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革命时期法政文献选编_施展 主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施展 主编
内容节选
第十四章关于原书第十三章——“赋税的征收、国库收入额与自由的关系” 孟德斯鸠在这里着手从事一项宏大壮丽的课题,这个课题涵盖了社会科学的所有部分,而我敢说他根本没有论述这个课题。然而,他确实看到存在一个异乎寻常的谬论。这个谬论认为,赋税额本身是个好事物,赋税额刺激和促进工业发展。奇怪的是,他似乎有所顾虑,试图不公开如此粗浅的错误。但如此多的人犯了这个错误,何况这些人还见多识广。如此多地属于“政治经济学家”派别的作者认为,消费是财富的源泉;“公共财富”的原因在于和“个人财富”的性质完全不同的性质。大家应该感谢我们的作者,感谢我们的作者没有听任自己受到他们的诡辩所迷惑,没有听任自己受到他们的错误的、形而上学的隐蔽性所阻碍。 尽管孟德斯鸠没有花工夫反驳他们,不过有益的是,他明确地说,每个公民交出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以便确保其他部分的财产,每个公民交出的这部分就构成了国库收入。交出的这个部分应当尽可能的小,重要的不是公民们能够放弃多少,或者人们能够从他们那里夺取多少,重要的仅仅是满足国家需要所必需的是多少。最后,如果耗尽公民们做出牺牲的所有可能性,至少不应当苛求他们损害再生产,以至于他们不再能够每年重复生产。事实上,社会只有为了保持稳定才应当过度使用军队。因为,在人性中有一种奇妙的能力,即迅速增加其享受和财产的能力,尤其当社会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的文明时。 孟德斯鸠还指出,在一个国家里,自由越多,税基越广,国民的财政负担却会越重,这或者是因为自由使得活力增加,工业发展,进而使得花销增多;或者是因为政府越是被爱戴,越是可以无风险地索求国民。但他也指出,欧洲的各个政府严重地滥用这个优势,并危及信任的资源。几乎所有政府都沉湎于权宜之计,连精神最不正常家庭的后代都会对这些权宜之计感到羞愧。所有现代政府都在走向即将到来的破产,因为它们总是狂热地追求掌管大量陆军,且这种狂热的程度在迅速提高。 这都是真实的,第十三章差不多归结于此。然而,这几个没有展开讨论的道理,由于和可疑的或者错误的观点混淆在一起,与反对包税人的模糊的陈述混淆在一起,不足以使得认识到和赋税相适应的法律精神应是什么样的,甚至不能满足该章题目的的要求。因为,要真实地看到,政治自由对国家的需要和财富的影响是什么样的,或者单单税赋的性质和国库收入额基于这种自由会有什么样的反作用,除上述内容外,还需要其他信息。因此,我准备大胆提出几个观点,我认为这些观点对于充分地理解这个课题是有益的,甚至是必需的。 (1)我将指出赋税为什么以及怎样总是坏事。孟德斯鸠似乎忽略了论证这个观点的大部分理由,这是不适宜的,因为他在其著作的其他地方是把过度消费作为有益的事物和财富的源泉来谈论的(参见第七章)。 (2)我将解释每种赋税的特有缺陷是什么。 (3)我将力图弄清楚每种赋税所引起的损失最终真正地落到谁身上。 (4)我将研究一些观点对于第三点的分歧为什么如此之大,这些掩盖了真相的成见到底是什么,尽管真相能够通过某些特征来觉察。 每当社会要求某些成员做出某种牺牲,这些人就会被剥夺一大笔财产,而政府将这笔财产置于自己的支配下。要判断是谁引起上述情况,唯一的关键是,要知道政府攫取这些财富的用途是什么。因为,如果政府以一种人们能够称得上有利的方式使用这些财富,赋税显然是国家财富总量增加的原因;如果是相反的情况,则应得出相反的结论。 在有关奢侈的第七章中,我们已经对生产和消费做了一些说明,这些说明将给予我们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我们已经看到,人类独一无二的宝藏就是其力量的使用,即“劳动”。“整个人类社会的善就在于劳动的良好使用过程中,整个的恶就在于劳动的消耗过程中”。唯有劳动使得社会财富增加,使得社会财富增加的劳动就是生产出比所消耗的还要多的财富。相反,没有任何产出的劳动则是致使贫困的原因,因为消费者所消费的全部,是先前生产性劳动的成果,这些成果被消耗,但却没有任何置换的东西。根据这些论据,让我们看看关于政府支出应当形成什么样的看法。 首先,整个公共支出,几乎全部用于支付陆军、海军、法官、行政部门主管官员、神甫[150]和牧师[151],尤其是给权力占有者及其宠臣提供奢侈品,这些都是绝对地被消耗的。因为,上述各类人进行消费却没有任何置换的东西。 然后,事实上,在所有国家,有些财富被用于促进和奖励在艺术、科学和各种工业方面取得的成就,大家可把这些财富看作间接地服务于增加公共财富。但是,在总体上,这部分财富是少量的。可疑的是,是否够产生更好的预期效果。消费者和业余者对于成功有更直接的利益,通常是最好的法官。 最后,任何政府都或多或少把资金用于建设桥梁、马路、运河以及其他工程,这些工程增加土地的产出,方便食品的流通,促进工业的发展。可以肯定的是,这类支出直接增加了国家财富,具有真正的生产性。然而,如果像常常出现的一样,为这些工程埋单的政......
- 信息
- 政治宪法学的积薪之业——《现代立国法政文献编译丛书》代序言
- 本卷导读·理性、自由与秩序——法国立宪的思想资源
- 人权宣言
- 法国国民议会(1789年8月26日)
- 上编 革命时期
- 第三等级是什么?
- 第一章 第三等级是整个国家
- 第二章 迄今为止第三等级是什么?什么也不是
- 第三章 第三等级要求什么?要求取得某种地位
- 第四章 政府曾试图做过什么以及特权者为第三等级倡议什么
- 第五章 本应做的事——有关的原则
- 第六章 尚需做的事——若干原则的阐发
- 关于革命政府的各项原则
- 论恐怖效应
- 关于宪法评审团之授权及组织的意见
- 论国内和平
- 第一部分 致向往自由的君宪派朋友
- 第二部分 致崇尚秩序的共和派朋友
- 有关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评论
- 前 言
- 第一章 关于原书第一章——“一般意义上的法”
- 第二章 关于原书第二章——“直接源于政体性质的法律”
- 第三章 关于原书第三章——“三种政体的原则”
- 第四章 关于原书第四章——“教育法应与政体原则相适应”
- 第五章 关于原书第五章——“立法应与政体原则相适应”
- 第六章 关于原书第六章——“各种政体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与民法刑法的繁简、审判的形式、刑罚的确定等的关系”
- 第七章 关于原书第七章——“三种政体原则的结果与奢侈法、奢侈 以及妇女地位的关系”
- 第八章 关于原书第八章——“三种政体原则的腐化”
- 第九章 关于原书第九章——“法律与防御力量的关系”
- 第十章 关于原书第十章——“法律与进攻力量的关系”
- 第十一章 关于原书第十一章——“确立政治自由的法律与宪法的关系”
- 第十二章 关于原书第十二章——“确立政治自由的法律和公民的关系”
- 第十三章 关于《论法的精神》前十二章的概述
- 第十四章 关于原书第十三章——“赋税的征收、国库收入额与自由的关系”
- 第十五章 关于原书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和第十七章——“法律与气候性质的关系、民事奴隶法与气候性质的关系、家庭奴隶法与气候性质的关系、政治奴役法与气候性质的关系”
- 第十六章 关于原书第十八章——“法律和土壤性质的关系”
- 第十七章 有关原书第十九章——“法律与民族的普遍精神、习俗和风尚赖以形成的各种原则的关系”
- 第十八章 有关原书第二十章和第二十一章——“就贸易性质和特征论法律与贸易的关系、就世界贸易的变革论法律与贸易的关系”
- 第十九章 关于原书第二十二章——“法律与货币使用的关系”
- 第二十章 关于原书第二十三章——“法律和人口数量的关系”
- 第二十一章 关于原书第二十四章和第二十五章——“法律和各国宗教及其仪规的关系、法律和各国宗教及其对外政策的关系”
- 第二十二章 关于原书第二十六章——“法律和事物秩序的关系”
- 第二十三章 关于原书第二十七章和第二十八章——“罗马继承法的起源和变革、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
- 第二十四章 关于原书第二十九章——“制定法律的方式”
- 第二十五章 关于原书第三十章和第三十一章——“法兰克人的封建法律理论和建立君主政体的关系、法兰克人的封建法律理论和君主政体革命的关系”
- 下编 复辟时期
- 加强实业的政治力量和增加法国财富的制宪措施
- 第一章 综述文明的现状
- 第二章 这项法律对于实业的政治意义
- 第三章 实际措施
- 第四章 我们提出的措施所带来农业收入的增加
- 第五章 我们提出的办法对司法管理和司法费用的效果
- 第六章 上述论断的根据
- 第七章 法院历史简介
- 第八章 实业的政治史简介
- 第九章 比较法学家和实业家在法国革命期间的行为
- 第十章 本文的结论
- 论当今法兰西政府与反对派之手段
- 前 言
- 第一章 双重需求
- 第二章 现行内阁体系
- 第三章 内阁的波折与组成
- 第四章 1820年那届议会
- 第五章 1820—1821年的内部治理与对外政策
- 第六章 内阁体系的真正成因
- 第七章 政府的一般手段
- 第八章 法兰西国民的政治观念
- 第九章 新的利益
- 第十章 公众的激情
- 第十一章 波拿巴和波拿巴主义
- 第十二章 政府在个体人物当中的手段
- 第十三章 立宪政府对旧制度一方的影响
- 第十四章 反对派的一般手段
- 第十五章 议会内的反对派
- 第十六章 议会外的反对派
- 第十七章 结论
- 附录
- 论宪政和其他人类制度的生成原则
- 前言
- 编译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