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视阈下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以公私合作为目标_徐海静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徐海静
内容节选
第一节公私合作的内涵界定 通过前文对环境问题的特征及治理陷入困境的根源介绍可知,环境问题的本质是利益冲突,既有人类作为整体追求经济利益与牺牲环境利益之间的冲突,也有一部分人追求经济利益与另一部分人承受环境损害后果之间的冲突,二者都外化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对抗和斗争。我国目前正处于由环境承载力宽松到环境容量稀缺的转型期,环境污染和破坏超出了有限的环境容量和环境自净能力,此时各种社会力量都对环境问题投入了极大的关注。面对国家环境治理任务的“量”的扩张及“质”的改变,发挥社会整体力量必能事半功倍,要探寻不同以往的环境治理模式及相关制度建构,必应围绕全部社会主体进行,各类社会主体的合作成为时代需求与发展潮流。 一、公私合作概念的缘起 公私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PPP)又称公私伙伴关系、公私协力、公私机构的伙伴合作、公共民营合作制等。这一概念始于西方,早在1940年左右,美国匹兹堡市就开始了合作计划的实践,当时匹兹堡市国库处于困窘状态,政府部门借助私人的专业知识和财力资源,以非形式化的协商合作方式,让私人参与到经济发展计划和都市计划中,目的就是要拯救并改造日益衰颓的重工业都市,这被普遍视为美国公私合作实践的开端,与此同时,学者们积极地探讨公私合作这一概念。从20世纪70年代起,公私合作在美国公共事务领域中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大部分的交通、水利及其他公共服务都是由联邦政府、州政府与私人共同建设的。卡特政府时期,国家依据以公私合作策略为基础的新都市政策,大力提倡运用公私合作推动都市发展计划,公私合作项目增长很快。1977年美国政府声明中首次正式出现“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一词。20世纪80年代以后,地方自治团体更加积极的建构公私合作关系,以推动地方性经济事务发展。[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余逊达、陈旭东译,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页。 20世纪70年代,公私合作在英国得到迅速发展,1979年,撒切尔政府为了缩减公共开支,开始了轰轰烈烈的行政改革——新公共管理运动,这一运动包括“政府职能的市场化、政府行为的法制化、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政府权力的多中心化”。 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减少政府依赖,转而更多地依靠民间机构来满足公众的各种需求,符合民众改变政府一元独大,形成政府、企业与非政府组织等主体共同进行国家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心理预期。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开始积极寻求私人部门的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促进了公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公私合作由此兴起。私有化、立约承包、鼓励私人投资行动(PFI)等与公私合作的概念不断发展并在实践中运用,其中由政府树立样板项目,鼓励私人投资,借助私人的管理、技术、财务、经验等优势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核心服务仍由政府负责的私人融资计划(FPI)被视为公私合作的典型。 在德国关于公私合作概念的研究大约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以后,德国的联邦政府、各联邦及诸多地方自治团体不断开展公私合作的实践,关于涉及民众基本生活相关、地方自治或公共基础设施等任务都可见公私合作的事宜。2005年,德国制定颁布了《公私伙伴关系加速推动法》,是德国第一部关于公私合作的法律,意味公私合作不再局限于政治层面,而是融入了德国的法律体系之中。 2004年欧盟执委会公布关于公私合作的绿皮书(以下简称绿皮书)和2008年对绿皮书所做的解释性公告促使世界各国热切关注公私合作。在绿皮书中,欧盟执委会对公私合作的根本性概念做了描述,将公私合作概括为以筹资、兴建、修缮、营运或维护基础设施目的,公家单位和私企业采取合作的形式,提供服务的行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test/2008 -08/13/content_1071062.htm,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11月26日。 有人认为公私合作源于西方,只是近几年才被引入中国,实则不然。早在清代洋务运动时期的“官督商办”就已是一种典型的公私合作形式。洋务派利用政府掌管企业的用人权和财政权,商人负责具体的经营,组织经营了很多大型民用企业。轮船招商局就是李鸿章主持建造的第一个官督商办企业。1906年,光绪帝时期的新宁铁路建设,是我国内陆第一条最南端的民营铁路,该铁路由光绪帝签字批准立项,由华侨新宁县人陈宜禧集资兴办。公私合作在我国存在较早,只是没有形成理论体系。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公私合作,是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标志的,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第二大部分明确指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
- 信息
- 前言
- 第一章 导论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四节 创新点
- 第二章 作为国家义务的环境治理
- 第一节 中国现实的环境问题
- 第二节 国家环境义务的理论证成
- 第三节 国家环境治理任务的现实需要
- 第四节 国家环境治理任务与治理模式选择
- 第三章 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模式的失衡
- 第一节 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模式及表现
- 第二节 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模式的困境
- 第三节 时代呼唤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
- 第四章 公私合作环境治理模式的兴起与探寻
- 第一节 公私合作的内涵界定
- 第二节 公私合作的范畴及类型
- 第三节 公私合作的法理基础
- 第四节 公私合作治理的动因与走向
- 第五章 公私合作环境治理模式的应然分析
- 第一节 公私合作治理模式的伦理基础
- 第二节 公私合作开展环境治理模式的参与主体
- 第三节 公私合作开展环境治理模式的运作机制
- 第四节 公私合作治理模式的工具选择与运用
- 第六章 公私合作环境治理模式的实然分析
- 第一节 成功的喜悦: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转让项目
- 第二节 走过的弯路:大连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第三节 失败的痛楚:长春汇津污水处理项目及武汉汤逊湖污水处理项目
- 第四节 环境合作治理项目成败的因素分析及法律应对
- 第七章 结语:法律约束下公私合作开展环境治理的绿色创新
- 附件 公私合作环境治理模式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文件汇总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