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圣经中的审判研究_王思杰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王思杰
内容节选
第三节摩西律法中的审判制度(下) 一、证据规则 摩西律法中有大量的规定与审判的证据规则有关。其中最突出也是最著名的当属十诫中的第九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埃及记》20:16与《申命记》5:20)Walter C.Kaiser Jr.,Toward Old Testament Ethics,Zondervan Publishing Company, 1983,p.95.圣经研究者认为,十诫关乎犹太—基督教传统中最重要的事项。崇拜独一的上帝,是人对上帝最大的义务;孝敬父母,是人对长辈最大的义务;不贪邻居的房屋、妻子、财产,是人对社区最大的义务;谋杀是人对他人最大的伤害;奸淫是人对家庭契约最大的伤害;作假见证是人对商业和律法最大的伤害,盗窃是人对动产最大的伤害。See Herbert Huffmon,“The Fundamental Code Illustrated:The Third Commandment”,in William P.Brown ed.,The Ten Commandments:The Reciprocity of Faithfulness,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2004,pp.205-212.Norman Solomon,Judaism,Sterling,2009,p.17. 这条诫命的希伯来文直译是:“不可对你的邻舍作假见证。”这里的“假见证”,并非一般的撒谎,而是指在法庭上作假证以陷害别人。 作假见证,会直接影响到别人的荣誉和利益,甚至足以致人死地;同时,受假见证的误导,审判可能出现误判,而这将影响到审判公义性以及审判结果是否公正;故作假见证被视为是人对商业和律法最大的伤害。 故而,禁止作假见证是极为重要的律法要求,被列于十诫之中,成为永恒的道德训诫,是以色列信仰的基石, 是上帝永久的是非观,绝不容任何违犯。直至今天,在受犹太—基督教传统影响的地区,做伪证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是极其严重的道德错误。 十诫之一条与证据规则直接相关,也可以说明以色列社会是多么重视证据与审判!其实对证据的注重与坚持一直是以色列民族的一个重要习惯。这个习惯与上帝同以色列人立约有极大的关系。《出埃及记》中,上帝与以色列人立约,要以色列人“世世代代守安息日为永远的约”,并特别提出: 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远的证据。(31:17)以色列人立石柱的传统源自祖先雅各。《创世记》中,雅各先后四次立过石柱(28:18,31:45,35:14,35:20),都是表明作证和纪念之意。后来的以色列人继承了这种做法,立石柱是一种纪念,同时也是一种证据。直至约书亚率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在过约旦河(Jordan River)之后,仍然选择在吉甲(Gilgal)立十二块石头为纪念,并作为以色列人过约旦河,上帝使河水断绝的证据(《约书亚记》4:1—24)。有学者认为,《出埃及记》记述的这种立约方式以及约书,极可能受到了公元前13世纪赫梯帝国条约模式的影响。上帝与以色列民的立约关系很像赫梯国王与其封臣(vassal)之间立约建立的关系。赫梯条约规定封臣对赫梯帝国统治者的忠诚义务,尤其注重禁止其封臣与帝国之外的势力,特别是有敌意的外部势力的勾连。See John Bright,A History of Israel,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2000,pp.150-151.Gaalyahu Cornfeld ed.,Pictorial Biblical Encyclopedia:A Visual Guide to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MacMillan,1964,p.237. 此外,第24章记述到,摩西领受耶和华的命令后,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十二根柱子, 进行献祭,将祭牲的血洒在其上,将约书念给百姓听, 并说: 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24:8)梁工主编:《圣经时代的犹太社会与民俗》,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版,第223页。 可见,证据关乎立约的有效性,在以色列人的信仰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因此,以色列人才会倍加重视证据,注意保存证据,强调证人的作用,以律法的形式强制规定证人的责任和义务。凡以上帝的名义,在庄重的宗教仪式上发誓后所作的证词,被视为重要的证据。 《利未记》规定,作为起誓者的见证人,有必须作证的义务。如果他应该作证却拒绝作证,“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5:1)。这是因为在审判中,证据可以发挥辨别是非,解决纠纷的重要作用,而审判关乎公义,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申命记》第22章中关于妇女贞洁之证据的规定,可以很好地说明以色列人在审判中对证据的重视与运用: 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信口......
- 信息
-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精品文库 编委会
- 总序
- 序
- 自序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说明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一章 希伯来圣经文本的证据效力
- 第一节 写作年代的测定:底本假说
- 第二节 考古学证据
- 第三节 证据效力的判断与“申典历史观”
- 小结
- 第二章 摩西律法与审判架构
- 第一节 摩西律法中的审判原则
- 第二节 摩西律法中的审判制度(上)
- 第三节 摩西律法中的审判制度(下)
- 小结
- 第三章 约书亚征服与士师时代的审判实践
- 第一节 背景介绍
- 第二节 五经与《约书亚记》之审判案例分析
- 第三节 《约书亚记》与《士师记》所涉审判因素分析
- 小结
- 第四章 申典历史与以色列审判意识形态的形成
- 第一节 申典历史
- 第二节 申典历史中的以色列审判意识形态
- 小结
- 结语 关于希伯来圣经中之审判影响的总结
- 参考文献
- 名词对照表
- 图表索引
- 附录地图一
- 附录地图二
- 附录地图三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