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治理50讲_刘哲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刘哲
内容节选
治理“黑色金融体系”与治理犯罪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是一次升级,类案治理是犯罪治理的1.0版。 从类案治理到整体治理才是犯罪治理的2.0版。 个案有其偶然性,但也蕴含了一类案件的特别性规律,比如超市盗、危险驾驶、环境污染类犯罪。 这些犯罪中有点类似于产业链性质的规律,也就是切断了犯罪的产业链就可以遏制一个犯罪产业。 就像“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是说野生动物的保护要切断买和卖的联系,这就会让上游犯罪失去下游犯罪的盈利能力,实际上就是让犯罪没有受益,这样时间长了也就没有人干了。 当然,这种切断不是单方面的,甚至都不是一个国家可以独立实现的。 比如虽然在本国制止了销售,但是可以出境销售,一样也可以获得利益,或者是本国严格禁止非法捕猎,但是可以从国外走私野生动物制品,那这个市场仍然可以存在。 因此,即使是一类犯罪的治理也是网络化的,而不是链条性的。 更何况犯罪之间更是彼此联系的,有点类似于产业之间的联系。比如轻工业与重工业之间虽然差别很大,但也是彼此联系的。 要么是材料之间的联系,要么是工业机器之间的联系,要么是工人生产能力之间的联系。 再比如用于轻工业生产的工业机器人,可能就是重工业的产物,包括器械制造、材料行业…… 而服务行业则会直接影响各种制造业的发生,比如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等等。 可见,产业之间的联系是千丝万缕的。 中国制造业的实力就是全产业链的大规模柔性制造。也就是产业门类齐全,啥都有,而且能够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定制,因为门类齐全所以很方便做配套,成本低,这样一来也就比较方便进行大规模加工。 这样一来也形成了在特定区域的特定产业分工,比如制鞋、汉服、打火机等各种细分品类都非常集中,生物制造、电池行业、通信设备等高科技产业也是集中在特定区域。 犯罪领域也存在行业联系和专业集中的倾向,与产业发展有相似的地方。 这也没有什么特别,因为我们可以把有些犯罪理解为一份工作,一笔生意,只是它是灰色的、黑色的。 而且它一定是能赚钱的,是有利可图的。既然如此,它也一定要受到价值规律的调整。也就是它也有着市场竞争和规模优势的问题,也要考虑降低交易成本,也要走专业化的道路。 就比如跨境赌博犯罪,它就相对比较集中,也不是什么地区都有。它大多分布在犯罪治理比较薄弱的国内地区,或者治理更加薄弱的境外地区。 因为受到打击后产生的损失也是一种犯罪成本,必须考虑进来。 打击力度越小的地区,犯罪成本就越低;越能够获得廉价犯罪劳动力的地区,犯罪成本也就越低。 某种意义上,这些行业也是一种劳动密集型的犯罪行业。 虽然它们也有一些科技外观,比如架设网站的技术等,但是最核心的还是揽客,也就是获得基础用户,让人来进行网络赌博。这个依靠的就不是科技了,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所以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技术+服务”型的犯罪产业。 这个产业还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那就是“黑色金融体系”,包括洗钱,也包括远比洗钱功能广泛的犯罪性金融服务体系,比如收集个人账户,不仅是银行账户,还有支付宝等准金融账户。这些账户有些是当事人出租的,有些是利用窃取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得身份证后私自开设的账户。 还有些人负责倒钱,将这些账户里的钱提取出来,都是蚂蚁搬家型的提取。这中间可能又经过很多环节。还有些人为赌客换取筹码、积分或者点数。 这是一条龙的服务,很复杂,目的是规避查处,因此成本也很高。 而且这个黑色金融服务网络,可以支撑各种犯罪产业,不限于网络赌博,传销、电信诈骗、走私,甚至毒品犯罪都可以。 并不是每一个犯罪产业都有一套自己特有的黑色金融网络,很多时候这些产业共同用一套黑色金融网络。 因为金融服务的成本很高,只靠一个产业也养不起,而且任何一个产业都没有能力单独完全控制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作为整个产业的融通渠道,它是“万能”的。 “黑色金融体系”也有这个特点,它是“万能”的,但是成本很高。 就比如黑色账户系统,或者转账系统,可能是同样几个账户,但能为几家赌博网站赚钱,这几家赌博网站完全是不相关的,但是账户却可能有重合的。这种情况在办案实践中也出现了。 这些网站之间没啥联系,只是使用了相同的黑色金融服务体系而已。 “黑色金融体系”并不给自己设限。 因为一个账户租给一个人使用也是租,租给多个人使用也是租,既然如此,那就歇人不歇马了。而且一个账户用于犯罪已经有被查处的风险了,可能用着用着就被查了,被查了就不能用了,所以同样不安全。那就尽可能多用快用,这样就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这个账户通道的最大价值。 如果你还不能直接感受,那么可以尝试思考一个问题。你是不是接到过诈骗电话,或者各种办理贷款的电话?而且感觉各种各样的骗子都在找你。那意味着什么? 那意味着你的个人信息已经被卖给很多犯罪产业了。 同样一条个人信息可以卖几百遍,而且还会一直卖下去,它会成为“黑色金融体系”的一部分。你是作......
- 信息
- 作者简介
- 序言 轻罪为什么要治理?
- 第一章 刑事政策
- 犯罪和治理
- 个案查处与综合治理
- 轻罪治理不是只用较轻的刑事手段就行
- 政策和法律怎么把握?
- 宽是主流?严是主流?
- 犯罪能不能被消灭?
- 刑事政策的连续性
- 刑事政策的调整
- 第二章 治罪问题
- 轻罪如何严治?
- 暴力犯罪的羞辱性
- 犯罪黑数
- 警惕收押反制羁押
- 从实际出发
- 判实刑就一定要羁押?
- 凭什么不羁押不收案?
- 送案还需送人?
- 续保与续押
- 取保期限与诉讼期限
- 刑事政策与行政政策
- 换保的意义?
- 第三章 治理问题
- 检察建议是社会治理的杠杆
- 司法与城市治理
- 诉源治理与溯源治理
- 治理“黑色金融体系”与治理犯罪
- 从地理的维度发现监督和治理线索
- 轻罪治理电子地图的应用前景
- 小案与小事
- 很多小案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 第四章 类案研究
- 打通代驾的“最后一公里”
- 如何确保代驾泊车到位?
- 超市盗,商超是否有责任?
- 漏扫率与超市盗
- 自助结账盗窃需要治标更要治本
- 漏扫盗窃与夹带盗窃是否具有同质性?
- 是谁打开了“超市盗”的潘多拉魔盒?
- 超市盗的衍生犯罪治理
- 为什么超市盗增多,自助收银机却有增无减?
- 关系之骗
- 情感之骗
- 第五章 去标签化
- 法定不捕后也应允许制发检察意见书
- 轻罪前科消灭与犯罪记录封存
- 废除前科的“株连”效应
- 抓住犯罪人的软肋?
- 为什么有人会认为“株连”合理?
- 犯罪人的孩子就是坏孩子吗?
- 所谓黑钱供养
- 为什么要关注前科株连?
- “斩草除根”:株连说的社会心理
- 反对刑罚万能论
- 刑罚并不是一棒子打死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