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法律评论(第一辑)西洋法在东亚的继受和创造_韩大元;杨东 主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韩大元;杨东 主编
内容节选
法国宪政文化对民初中国立宪的影响夏新华,湖南武冈市人,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夏新华 法国作为欧洲大陆第一个系统地形成宪政文化的国家,其宪政体制成为了近代资产阶级立宪运动的理想模式,为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立宪革命和改革提供了榜样和参考,产生了世界性的示范效应。近世中国,西法东渐。随着外国宪政文化的输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发生了聚变。新兴的资产阶级出于对君主专制政体的痛恨,视西方的政治体制为“良法美意”,借鉴与移植外国宪政文化成为了一股潮流。法国宪政文化对中国法制的影响,虽为学界之人称道,然而,法国宪政文化究竟如何在中国产生影响?其影响的途径与方式有哪些?其结果如何?诸如此类的问题,仍亟待加强研究。 一、清末对法国宪政文化的抗拒 近代中国人对法国宪政文化的认识和介绍,重点是其议会、总统、民权等问题,这些也是晚清时期睁眼看世界的官员们和先进的知识分子所共同关注的话题。参见王锡祺:《小方壶斋舆地丛钞再补编》,卷12,32页,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1964。参见徐继畲:《瀛寰志略》,田一平点校,235页,上海,上海书店,2001。王韬:《弢园文录外编·重民下》;郑观应:《盛世危言·议院》。参见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1,19页。 林则徐在《四洲志》中叙述法国议会时说,法国设“占马阿富”(Les Chambres),其制度与英国相近。 徐继畲是与魏源同时代的政府官员,他在《瀛寰志略》中对法国议会也有所讨论。 早期维新派对法国宪政文化的认识比较肤浅,而且并不认同。西方议院分为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两种类型,早期维新派认可的是后一种类型。英、德式的议院制被认为“斟酌适中”,“颇称尽善”,是最理想和最完善的政治制度。而法国式的民主制议院则被批评为“民权过重”,“叫嚣之气过重” 。王韬说“君民共主”则强盛,“君主专制”则腐败。 他举普、法两国为例,1870年普鲁士之所以能战胜法国,即因为前者为“议会君主制”,后者为“专制君主制”。如果中国亦推行君民共主,必定强盛。在王韬眼中,法国式的宪政显然不值得效仿。《曾纪泽遗集》,361页,长沙,岳麓书社,1983。 近代中国人对法国宪政文化的直接接触始于早期驻外使节和清末宪政考察官员。1879年~1886年曾纪泽任驻英法俄公使,他对西方议会制度也表示由衷的欣赏。他对法国议会的观感是:“自法国改为民主之邦,国之事权皆归于上下议院”,总统“位虽尊崇,权反不如两院”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14~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参见载泽:《考察政治日记》,钟叔河辑注,634~636页,长沙,岳麓书社,198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14~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14~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 在清末出洋考察宪政的过程中,载泽一行在法国考察时间最长,共计52天。据载,载泽等到达法国巴黎后,“连日率同参随等员至其行政各局署详加参考,复延请彼国政治名家悉心讨论,又因法政府之请,远赴该国南北各境,里昂、都隆、哈富等处察看商务制造,阅视船坞、战舰,而复知其立国之体,虽有民主之称,统治权实与帝国相似” 。载泽在法国,请一位叫金雅士的裁判官讲解法国宪政,他在日记中说:“英之下议院权重,法则两院相埒”,他了解到英之上院为贵族,法国上院多地主。他没有记述法国由君主转变为民主的历史,但回溯“法国未立宪时,君主专制,贵族擅权,政治腐败,人民愁苦”,似有所自我警惕。 载泽在《考察政治日记》中还详细记述了法国第一部宪法,即1791年宪法至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等13部宪法的产生及演进过程,所得结论是:“查法兰西为欧洲民主之国,其建国规模非徒与东亚各国宜有异同,即比之英、德诸邦,亦不无差异。”这种差异,在载泽看来,“比之英吉利,一则人民先有自治之力,而后政府总其纲,一则政府实有总制之规,而后人民贡其议,施之广士众民之国,自以大权集一为宜”,显然,法国的民主共和制,是不符合载泽的“择善”标准的,但仍能体认到,法国之所以能“蒸蒸日进,与英德并驾齐驱”,“实根于政治之原理,良非幸致” 。故载泽在奏折中主张学习法国的法律制度,谓:“条规既整齐完密,精神尤固结流通,遗其粗而撷其精,可以甄采之处,良亦非鲜。”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305~307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 但是,宪政考察大臣们对法国宪政体制在总体上是持抗拒态度的。其理由,一是惧怕法国式的革命,二是认为法国的共和政体不适合于清廷追求君权的现实要求。就前者而言,宪政考察大臣于式枚在其上奏朝廷的《立宪不可躁进不必预定年限折》和《言立宪必先正名不须求之外国折》中,主张中国立宪应先行预备,循序渐......
- 信息
- 序言
- 欧洲宪政编
- 第五共和国的权力分立与平衡
- 法国合宪性审查的五十年
- 法国宪政演变中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
- 地方公共团体在第五共和国宪法中的发展
- 浅谈税收法定原则在法国的运用
- 法国第五共和宪法的诞生及其宪政体制的创造性
- 东亚宪政编
- 日本的西洋法继受——以宪法史为中心
- 战后日本宪法学与“战斗民主制”
- 日本接纳和改变西洋法的三个局面
- 韩国宪法的发展与西方法律
- 论日本明治宪法对《钦定宪法大纲》的影响
- 法国宪政文化对民初中国立宪的影响
- 反立宪党人主张什么?
- 东亚行政法治编
- 普鲁士型行政裁判制度的继承?
- 韩国行政法中的西方法及韩国行政法的发展
- 如何研究外国行政法
- 行政处理
- 中国行政法学的外国法渊源
- 东亚经济一体化与法制协调
- 美浓部达吉与中国的公法学
- 全球化背景下东亚共通法治的建构
- 论东亚经济一体化与我国的东亚法制协调战略
- 其他
- 职业化的反思
- 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
- 第二届东亚法治论坛研讨实录与综述
- 附录: 第二届东亚法治论坛与会者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