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推定的基本理论:以中国问题为中心的理论阐释(法律科学文库)_褚福民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褚福民
内容节选
五、设置法律推定之原因分析 经过梳理和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中的上述法律推定,存在六方面基本规律。那么,法律推定为何出现?笔者认为主要原因仍然是犯罪构成要件的证明困难。围绕该主要原因的其他影响因素中,有一些是同样影响事实推定的因素,例如我国罪名体系设置不合理,有一些则是设置法律推定的特殊原因。为了避免重复,本部分只对引起法律推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证明困难及特殊原因进行论述,而对与事实推定重合的部分则不再涉及。 首先,解决犯罪构成要件证明困难是设置法律推定的现实原因。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证明困难的情形,而法律推定在很多情况下是为了解决证明困难而出现的证据规则。例如在很多贪污贿赂案件中取证比较困难,行贿人与受贿人“一对一”的案件经常发生,在查出行为人拥有或者支出巨额财产却无法查证财产来源的情况下,控方难以证明被告人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如果对此种行为不予追究,确实可能放纵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一推定型犯罪的出现,就能够有效克服此种证明困难。在交通肇事犯罪中同样如此。如果行为人肇事后逃逸,案件中缺乏其他证据,此种情况下想要使用证据证明各方对交通事故发生所负的责任非常困难,而法律推定的出现替代了对这个问题的证明,从而解决了证明困难。(注:参见汪建成、何诗扬:《刑事推定若干基本理论之研讨》,载《法学》,2008(6)。)在大多数司法解释中,法律推定的对象是行为人的明知或者目的,这些犯罪构成主观要件存在于行为人的意识中,如果行为人不供认,则很难通过直接证据加以证明,通过证明客观行为推定主观要件的方式更具操作性。很明显,推定是解决证明困难的有效出路。另外,对未成年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推定中明确规定,其适用的情形是“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这同样是在难以证明的情况下才适用推定。 当然,犯罪构成要件的证明困难与法律推定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存在证明困难并不必然通过设置法律推定来解决,通过设置法律推定的方式解决证明困难要受一些条件和因素的影响。一方面,解决证明困难有若干可选择的方式,包括推定、间接证据证明、变更犯罪构成要件、设置新罪名等,各种解决方式都会涉及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实体真实与程序正义等多种诉讼价值的平衡。那么,在何种情形下选择推定这种方式,何种情形下适用其他方式,需要一定的利益权衡,这必然影响法律推定的设置。另一方面,事实推定和法律推定都是解决证明难题的方式,使用事实推定还是设置法律推定解决证明难题,也需要考虑和分析。纵观推定的演进历程,大部分推定都是从事实推定发展为法律推定,这意味着设置法律推定需具备相对成熟的条件。如果实践中的证明困难不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或者事实推定的条件和效力等在司法实践中还不成熟,或者对实践中证明困难的解决方案还不完善,则不适宜使用法律推定解决证明困难。可见,作为法律推定出现的原因,证明困难仅仅是其中一个方面,需在其他条件具备时才能设置法律推定。 其次,体现特定的刑事政策是法律推定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在法律和司法解释中设置法律推定,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落实特定的刑事政策。例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种堵截犯罪构成,它体现了堵截犯罪、保护法益的功能诉求,反映出严密刑事法网、严格刑事责任、减轻控方证明责任的政策诉求(注:参见梁根林:《持有型犯罪的刑事政策分析》,载《现代法学》,2004(1)。),立法者希望借此达到威慑目的,加强对公职人员贪贿犯罪的惩处与预防,以使腐败问题不至于完全失控。(注:参见劳东燕:《揭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面纱》,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6)。)而交通肇事犯罪中推定逃逸者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这体现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政策取向,法条背后的训诫是如果交通肇事,不要逃逸。(注:参见汪建成、何诗扬:《刑事推定若干基本理论之研讨》,载《法学》,2008(6)。当然,对于“不要逃逸”背后的价值追求,有的学者认为是为了给抢救交通事故的伤者提供时间,有的学者认为是为了保护现场和证据。)在司法解释中,针对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罪,走私犯罪,与机动车有关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以及玩忽职守罪,合同诈骗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等特定类型或者罪名的犯罪,对被告人的明知或者目的设置推定,这同样体现了国家打击特定刑事犯罪、保护特定法益的刑事政策。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在无法准确证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下,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可以适用刑法中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规定,则体现了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 对于设置法律推定原因的刑事政策,也需要仔细考察和分析,笔者认为需要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其一,刑事政策因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不应将眼光局限于国......
- 信息
- 总序
- 序
- 导言
- 第一章 犯罪构成要件证明困难与刑事推定
- 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证明困难
- 二、作为证明困难解决方式的刑事推定
- 三、使用推定解决证明困难的优势与界限
- 四、小结
- 第二章 刑事推定之研究回溯与课题梳理
- 一、推定的概念
- 二、推定的分类
- 三、刑事推定的功能
- 四、刑事推定的构成要素与适用结构
- 五、刑事推定的效力
- 六、刑事推定的规制
- 七、刑事推定与诉讼模式的关系
- 八、小结:研究刑事推定面临的基本课题
- 第三章 事实推定之客观存在与正当性质疑
- 一、独立于间接证据证明的事实推定
- 二、作为法律推定来源的事实推定
- 三、司法实践中事实推定之梳理
- 四、事实推定的存在原因
- 五、事实推定的正当性质疑
- 六、小结
- 第四章 法律推定之理论界定与实证考察
- 一、法律推定的基本特征
- 二、准法律推定
- 三、我国法律推定之梳理
- 四、设置法律推定之基本规律
- 五、设置法律推定之原因分析
- 六、我国法律推定设置方面的基本问题
- 七、小结
- 第五章 法律推定与证明制度关系之双维考察
- 一、证明责任概念体系的梳理与选择
- 二、美国法中法律推定与证明制度关系之梳理
- 三、我国法律推定与证明制度关系之考察
- 四、中美法律推定与证明制度关系之比较分析
- 五、法律推定与证明程序规则之考察
- 六、小结
- 第六章 规制推定之方案反思与课题展望
- 一、现有改革方案之利弊分析
- 二、两种改革思路之述评
- 三、规制事实推定的改革建议及其反思
- 四、规制法律推定的基本课题
- 五、规制推定与权力制约
- 六、小结
- 第七章 刑事推定之理论障碍及其破解
- 一、刑事推定与无罪推定原则
- 二、刑事推定与证据裁判原则
- 三、刑事推定与认识论
- 四、小结
- 第八章 证明困难解决体系视野下的刑事推定
- 一、司法实践中的变更待证事实方式
- 二、引入严格责任解决证明困难?
- 三、阶梯型罪名体系的扩展与证明困难的解决
- 四、刑事推定在解决证明困难方法体系中的定位
- 五、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
- 六、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