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_田源;司伟 主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田源;司伟 主编
内容节选
第一节基本事实的认定 38.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认定内容不符合客观事实的,人民法院对于案件事实应如何认定?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淄民三终字第571号。 【典型案例】 原告(被上诉人):孟某甲 被告(上诉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某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某保险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李某甲 2014年5月29日20时55分许,李某甲驾驶长城轿车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公路左侧,将由北向南行驶的孟某甲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的未按规定登记的众星摩托车撞出,孟某甲受伤,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李某甲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未靠右侧通行、未确保安全车速、未确保安全,且肇事后从淄博市中心医院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孟某甲受伤后,于2014年5月30日至6月20日在淄博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21天,李某甲为孟某甲垫付医疗费106841.97元。长城轿车所有人系李某甲之子李某乙,在李某甲借用期间发生本案交通事故。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三者险及不计免赔险,商业三者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本案中,某保险公司和李某甲均同意按照医疗费超出交强险限额1万元的部分扣除10%的非医保用药比例。 【审理要览】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依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和相关标准,孟某甲的各项损失应认定共计218647.45元。认定李某甲负事故全部责任并无不当,予以采纳。因本案交通事故系李某甲在借用李某乙所有的车辆期间发生,李某乙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赔偿责任应由李某甲承担。李某甲在本案事故发生后陪同孟某甲到淄博市中心医院进行救治,并为孟某甲垫付医疗费用,并未逃离事故现场,不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保险条款第5条第6项责任免除的情形,故某保险公司主张免除第三者保险责任,不能成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再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第21条第1款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规定,某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孟某甲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96703.50元。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材料费、复印费,因长城轿车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和不计免赔险,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1款“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的规定,结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及双方的一致意见,某保险公司应在长城轿车的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孟某甲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107973.06元,某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医疗费、鉴定费、材料费、复印费13970.89元,由李某甲予以赔偿。李某甲已为孟某甲垫付的医疗费106841.97元应从其承担的赔偿款项中扣除,超付的92871.08元应从某保险公司赔偿给孟某甲的款项中扣除返还给李某甲。 据此,一审判决:(1)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孟某甲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96703.50元;(2)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孟某甲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107973.06元;(3)李某甲在本案中不再承担赔偿责任;(4)驳回孟某甲在本案中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911元,由孟某甲负担451元,李某甲负担4460元。财产保全费520元,由李某甲......
- 信息
- 前言
- 第一章 交通事故责任主体
- 第一节 车辆出借
- 第二节 车辆转让
- 第三节 车辆套牌
- 第四节 履行职务
- 第五节 驾驶培训
- 第六节 试乘试驾
- 第七节 维修服务
- 第八节 道路、车辆缺陷和妨碍通行
- 第九节 其他
- 第二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第一节 基本事实的认定
- 第二节 赔偿责任的认定
- 第三节 其他
- 第三章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
- 第一节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
- 第二节 财产损害赔偿费用
- 第四章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
- 第一节 “第三者”认定
- 第二节 交强险赔偿
- 第三节 商业三者险赔偿
- 第四节 其他
- 第五章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
- 第一节 诉权确认
- 第二节 证据认定
- 第三节 调解协议