活动中,根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对其他公民造成的心理影响的大小,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制定出与该种犯罪相称的刑罚。刑罚裁量是指审判机关对罪犯依照刑罚规定确定适用的刑罚种类及幅度的一种刑事司法活动。 刑事执行制度受国家创制刑罚合理性的制约,受审判机关刑罚裁量公正性的影响,同时,又对刑罚创制的合理性程度及刑罚裁量的公正程度施加影响。在我国,刑事执行制度具有如下特点: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第六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第409页。 第一,刑事执行制度是一个具有综合性学科背景的制度,其法律依据也具有复合性特点,既有刑法中关于刑罚的规定,也有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刑事执行的规定,同时《监狱法》是规定刑事执行制度的主要法律。其中刑法只涉到实体方面的刑罚体系构建以及具体的刑罚种类,而从程序上对刑事执行加以规定的,主要是监狱法和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他刑罚执行机关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依法付诸实施及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当然,在刑事执行活动中,属于刑事诉讼范畴的,仅指人民法院的交付执行、刑罚变更等。其他执行活动不具有诉讼活动的性质。而监狱法中的执行主要是指将生效刑事判决和裁定中确定的刑罚予以兑现和完成,既包括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程序性规定,也包括执行中的实体性规定,侧重对刑罚执行的管理,主要从执行的技术性和实效性等方面加以规范。 第二,刑事执行制度中涉及多元化的执行主体。法院对刑事案件依法作出有罪并处刑裁判后,如果所判处的刑罚是死刑、罚金、没收财产,由法院自己执行刑罚;如果判处的刑罚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则由法院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如果判处的刑罚是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则由公安机关执行。此外,由于社区矫正在我国的确立和发展,《刑法修正案》(八)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均规定将原由公安机关执行的管制交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在量刑和执行过程中,除了对刑罚本身的执行之外,还可能发生刑罚的变更问题。如在量刑时,法院可对本应判处拘役、短期自由刑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从而实现刑罚执......
- 信息
- 序言
- 绪论
- 一、社区矫正的现实意义
- 第一章京郊社区矫正概述
- 第一节 社区矫正概述
- 第二章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概论
- 第三章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司法化之理论基础
- 第四章域外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之司法化借鉴
- 第五章京郊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之司法化程序构建
- 第一节 现行社区矫正变更执行程序之司法化
- 附:京郊社区矫正适用情况调研报告
- 京郊社区矫正适用情况调研报告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