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治理50讲_刘哲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刘哲

内容节选

治理“黑色金融体系”与治理犯罪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是一次升级,类案治理是犯罪治理的1.0版。 从类案治理到整体治理才是犯罪治理的2.0版。 个案有其偶然性,但也蕴含了一类案件的特别性规律,比如超市盗、危险驾驶、环境污染类犯罪。 这些犯罪中有点类似于产业链性质的规律,也就是切断了犯罪的产业链就可以遏制一个犯罪产业。 就像“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是说野生动物的保护要切断买和卖的联系,这就会让上游犯罪失去下游犯罪的盈利能力,实际上就是让犯罪没有受益,这样时间长了也就没有人干了。 当然,这种切断不是单方面的,甚至都不是一个国家可以独立实现的。 比如虽然在本国制止了销售,但是可以出境销售,一样也可以获得利益,或者是本国严格禁止非法捕猎,但是可以从国外走私野生动物制品,那这个市场仍然可以存在。 因此,即使是一类犯罪的治理也是网络化的,而不是链条性的。 更何况犯罪之间更是彼此联系的,有点类似于产业之间的联系。比如轻工业与重工业之间虽然差别很大,但也是彼此联系的。 要么是材料之间的联系,要么是工业机器之间的联系,要么是工人生产能力之间的联系。 再比如用于轻工业生产的工业机器人,可能就是重工业的产物,包括器械制造、材料行业…… 而服务行业则会直接影响各种制造业的发生,比如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等等。 可见,产业之间的联系是千丝万缕的。 中国制造业的实力就是全产业链的大规模柔性制造。也就是产业门类齐全,啥都有,而且能够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定制,因为门类齐全所以很方便做配套,成本低,这样一来也就比较方便进行大规模加工。 这样一来也形成了在特定区域的特定产业分工,比如制鞋、汉服、打火机等各种细分品类都非常集中,生物制造、电池行业、通信设备等高科技产业也是集中在特定区域。 犯罪领域也存在行业联系和专业集中的倾向,与产业发展有相似的地方。 这也没有什么特别,因为我们可以把有些犯罪理解为一份工作,一笔生意,只是它是灰色的、黑色的。 而且它一定是能赚钱的,是有利可图的。既然如此,它也一定要受到价值规律的调整。也就是它也有着市场竞争和规模优势的问题,也要考虑降低交易成本,也要走专业化的道路。 就比如跨境赌博犯罪,它就相对比较集中,也不是什么地区都有。它大多分布在犯罪治理比较薄弱的国内地区,或者治理更加薄弱的境外地区。 因为受到打击后产生的损失也是一种犯罪成本,必须考虑进来。 打击力度越小的地区,犯罪成本就越低;越能够获得廉价犯罪劳动力的地区,犯罪成本也就越低。 某种意义上,这些行业也是一种劳动密集型的犯罪行业。 虽然它们也有一些科技外观,比如架设网站的技术等,但是最核心的还是揽客,也就是获得基础用户,让人来进行网络赌博。这个依靠的就不是科技了,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所以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技术+服务”型的犯罪产业。 这个产业还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那就是“黑色金融体系”,包括洗钱,也包括远比洗钱功能广泛的犯罪性金融服务体系,比如收集个人账户,不仅是银行账户,还有支付宝等准金融账户。这些账户有些是当事人出租的,有些是利用窃取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得身份证后私自开设的账户。 还有些人负责倒钱,将这些账户里的钱提取出来,都是蚂蚁搬家型的提取。这中间可能又经过很多环节。还有些人为赌客换取筹码、积分或者点数。 这是一条龙的服务,很复杂,目的是规避查处,因此成本也很高。 而且这个黑色金融服务网络,可以支撑各种犯罪产业,不限于网络赌博,传销、电信诈骗、走私,甚至毒品犯罪都可以。 并不是每一个犯罪产业都有一套自己特有的黑色金融网络,很多时候这些产业共同用一套黑色金融网络。 因为金融服务的成本很高,只靠一个产业也养不起,而且任何一个产业都没有能力单独完全控制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作为整个产业的融通渠道,它是“万能”的。 “黑色金融体系”也有这个特点,它是“万能”的,但是成本很高。 就比如黑色账户系统,或者转账系统,可能是同样几个账户,但能为几家赌博网站赚钱,这几家赌博网站完全是不相关的,但是账户却可能有重合的。这种情况在办案实践中也出现了。 这些网站之间没啥联系,只是使用了相同的黑色金融服务体系而已。 “黑色金融体系”并不给自己设限。 因为一个账户租给一个人使用也是租,租给多个人使用也是租,既然如此,那就歇人不歇马了。而且一个账户用于犯罪已经有被查处的风险了,可能用着用着就被查了,被查了就不能用了,所以同样不安全。那就尽可能多用快用,这样就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这个账户通道的最大价值。 如果你还不能直接感受,那么可以尝试思考一个问题。你是不是接到过诈骗电话,或者各种办理贷款的电话?而且感觉各种各样的骗子都在找你。那意味着什么? 那意味着你的个人信息已经被卖给很多犯罪产业了。 同样一条个人信息可以卖几百遍,而且还会一直卖下去,它会成为“黑色金融体系”的一部分。你是作......

  1. 信息
  2. 作者简介
  3. 序言 轻罪为什么要治理?
  4. 第一章 刑事政策
  5. 犯罪和治理
  6. 个案查处与综合治理
  7. 轻罪治理不是只用较轻的刑事手段就行
  8. 政策和法律怎么把握?
  9. 宽是主流?严是主流?
  10. 犯罪能不能被消灭?
  11. 刑事政策的连续性
  12. 刑事政策的调整
  13. 第二章 治罪问题
  14. 轻罪如何严治?
  15. 暴力犯罪的羞辱性
  16. 犯罪黑数
  17. 警惕收押反制羁押
  18. 从实际出发
  19. 判实刑就一定要羁押?
  20. 凭什么不羁押不收案?
  21. 送案还需送人?
  22. 续保与续押
  23. 取保期限与诉讼期限
  24. 刑事政策与行政政策
  25. 换保的意义?
  26. 第三章 治理问题
  27. 检察建议是社会治理的杠杆
  28. 司法与城市治理
  29. 诉源治理与溯源治理
  30. 治理“黑色金融体系”与治理犯罪
  31. 从地理的维度发现监督和治理线索
  32. 轻罪治理电子地图的应用前景
  33. 小案与小事
  34. 很多小案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35. 第四章 类案研究
  36. 打通代驾的“最后一公里”
  37. 如何确保代驾泊车到位?
  38. 超市盗,商超是否有责任?
  39. 漏扫率与超市盗
  40. 自助结账盗窃需要治标更要治本
  41. 漏扫盗窃与夹带盗窃是否具有同质性?
  42. 是谁打开了“超市盗”的潘多拉魔盒?
  43. 超市盗的衍生犯罪治理
  44. 为什么超市盗增多,自助收银机却有增无减?
  45. 关系之骗
  46. 情感之骗
  47. 第五章 去标签化
  48. 法定不捕后也应允许制发检察意见书
  49. 轻罪前科消灭与犯罪记录封存
  50. 废除前科的“株连”效应
  51. 抓住犯罪人的软肋?
  52. 为什么有人会认为“株连”合理?
  53. 犯罪人的孩子就是坏孩子吗?
  54. 所谓黑钱供养
  55. 为什么要关注前科株连?
  56. “斩草除根”:株连说的社会心理
  57. 反对刑罚万能论
  58. 刑罚并不是一棒子打死
  59.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