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论丛(2017年第1期 总第29期)_陈云良 主编; 王红霞 副主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陈云良 主编; 王红霞 副主编
内容节选
三以“消费者利益”取代“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消费者的保护例如,最新的《欧盟运行条约》第169条规定:“欧盟应当为增进消费者的利益而努力,为提高消费者保护的水平并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和信息、权利而努力。”其颁布了《欧盟不公平商业行为的指令》和《1995年10月24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在处理个人数据方面对个人的保护与此类数据自由流动的第95/46/EC指令》等专门文件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特别是防止消费者受到误导性的或者侵略性的商业策略的影响,并保证对消费者私人空间的尊重。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写进了第1条的立法目的条款中,但在实际的法律适用和解释中,并没有得到更多的考虑和强调。一方面是由于我们长期以来将《反不正当竞争法》定位为一部主要保护经营者利益的法律;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国已有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得很多人认为大部分甚至所有的消费者权益都应当由该法进行保护。实际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总则性质的一般法,并不能完全解决竞争法中遇到的消费者保护问题。在经济法中,对消费者的保护除了包括对其个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对于消费者福利的总体提升。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国际趋势相比,已经具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 目前该法面临的两个重要问题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消费者利益是否有区别?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保护的是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是消费者利益? (二)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消费者利益的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消费者的定义将其限制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一般认为,对消费者的保护主要涉及纵向关系,即供应者和购买者之间的关系,消费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购买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15条。 权益,本来一般是指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着重强调的却是个体消费者的权利,如消费者有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权和监督批评权。 而对于消费者利益之保护,更多地体现在经营者的义务中,即经营者不能从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但此处针对的消费者利益也更多的是个体消费者在进行单次消费时所具有的利益,如是否保障了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的人身、财产安全,或者是否因隐瞒或捏造的信息造成消费者的损失等。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权益”被限缩为“个体消费者的权利”和通过“经营者义务”折射保护的“消费者利益”,其并不能完全体现“消费者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 而竞争法意义上的消费者利益,却不止于上述情形,其更强调对消费者这个目标群体整体的保护,消费者利益也更多地体现所有(至少绝大多数)消费者的利益而非单个消费者在从事具体消费行为时的利益。此外,消费者利益还与消费者剩余(consumer surplus)以及消费者福利(consumer welfare)等经济学概念密切相关。 当然,对消费者群体整体利益的保护仍离不开对于具有代表意义的典型消费者进行考察。参考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消费者利益可以体现为商业决定的自由、获取信息的充分、私人空间的保护等。 1.保护消费者的商业决定自由Köhler/Bornkamm,UWG,§1,Rn. 15,32. Auflage,2014. 消费者应当可以自由地做出是否购买商品的决定,以及以什么条件购买该商品的决定。此外,消费者还应当可以决定,其以什么方式履行合同或主张自己的权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任何对于消费者的限制或者影响都是不允许的。所以,哪些限制或者影响是属于合理范畴,构成了判断某一行为是否不正当地侵犯了消费者利益之关键。对消费者商业决定自由的限制既可以因消费者缺乏相应的信息而引起,也可能是使消费者在现有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做出理性决定的能力受到损害而引起。例如,经营者总是会想方设法地影响消费者的决策,特别是进行广告和营销时,能够提供更多的购买动机并让消费者最终动心是很多经营者一直追求的目标。与商品本身无关或者关系不大的动机宣传并不一定是不正当的,只有当其满足一定的情形时才被认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合同法赋予了消费者在某些情况下撤销合同或者主张合同无效的权利,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任务是让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签订合同时或者签订合同后得到普遍意义上的保护,以使得其足以自由地做出决定。这不仅能保护消费者,也可以间接地保护竞争者,并维护不受扭曲的竞争秩序。因为竞争自由不仅包括竞争者之间的行为自由,还包括消费者做出行为决定的自由,此时的消费者可比拟仲裁员的作用。 2.保证消费者获得正确且充分的信息EuGH,Slg. 2000,I-117,147,Rn. 27.Ohly/Sosni......
- 信息
- 经济法论丛
- 卷首语
- 经济法基础理论
- 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经济法的完善
- 一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法制度的适配
- 二 供给侧管理和需求侧管理的经济法耦合
- 三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经济法主体制度
- 四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 五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 风险经济法学举隅
- 一 “风险社会”“世界主义时刻”的经济法学命题
- 二 风险管理视角的经济法
- 三 风险经济法学的回应
- 竞争法专题
- 中国竞争政策的实施与展望
- 一 问题的提出:政策重新定位引发的疑虑
- 二 竞争政策定位基本经济政策的理论依据
- 三 我国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现实条件
- 四 竞争政策重新定位面临的困境
- 五 推进我国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展望
- 六 结语
- 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若干思考
- 一 公平竞争审查说明竞争政策是国家基本经济政策
- 二 公平竞争审查需解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之间的冲突
- 三 公平竞争审查需规范政府的财政补贴
- 四 结束语
- 反垄断罚款的发展态势
- 一 倍率式罚款成为反垄断罚款的主流设定方式
- 二 反垄断罚款力度明显加大
- 三 通过罚款指南实现反垄断罚款的确定性成为主要依赖路径
- 四 实现最优化威慑目标成为各国反垄断罚款的基本政策
- 反垄断没收违法所得处罚问题研究 ——基于法经济学的视角
- 前言
- 一 反垄断威慑理论与没收违法所得
- 二 反垄断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困境
- 三 当前反垄断法保留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必要性
- 四 反垄断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改进
- 五 结论:反垄断行政处罚的发展方向
- 论假定垄断者测试方法的理论困境与革新路径 ——基于欧美反垄断法研究视域
- 一 假定垄断者测试方法的固有缺陷与适用限制
- 二 假定垄断者测试方法的理论重构与异化消解
- 三 假定垄断者测试方法的功能定位与革新趋向
- 合并救济措施类型化研究
- 一 前置思考:合并救济制度之理论基础
- 二 法理分析:合并救济措施类型化之逻辑起点
- 三 制度设计:合并救济措施类型化之法规依据
- 四 适用路径:合并救济措施之选择
- 五 结语:如何理解与走出执法困境
-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完善的若干思考
-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值得发掘和肯定的立法经验
- 二 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着重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 三 结语
- 以多元利益保护观重塑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目的条款
- 引论
- 一 整体目标:从“保障”到“促进”
- 二 以“竞争者利益”取代“经营者合法权益”
- 三 以“消费者利益”取代“消费者合法权益”
- 四 引入对其他市场主体利益的保护
- 五 保护以有效竞争为代表的社会公共利益
- 六 法益权衡:各保护目标之间的关系
- 结语
- 财税金融法专题
- 环境国家之财政工具及其宪法课题
- 一 问题概说
- 二 环境国家之法律工具
- 三 环境国家之非税公课工具
- 四 能源税宪法上的实质正当性
- 五 环境税课之宪法界限
- 六 结论
- 财政补贴的税法评价:基于税法文本与法理的分析
- 一 问题缘起
- 二 财政补贴的税“法”文本梳理与分析
- 三 财政补贴的正当性考察
- 四 财政补贴的税法规制进路
- 五 结论
- 论我国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制度变革
- 一 我国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制度供给现状
- 二 我国村镇银行公司治理难题的实证分析
- 三 我国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
- 四 结语
- 网络经济法专题
- 数据处理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基于《网络安全法》的考察
- 一 《网络安全法》有关数据处理的主要制度
- 二 《网络安全法》数据处理制度简评
- 三 完善数据处理法律规制建议
- 结语
- 商业网络推手的演进与法律回应
- 一 引言
- 二 网络推手的两个面向:生产性与网络组织
- 三 平台自我规制及其效果
- 四 结论
- 比较法视野下的互联网广告屏蔽问题研究
- 一 广告屏蔽市场发展及其引发的系列后果概况
- 二 国内外代表性案例简析
- 三 国内外不同司法选择述要
- 四 我国通过立法保护正当经营的互联网广告
- 域外法专题
- 韩国禁止垄断法上对剥削性滥用的规制
- 一 问题提出
- 二 韩国法上关于规制剥削性滥用的争论
- 三 韩国禁止垄断法上剥削性滥用的构成要件
- 四 韩国禁止垄断法上规制剥削性滥用的改进方向
- 论美国法上的公共机构
- 一 美国公共机构的谱系
- 二 美国公共机构的历史演变
- 三 美国公共机构的功能、法律地位及治理结构
- 四 美国公共机构的规制框架——以纽约州的公共机构为例
- 五 结语
- 俄罗斯联邦标准化立法的历史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 一 俄罗斯标准化立法的历史发展
- 二 俄罗斯联邦《技术管理法》(2002)和《俄罗斯标准化法》(2015)的内容和特点
- 三 俄罗斯联邦标准化立法修改对我国的启示
- 《经济法论丛》稿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